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模具、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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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山特迪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塑料制品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06-320561-89-01-6818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369号6#房1楼地理坐标(31度30分32.88秒,120度97分28.4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ZI改建Zjr建Zl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U超五
2、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张备(2022)46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用地(用海)面积(m2)12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开展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K二嗯英、苯并a花、钮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
3、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涉及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河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江
4、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省政府关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1849号2、规划名称: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同意昆山市E()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昆政复(2019)10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相符性分析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于201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8)49号文批复同意。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提出了昆山市城市化发展战略,即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5、合理确定用地布局结构和地块规模,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组织有序的空间,创造优美的环境,逐步将昆山市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制造业发达的工贸城市,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空间布局结构为:培育大城市核心,分组团平衡发展,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一核两翼三区”六个组团构成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的“三区”指花桥商务城、北部新城(周市)、南部新城(张浦)。南部新城以张浦为主体,是以精密机械、生物科技、滨江产业为特色的综合性新城。注重对吴淞江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跨江交通联系,发挥轨道交通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低效用地更新,突出新城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
6、功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注重与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调发展。2、与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在昆山市规划编制单元划分中,本单元主导功能为工业单元。规划范围内涉及张浦镇德国工业园及千灯北部电路板产业园,现状制造业基础雄厚。规划区域内主要以保留建设用地为主,依托长江路与机场路进行对外交通联系。规划范围:北至吴淞江,东至千灯浦,南至机场路,西至长江路,规划总面积为20.02平方公里。总体定位:昆山南部新城产业高效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集聚高地、张浦城市创新的名片和经济提升的引擎、干灯产业提档升级的加速区。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主镇区
7、工业区,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17-2()35年)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产业定位相符。3、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昆山城市集中建设区,包含高新区、开发区、花桥、陆家、周市、张浦、千灯机场路以北城镇建设连片地区。该区域培育大城市核心,分组团平衡发展,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一核两翼三区”六个组团构成的空间布局结构。一核指中环以内的城市核心区,两翼指西部副城(高新区)和东部副城(开发区、陆家),三区指花桥商务城、北部新城(周市)、南部新城(张浦)。城市集中建设区是昆山产业集中区、人口集聚区和公共服务设施核
8、心区,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生产生活服务综合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与区域影响力。本项目所在地为城市集中建设区,项目所在地为允许建设区,项目建设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369号6#房1楼,根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及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项目选址合理。与昆山市空间规模周转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三区三线”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对照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1年4月)中的土地
9、利用规划图、及昆山市空间规模周转指标落地上图方案(2022年12月)中的规划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昆山市“三区三线”成果中要求,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昆山张浦镇“三区三线”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区域。因此,本项目符合昆山市空间规模周转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三区三线”要求。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经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如下:表1-1本项目政策相符性一览表序号文件本项目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相
10、符2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相符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相符4苏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相符5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不涉及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发电机组等。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
11、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将太湖湖体、木渎等15个风景名胜区、万石镇等48个镇(街道、开发区等)划入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将和桥镇等42个镇(街道、开发区、农场等)划入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太湖流域其他地区划分为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位于昆山周市镇太湖北路999号,属于太湖三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版)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
12、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U)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
13、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LI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
14、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综合以上,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所列的禁止行为。项目无含氮、磷污染物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放至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厂处理,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
15、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技改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技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
16、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技改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技改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技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厂处理,不在上述所禁止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环境管理要求。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建设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俱
17、进路369号6#房1楼,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本项目到其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12.15km(项目东北侧),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昆山市范围内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昆山市辖区内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划定的管控区域,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距离项目最近的为“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项目距其最近直线距离约3.04km(项目北侧),项目不在其规划的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不会导致其生态红线区域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
18、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1.1%,空气质量指数(AQD平均为74,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平均为二级,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0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io).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io)s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和2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03)评价值分别为1.()亳克/立方米和175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相比,No2浓度下降16.7%,PMIO浓度下降11.5%
19、,PM2.5浓度下降7.4%,CO评价值下降9.1%,二氧化硫浓度上升12.5%,Ch评价值上升1.2%o城市酸雨发生频率为00%,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降水PH值为6.56,同比上升了0.38。城市降尘量年均值为2.2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8.3%。2022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2022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HI类水标准
20、,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8.5,中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In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6.6,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IV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4.6,轻度富营。我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干灯浦口、朱库港朱库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和优In比例均为90.0%。2022年,我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4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7.8分贝,评价等级为“好”。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
21、类别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厂。噪声源采用减振、隔声、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拟购置注塑机、模温机等共计55台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模具100套、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医疗产品等)600万件。本项目年用水量948吨(生活用水90()ia,冷却用水48ta),折算为标准煤量为().17974吨(折标系数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水的折标系数为1.896tc
22、e/万t);本项目用电20万千瓦时/年,折算为标准煤量为24.58吨(折标系数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XGB/T2589-2020,电的折标系数为L229tce/万kwh),则本项目总能耗折算为标准煤为24.75974吨,由于本项目用电量用水量较低,能耗少用水用电在供应能力范围内,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实施后对苏州市能源消费的增量影响较小,对昆山市能源消费的增量影响较小。本项目无高耗能设备,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等,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
23、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表1.2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符合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厂房出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1号)符合4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符合其中,本项目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3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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