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平方米组合带肋塑料模板和100万套大型垃圾桶及PE、PVC管材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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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内蒙古凯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组合带肋塑料模板和100万套大型垃圾桶及PE、PVC管材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凯雄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凯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组合带肋塑料模板和100万套大型垃圾桶及PE、PVC管材项目项目代码2308-150221-04-01-648234建设单位联系人谢林甫联系方式13806580081建设地点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原元亮厂房地理坐标(110度37分9.722秒,40度34分29.79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
2、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6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13施工工期2023年09月2023年12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3、无规划情况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该规划批复包含在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包府发201345号)的批复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为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5月17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转发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审查意见文号:包环管字20215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土
4、默特右旗。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涉及两个片区,分别为新型工业区及山格架化工区,总规划面积为42.28kn产业定位为以新材料生产及应用、生命健康、化工为主导产业,拓展电力能源产业、硅材料产业,培育壮大物流产业,配套商务、金融、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等综合服务为支撑的新型特色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区规划范围:北起IlO国道,南至京包铁路,西起工业经一路,东至工业经十四路,东西长约9km,南北宽约4km,规划区总面积21.48km20土右新型工业园区共规划8个产业功能区,其中6个位于新型工业区(北区),2个位于山格架化工区(南区)。根据产业发展定位,新型工业区规划6个产业功能区: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生命
5、健康产业区、电力能源循环产业区、相似产业兼容区、物流产业区、综合服务区。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包括光伏新材料、半导体新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及其他新材料。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中先进高分子材料要求发展丁基橡胶、丁旗橡胶、聚氨酯橡胶、工程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本项目为塑料模板、塑料垃圾桶、塑料工业用托盘、商用周转箱、PVC管材及PE管材生产项目,属于利用先进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与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发展定位相符。根据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占地范围内用地均为工业用地,本项
6、目用地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相符。2、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审查通过,本项目年产100万平方米组合带肋塑料模板和100万套大型垃圾桶及PE、PVC管材,属于塑料制品业。通过对比分析,本项目与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性1园区总体规划须纳入土默特右旗城市总体规划,并要与当地其它专项规划相协调,下一步应按要求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包头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指导园区建设。
7、本项目建设符合新型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土默特右旗总体规划,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文件要求。符合2新型工业园区临近萨拉齐镇中心城区,山格架化工区周边分布有大量基本农田,且地下水埋深较浅,下游为黄河干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相对较多。园区规划应与中心城区、居民区等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园区应主动对标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敏感特征及生态功能保护要求,合理发展新材料生产及应用、生命健康、化工主导产业,以及电力能源、物流产业。新型工业区今后应发展低污染、低环境风险产业,不宜增加工业硅、多晶硅等产业规模。本项目位于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远离萨拉齐镇中心城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
8、与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发展定位相符,企业设立自行监测计划及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尽量减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符合3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首要任务,控制开发强度,严格环境准入,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开发任务和建设时序。全面落实中心城区、居民区、基本农田、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保护要求。园区各产业区之间、与环境敏感区之间均应设置合理的防护隔离区,搬迁涉及居民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确保区域生态安全。本项目周边无敏感目标。符合4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统筹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符推进区域大气、水、土壤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做好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严控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9、污染。确保规划期内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改善。均可达标排放,减少对大气、水、土壤环境的污染。合5园区应科学合理建设污水处理厂,确保其稳定运行,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优先利用再生水、地表水等作为生产水源。合理确定园区热源建设方案,采用集中供热或因地制宜利用清洁能源实现供热、供气。科学规划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并规范管理,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防止对地表水体及周边居民造成事故影响。本次评价要求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来降低环境风险,并将风险防控设施和
10、管理与园区合理衔接。符合7加强环境监管及日常环境质量监测。重点企业排污口要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园区各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区域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的跟踪监测,对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实施有效监测和长期监控,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企业拟制定自主监测方案,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园区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表2本项目与园区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分类评价指标准入指标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要求业项准入产及目入禁止类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禁止、限制投资项目本项目
11、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本)禁止、限制类项目,为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投资项目。符合3.国家过剩产能行业中本项不属于产能过符合的落后工艺,国家、自治区禁止新增产能项目。剩行业,不属于国家、自治区禁止新增产能项目。4.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符合5.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淘汰的或
12、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不属于淘汰或禁止类,生产工艺成熟,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稳定。符合6.禁止引进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7.医药、农药、化工、染料行业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鼓励类产品和生产工艺外其他项目(含未全部列入的项目)。本项目非医药、农药、化工、染料行业项目。符合8.禁止新建无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工程建设的化工、精细化工项目。本项目非化工、精细化工项目。符合9.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10.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
