75t_h燃气锅炉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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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75th燃气锅炉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南省(自治区)许昌市襄城县(区)紫云镇乡(街道)襄城县明源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113度26分41.891秒,33度48分21.37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O热力生产和ft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1热力生产和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回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
2、106-411025-04-05-761202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430环保投资占比(%)7.17施工工期2022年3月12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号:豫环函2021178号(1)规划范围集聚区地处襄城县城西南部,东至紫云大道,南至G311国道,西至首山一矿,北至襄城县南环路,规划面积11.55km20(2)发展定位及产业
3、定位发展定位:一极、两区、两基地。“一极”:襄城县经济核心增长极;“两区”:国家级化工园区、国家级绿色园区;“两基地”:全国领先的硅碳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定位:以煤化工产业和装新材料为主导。集聚区以煤化工、硅碳新材料为基础,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分区布局,协同发展。内部项目应相互关联,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源头项目:热电项目、焦化项目、氢气(能)项目、硅烷项目、气凝胶项目、甲醇制芳燃项目等。核心项目:针状焦项目、硅烷项目、气凝胶项目、甲醵制芳烧项目等,通过产业示范,不断提高产能并且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核心项目和核心
4、产品,带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和高端产品方向发展。前沿产品:硅烷、气凝胶、碳纤维等高端前沿产品,发挥其独特性,提升竞争力。在前沿产品的落地方面,应该提供优惠政策。(3)产业布局及空间结构布局总体布局以开源路为产业发展轴、七紫路为空间拓展轴,规划北部新材料产业片区、中部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片区和南部新材料产业片区,形成“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两个主要产业功能区:(1)新材料产业:面积为763.07ha,其一东至紫云大道,西至紫云镇东环路,南至七紫路,北至产业集聚区边界;其二东至紫云大道,西至集聚区边界,南至国道311,北至纬八路。(2)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区:面积为392.17ha
5、,东至紫云大道,西至首山一矿,南至纬八路,北至七紫路。根据产业布局和用地空间,划分三大区中园,分别是:硅材料产业园、炭素产业园、煤基化工产业园。本项目位于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区,本项目利用焦炉煤气生产蒸汽以满足周边企业用汽需求,符合规划的产业空间布局。调整后规划产业空间布局见附图6o(4)用地规划产业集聚区用地布局除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物流仓储用地外,全部为工业用地(以三类工业用地为主)。其中:(1)物流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现状铁路两侧,便于产业集聚区物流输送。(2)为了降低工业企业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将产业集聚区西北侧边界邻紫云镇镇区的一侧规划为二类
6、工业用地,并在二类工业用地与紫云镇镇区中间规划了绿化用地。(3)为了降低铁路、道路对两侧造成的噪声影响,在铁路两侧、紫云大道两侧规划了绿化用地以降低铁路噪声、道路噪声影响;将产业集聚区内涉及的河流、山体等不适宜建设的地块规划为绿地。调整后用地规划见附图7。本工程位于明源电厂现有厂区内,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5)给水工程产业集聚区建成区用水由产业集聚区水厂供给,该水厂位于七紫路以北、平禹铁路以西,现状供水能力3万d,水源取自北汝河,主要供首山化工工业用水。其它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和规划范围内村庄居民生活用水均采用地下自备井供水。产业集聚区内有40余眼自备井,分布在产业集聚区内的机
7、关、团体、工厂、宾馆、饭店、浴池等处,水井深度40-97m不等。本项目所需要的新鲜水采用园区供水,符合园区规划。(6)排水工程产业集聚区现状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网尚不完善,仅紫云大道两侧有雨水管网。经收集后的雨水以七紫路为界,北侧雨水经一条自然沟排向北汝河,南侧雨水经自然沟排入东南向的湛河。产业集聚区路网建成区污水均已接管,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洋湖渠。本工程锅炉排污水随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起进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7)供热规划初期由明源电厂(供热能力95th)进行供给;至规划期末,由明源电厂(供热能力30th)和能
8、信电厂(供热能力1330th)共同供应。由于能信电厂目前项目尚处于环评审批阶段,预计2023年底建成,2024年稳定运行,因此我公司成为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唯一的集中供热热源。为满足周边企业的用热需求,我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建设75th燃气锅炉项目,待明信电厂建成后,本项目停止运行,因此与规划环评不冲突。(8)燃气规划产业集聚区燃气主要是由首山焦化公司提供的煤气,部分企业采用天然气。(9)规划及规划环评批复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1年11月23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审查文号:豫环函2021178号。规划环评对园区入驻项目提
9、出的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见表Io表1本工程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环境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相符性鼓励行业(I)坚持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为指导,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2)坚持高起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项目。引进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装备、自动化程度高、具有可靠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的项目;(3)引进有助于延伸产业链、有利于产业升级、提升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的项目;(4)实行绿色招商,对入驻项目的规模、装备水平及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严格控制,积极引进资源能源消耗低、技术
10、水平高、污染轻、符合产业集聚区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工艺水平上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因园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迟缓,目前,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唯一的热源为襄城县明源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即规划提到的明源燃气电厂)。近年来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又落地了河南首恒新材料公司年产20万吨环己酮项目等项目,周边企业用汽需求急增。加上首山化工、亮源焦化共计4座4.3m焦炉拆除,园区可供使用的蒸汽进一步减少。本项目的建设可为园区提供蒸汽,解决周边企业用汽需求。相符空间布局约束 鼓励优先发展煤化工、新材料及其配套产业,鼓励延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链且符合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的项目入
11、驻; 禁止建设涉及电镀、炼胶、硫化工艺的项目; 限制炼焦、建材、橡胶行业发展规模,建材行业维持现状规模;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本项目利用首山化工富余焦炉煤气来生产蒸汽,可以解决周边企业用汽需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重点行业颗粒物、SO2、NoX、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均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限值要求,且污染物均实行了倍景削减;本项目不涉及VoCS的排
12、放。相符企业废水必须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配备完善的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收集等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实现管网全配套,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集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必须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全部排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相符推进焦化企业废气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炉窑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善产业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本锅炉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相符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处置,并达到相关环境标
