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街道建设招投标平台实施方案.docx
《鹤城街道建设招投标平台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鹤城街道建设招投标平台实施方案.docx(5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鹤城街道建设招投标平台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运作、优质服务、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要求,整合工作资源,加强对街道和村(社区)级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二、工作目标建立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投标中心,制定招投标管理和运行制度,规范街道、村(社区)招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三、工作步骤
2、和要求1、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工作要求:召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建立全街道统一招投标平台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重要意义。牵头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2、落实人员,开展调研。工作要求:在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落实招投标平台建设筹建人员。对街道辖各行政村(社区)、各单位近年来的招投标情况、建设招投标平台可行性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深入调研。牵头领导:街道分管领导3、草拟制度,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鹤城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招投标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街道实际出发,拟定招投标范围和限额及招投标平台规范化建
3、设需上墙的内容。向街道下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征求意见。牵头领导:街道分管领导4、建立组织,出台制度。建立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项目领导和分管城建、农林水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社区片、农村工作片片主任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招管办),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实际工作需要挑选其它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成员人数3-5人。建立街道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中心主任由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中层领导担任,成员由街道财政、城建、国土、农经、水利、林业等方面人员组成,招投标分中心要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街道招管办、招投标中心职能。在征
4、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下发关于建立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机构、鹤城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招投标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文件。筹建招投标评标人才库,由全街道范围内知名度较高、信誉度较好、有一定经济技术素质的人员组成,也可以与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评标专家库联网。牵头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5、落实场地,配好设施。落实好街道招管办和招投标中心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交易场所、评标室、公示栏、档案柜等,相关制度和招投标工作流程图表上墙,设计并打印好便于流程管理的各类表格,确保招投标活动按规范程序运作。牵头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6、宣传发动,以会代训。充分利用微信
5、、电子屏幕、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街道干部到村、社区进行宣传;召开全街道招投标工作动员大会暨招投标业务培训会,街道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干部、会计等人员参加。牵头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7、运行初期,重在监督。从确定正式运行时间起,街道招管办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按规定应进招投标中心交易而未进的项目,要坚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做到决不姑息迁就。牵头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街道分管领导8、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在招投标平台运行一段时间后,要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针对不足之处,认真整改提高。牵头领导:街道分管领导9、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建设街道招投标
6、平台和招投标平台开始运行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了有利于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工作推力,街道分管领导应积极参与,主动介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招投标平台建设好、维护好,并切实加强招投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待招投标平台运行走上正轨后,招投标日常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范围。牵头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附件一:关于调整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附件二:关于调整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机构的通知附件三:鹤城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附件四:鹤城街道招投标管理制度附件五:关于重新印发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附件六:鹤城街道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
7、职责附件七:鹤城街道招投标中心办事流程关于调整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行政村、社区,街道下属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成岩副组长:章乐川厉晓伟周政权陈强成员:黄丽琴石秀英祁玲珍吴春勇厉蕾蕾朱祉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陈强副主任:厉蕾蕾叶琦成员:李晓红朱新海金昌锋纪俏关于调整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机构的通知各行政村、社区,街道下属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鹤城街道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
8、办公室:主任:陈强副主任:陈倩高伟锋成员:黄丽琴石秀英祁玲珍吴春勇单海静鹤城街道招投标中心:主任:厉蕾蕾成员:潘旭晓张晓静李晓红朱新海倪建勤纪俏殷刘昊金昌锋刘筱斌叶琦下设招投标中心办公室,叶琦兼办公室主任。关于印发整鹤城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行政村、社区,街道下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对街道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的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修改完善鹤城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鹤城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
9、的合法权益,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的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各级财政及国有和集体资金在本行政区域内投资项目的发包、采购或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和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转)让等招投标活动。其中应当进入街道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范围和限额为:(一)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规定限额以下、投资额在上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采购(不包括灾害应急抢险、抢修类),具体项目包括:1、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2、村镇道路桥涵建设工
10、程;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4、农业生态示范园建设工程;5、土地整理和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6、教育、文化、广电、卫生等公共事业设施建设工程;7、电力、通讯设施建设工程。(二)采购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0.5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三)土地及产权交易项目:国有和集体资产资源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使用权的对外发包、租赁、出(转)让项目标的在3万元以上、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规定限额以下的各类交易项目。具体项目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国有和村集体资产处置;3、山场、山塘、水库、沙场、采石场、林木、果园、茶园等项目发包经
11、营。(四)其他有必要进入街道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五)自行招标项目:进入街道招投标中心规定范围之外或限额以下的各类交易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但使用国有和集体资金的,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方案报街道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基本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街道招管办是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管理机构,接受县招管办和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街道招投标中心是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服务机构,接受县招投标中心的业务指导。三、主要职责街道招管办和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定范围和限额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12、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执行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二)监督、管理招投标各方当事人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三)审查招投标交易申请,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四)受理和发布各类招标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五)负责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服务工作,维护交易秩序;(六)负责招投标资料的统计、分析、评估,建立招标人、投标人、评委人才库、供应商、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七)监督招标人和中标人承包合同、廉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八)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四、招标方式招标分
13、为公开招标(含拍卖、挂牌,下同)和邀请招标(含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下同)。具体项目的招标方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确定。招标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殊项目需邀请招标的,须报街道招管办批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的特别适用方式:1、国有和村集体资产的出(转)让,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实行有保留价的公开竞价。2、村级物资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的出租,可以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的方式,即经项目市场调查或专业评估后,限定项目采购或出租的最高或最低
14、价位标的,投标人根据项目的限额标的自行暗投报价,并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公开宣布投标人实际投标报价,最低或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五、基本程序(一)交易申请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向街道招管办提出交易申请,填写“招投标项目交易审查表”,并附具体招投标交易方案(含招标方式、投标人条件等)。村级招投标项目在交易申请时,需另附“村(社区)两委会会议纪要”或“村(社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公决书(决议书),街道招管办应对招标人及招标项目进行审查、备案。标底或最高限价或保留价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在街道招投标中心协助下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项目内容、日程安排、投标须知、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办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至少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质)要求;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
16、电话及报名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等事项。招标公告应在县招投标中心网站、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青田网鹤城网站等网站,或街道政务、村务(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四)接受报名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单位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单位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公告规定资料参加报名。允许自然人投标的,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参加报名。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好报名登记工作。(五)资格(质)审查招标人和招投标中心应派专业人员共同对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应
17、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等。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图纸等有关文件资料,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或竞投后投标人将图纸等文件资料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设立标底的方法,一般应采用复合标底法或保密制作标底法。(六)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在决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
18、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七)踏勘现场,招标答疑根据招标项目情况,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进行招标答疑。招标答疑会一般应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八)投标投标人是上相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有相应能力、资格的自然人。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质)条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质)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筑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投入的机械设备
19、等。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开标前不得启封。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
20、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的;6、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会议或者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7、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九)开标,或现场竞价开标会议,或现场竞价会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1、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招标人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会议过程应当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案。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及时提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活动,并严格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主持人一般应当场宣布开标结果或竞价结果,并将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十)评标由街道招管办负责建立评标人才库,人才库可与县评标专家库联用,评标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实施。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他人员可在思想道德素质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街道 建设 投标 平台 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637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