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海曙区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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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全一册)项目名称:2023-2024年海曙区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10第四章开标及评标1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40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2024年海曙区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NBHSWT280项目名称:2023-2024年海曙区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030000.00最高限价(
2、元):1030000.00标项一标项名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880000.00最高限价(元):88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备注:无标项二标项名称: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一/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3、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标项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30至2023年07月07口,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
4、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O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
5、2023年07月20Fl09:00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
6、事项:2.1、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3、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
7、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2.4、 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0(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做强
8、制性要求。如提供,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提前一天寄到招标代理公司)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2.5、 本项目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宁波政府采购网()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0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6、 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2)请所有到现场人员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第二章投标须知(适用于标项一、标项二)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特别说明(一)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询问、质疑及投诉1、询问(I)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10、,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采购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质疑(1)提出质疑的期限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提出质疑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第7条。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
11、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质疑书范本格式执行。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同一
12、采购程序环节只能一次性提出质疑。(3)质疑的回复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投诉书范本格式执行。4、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投标人捏造
13、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
14、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六)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
15、、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七)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
16、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九)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A、第一册:资格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Ah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
17、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A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承诺书;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A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人自查表;B2、投标人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4、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B6、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适用);B7、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B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B9、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BlO,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18、)Bl1、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C、第三册:报价文件CU投标函(格式见附件);C2、开标一览表;C3、分项报价表;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二)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及中标服务费(一)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投标报价是
19、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2、中标人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招标费率标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缴纳中标服务费。开户银行:(三)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三)投标人可拒绝
20、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六、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只能关联一页,不能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二)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电子投标文件的
21、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
22、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九、合同签订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允许变更范围内(10%),采购人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3、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上报监管单位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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