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材产业链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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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钦北区 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24业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附件2关于删除涉及国家机密及商业秘密内容的说明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公示环评文件。我单位提交的钦北区小董镇那兰建筑建材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删除了附图、附件、附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O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那兰村股建合社附件3关于同意依法公开钦北区小董镇那兰建筑建材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
2、告表的函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需依法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我公司所提交的钦北区小董镇那兰建筑建材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同意在贵单位网站公开。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那兰村股倍出豫本社打卬饵!号f1709539800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姐号2762fr髭设项目名称钦北区小蚤镇那兰建筑建材产业链项目在设顶目类别2776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环境见响评你文件类型报告表_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那丝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社会信
3、用代码2450703MT716眦公法定代友人(签章)张柏廷僮一主要负责人(签字)张柏廷晦1、I直接负表的主管人员(签字)张柏fl*S3JZ砧格好,二、编鼾单位情况通位名称(曲章)4L网痛眄翼务有跟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晶4空(削A5)献6卜三、编制人员情况SKL嫡制卜: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箱号隹字更欢2014035450352013451507000132BHOI4794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策号筌字夏欢报告全文BH014794一金的一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照片项目北面项目南面项目西面项目现状1项目东面项目现状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置现状
4、、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0六、结论51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在钦州市的地理位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钦北区小董镇那兰建筑建材产业链项目项目代码2312-450703-04-05-58228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那兰村小董至板城公路西侧地理坐标(E108395324,2215r1.84w)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
5、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11.00环保投资占比()2.2施工工期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572.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本工程不需
6、设置专项评价,具体设置情况如下表。表I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不项目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Om范围内有本项目不产生二嗯英、笨并花、制化物、氯气等废气,不产生有毒有害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不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农灌,不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Q值小于1,因此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
7、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泗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需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不需设置。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厂址周边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需设置。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中机制砂生产线为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项目,对照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中的机制砂生产线所在行业
8、“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鼓励类”的“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8.废弃物循环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属鼓励类;项目中的水泥电线杆生产线所在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即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那兰村小董至板城公路西侧。项目不涉及国家级、自治区级濒危动、植物及特殊栖息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及目标,不属于特殊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
9、。本项目用地为小董镇那兰村村委集体工业用地,根据附件4的土地证明,该用地权无争议,且符合那兰村村庄的规划,项目周边敏感点主要为村庄,最近的村庄为西面约124m的石灰窑村,项目主要影响为噪声和粉尘,经措施处理后,项目噪声及粉尘达标排放,对村庄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项目与钦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单”进行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发(2021)13号),钦州市全市共划定
10、陆域环境管控单元6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划定优先保护单元31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钦州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划定重点管控单元26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划定一般管控单元4个。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与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项目与钦州市
11、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相符空间布局约束1、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管控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及其他各类保护地。符合2、红树林
12、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开展红树林修复要依法依规进行,并符合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红树林保护区。符合3、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重要湿地。符合4、禁止城镇和工业发展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对已有的工业企业逐步搬迁,减缓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登加布局对生态空间的破坏和侵占程度。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建设和开发,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核心区人类活动;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在十万大山、五皇山、六万大山、茅尾海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及水源涵养
13、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鼓励发展生态保护型旅游业、生态农业,统筹推进特色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未占用水源保护区、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类项目。符合5、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坚持培育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严格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遏制高耗能产业无序发展和低水平扩张。项目不属于两高”和产能过剩类项目。符合6、全市产业准入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2021年版)的通知(桂政办
14、函(2021)4号)要求,限制布局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项目不属于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类项目。符合7、新建、扩建的石化、化工、焦化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的石化、化工、焦化项目。符合8、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标准不低于35%、无居民海岛岸线长度保有率标准不低于85%。项目不涉及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符合9、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全面清理非法占用海洋
15、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项目不涉及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符合1()、科学论证在三娘湾海洋保护区、茅尾海中部海洋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利用活动,严格落实保护区管理要求。项目不涉及三娘湾海洋保护区、茅尾海中部海洋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符合1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置和监管入海排污口。禁止采挖海砂、设置直排排污口及其他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项目无入海排污口,无海砂采挖,无直排排污口及其他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符合12、严禁圈占沙滩和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对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珍
16、稀濒危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符合13、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钦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以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达
17、标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印染、纺织、煤化工、石化、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内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重点管控行业。符合2、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深海排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位于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符合3、开展陆海统筹流域治理,深化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南流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钦江、南流江流域切实开展截污、拔污、清污、治污专项行动
18、,以“控磷除氮”为重点,抓好养殖、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沉淀后澄清液用于喷淋降尘及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符合活、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茅尾海、钦州湾等重点海域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海抽砂行为,优化茅尾海等海域养殖规划布局,整治非法养殖。完善钦州港区污水截流及雨污分流、海上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施肥,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4、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应增加脱氮、
19、除磷工序。持续推进市、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5、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综合防治,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推进工业涂装、石化、包装印刷、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的VOCs综合治理。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符合6,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项目不涉及喷涂工序。符合7、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扩能建设,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灌液积存
20、或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项目不涉及生活垃圾填埋。符合8、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项目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符合9、新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为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和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1
21、0、加强海陆联动,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项目无入海排污口。符合11、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评估及相应设施建设方案,建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项目不涉及船舶。符合12、加强港口码头环保基础设施处理和建设。完善堆场防风抑尘设施,降低扬尘污染。钦州港区实行雨污分流和污水分质处理,防止堆场废水通项目不位于钦州港区,不涉及港口码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符合过雨水沟直排入海,完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污水集中处
22、理、回用或达标排放。经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实现达标排放。符合符合符合13、污水离岸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海域。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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