13、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总量申请指标可落实。符合IL原则上不允许引进落地项目产业:煤炭、电力、有色、高污染的医药、农药、化工。本项目不属于引进落地项目。符合12.新(改、扩)建精细化工项目必须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禁止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严格限制4级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非精细化工项目。符合13.禁止建设新增铅、汞、铝、珅、镉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的项目。本工程不排放铅、汞、络、种、镉等重金属污染物。符合限制类L不符合本次规划环评根据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不符合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固废产生量等排放强度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等要求;废水
14、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固废产生符合限值的项目。量等排放强度均符合排放强度限值。2.对清洁生产水平无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无法满足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的项目。可满足区域土壤、地卜.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产业规模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与园区产业定位有明显冲突的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告知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新型工业区、山格架化工区禁止布设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符合2.由于园区含有食品加工产业,主要应发展轻污染产业,建议除半导体材料之外的新材料产业,其他新材料制造产业仅发展部分轻污染或者无污染的。本项目位于新材
15、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要求发展丁基橡胶、丁月青橡胶、聚氨酯橡胶、工程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本项目与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发展定位相符。符合3.配套综合服务设施主要发展商业服务,园区内不再布置居住性质的用地。4.110国道南部物流产业区不再进行扩建。污染物排放管控能量减置奂产等或量换1.严格控制尿素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2.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电力、焦化、化工、水泥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项目须实行产能的等量或减量置换。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电力、焦化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耗耗量减置奂煤能等
16、或量换1.严格控制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各地级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1万吨及以上项目(除热电联产外)一律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本项目不新增煤炭消耗量。符合2.对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推行能耗增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3.对石化、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推行能耗增量“等量置本项目非石化、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符合换”或“减量置换”,对确需发展的传统优势高载能项目,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1.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各地区焦化等重点行业规模限值。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严格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本
17、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不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情况。符合2.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焦化等产能过剩工业行业新建项目的大气行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实行等量或倍量削减。木项目焦化等产能过剩工业行业。符合3.制定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实施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含马铃薯淀粉加工)等行业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本项目焦化、农副食品加工行业。符合4.严格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准入,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为新建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区域内VOCS等量削减替代。符合污染物严格排放1.
18、对化工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非化工行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新型工业区、山格架化工区禁止布设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符合2企业设置完整可行的应急救援级应急响应机制,并与园区及土右旗相关部门联动,实现三级联动。本次评价要求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来降低环境风险,并将风险防控设施和管理与园区合理衔接。符合3.企业要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自行监测体系,配备监控设备,编制监测方案,完善监测记录或台账,按规定公布企业环境信息。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培训与演练,加强应急物资管理
19、。本项目建设自行监测体系,并制定厂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4.入区企业按照新环境风险导则编制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按照新环境风险导则编制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符合5.大型化工企业设置事故废水四级防控措施,低风险化工企业必须设置事故水池,园区风险设置风险应急水池等相关风险应急措施。本项目非化工企业。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园区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内。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
20、08-150221-04-01-648234),明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包府发202147号)要求,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28.4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6.75%;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988.9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3.98%o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面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批复及时动态调整。经判定,本项目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原元亮厂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
21、足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目标与内蒙古自治区“三线一单”结果充分衔接,2025年水环境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包头市“十四五”水环境规划要点中确定的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控制。结合近年水质监测结果和“水十条”断面目标要求等,确定了9个控制断面2025年、2035年的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内蒙古土右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满足包头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目标相关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包头市“三线一单”要求: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对接国家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结合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
22、四五”空气质量改善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确定包头市2025年和2035年总体空气质量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设区县。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区,要求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及颗粒物,废气产生排放量较小且废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包头市“三线一单”要求:按照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的基本要求,结合“土十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与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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