13、准和要求;不涉及/加快产业集聚区及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工作,降低污染物对居民点影响;不涉及/对现有VoCS排放不完善开展综合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鼓励企业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开展绩效分级申报;木项目不排放VoCS相符国家、省级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达到B级以上要求;本项目绩效分级满足通用行业B级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成立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及应急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本公司成立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及应急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相符对涉重或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加强管本项目使用氨水
14、进行脱硝,氨水输送相符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管道设置自动截断阀,并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涉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不涉及相符资源开发利用管控依托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问用配套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排入到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相符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区内生产生活集中供水,逐步取缔关闭企业自备地下水井本项目园区集中供水,利用厂区现有给水管网相符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15、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2与豫环函2021178号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本项目相符性规划应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省发展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区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做好与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的协调衔接,实现集聚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本项目满足襄城县“三线一单”要求,利用首山化工富余煤气生产蒸汽,可以解决周边企业用汽需求产业集聚区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入区新、改、扩建项目应实施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设备、污染
16、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利用焦炉煤气生产蒸汽,不属于“两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了同行业国内先进水T;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街接,保持规划之间协调一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集聚区及周边生活区的防护,确保集聚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其中集聚区西北部临近紫云镇居住区的一侧设立绿化隔离,集聚区内湛北乡水井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用地调整为绿化用地,同时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工作;落实硅烷科技等相关企业与周边居民集中区的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避免对居民集中区的不良环境
17、影响本项目位于明源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部,不新增用地,符合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要求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等大气和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应做到“等量或倍量替代“,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项目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均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的限值要求,且污染物均实行了倍量削减;本项目不涉及VOCs的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鼓励符合集聚区功能定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
18、入驻,限制炼焦行业发展规模,禁止铝用碳素、光伏用多晶硅、光伏用单晶硅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不属于园区限制、禁止类项目等污染物排放量大且与主导产业无关的项目入驻;对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现有企业应尽快完成整改或布局调整,存续期间不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中落后工艺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在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
19、6-411025-04-05-761202(见附件1),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保护红线和禁止开发区保护红线。根据许昌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许昌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692.75km2,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3.93%。包括:颍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北汝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麦岭地下水源保护红线区。其中,颍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187.86km2(占比3.77%);北汝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207.09/2(占比4.16%);南水
20、北调中线干渠水源保护生态红线区257.80k?(占比5.18%);麦岭地下水源保护红线区40k?(占比0.81%)。本项目厂址位于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内,产业集聚区北边界距北汝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890m,不涉及北汝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占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产业集聚区纳污河流洋湖渠现状水质能够达到V类水质要求,北湛河现状水质能够达到IV类水质要求。产业集聚区废水经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洋湖渠。由规划环评可知产业集聚区大气环境So2、NO2尚有环境容量,PMio已无环境容量。根据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结合产业集聚区未来发展
21、方向,对于现有两高企业陶瓷、建材实施限期退出,可为产业集聚区发展削减颗粒物188.95ta,满足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产业集聚区噪声污染源主要为企业生产、物流运输、过往车辆产生的噪声等。经各企业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后,工业噪声影响范围较小;通过采取优化功能分区、交通网络、设置防护距离及绿化带等措施,交通噪声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以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2021)限值要求。项目废水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在严格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环境影响可接受。(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位于现
22、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土地利用类型;项目用水、用电等均由现有管/线网供给;区域交通便利,便于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输送。因此,项目的建设不受土地资源的制约,能源供应有保障。(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许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许环函20213号),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见下表。表3与许昌市襄城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ZH41102520001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保护级别: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改建及扩建高排放、高污染
23、项目(符合国家、省重大产能布局的除外)。2、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设施除外)。3、限制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入驻。4、落实集聚区内村庄、居民点搬迁、安置计划。5、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高污染项目2、本项目利用富余焦炉煤气进行生产蒸汽,以满足周边厂区的用汽需求3、本项目不属于园区限制类项目4、本项目不涉及搬迁5、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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