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4万平方米钢化玻璃、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万平方米夹胶玻璃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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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4万平方米钢化玻璃、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万平方米夹胶玻璃项目项目代码2305-320724-89-01-27098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1号地理坐标119度16分43.4160秒,34度5分12.806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42)特种玻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57玻璃制造304建设性质Y新建(迁建)改建W建1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C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1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
2、(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211号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46环保投资占比(%)1.53施史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塔1.l是:用地面积(m2)791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审批机关:灌南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待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原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关于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连环发(2007)3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
3、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1、规划相符性分析(1)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形成“一主一副,两轴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主”:位于人民路与泰州路交叉口周边的中心城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副”:位于老城生活区内的老城公共服务副中心;“两轴:分别为人民路功能拓展轴和泰州路新区发展轴;“五区”:分别为老城生活区、新城生活区、经济开发区西区、经济开发区东区和太仓产业园区。本项目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产品属于特种玻璃,属于轻工类(玻璃制造类),符合灌南经济开发区“集轻工、电子仪表、纺织、
4、机械和其他现代制造业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园式综合性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项目选址亦符合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在污染达标排放状况下,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选址不会对该区域的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位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符合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要求。(2)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2022年3月3日,灌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编制的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
5、021-2035)通过了专家评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6.47平方公里,开发区西区、东区和南区三个部分。西区位于南六塘河以西、老六塘河以南区域,北至人民西路一新港大道,西至规划东租路一保成大沟,南至肖八线,东至肖八线,规划面积约:10.12平方公里。东区位于城区东北,北至区北路向北约510米,西至新东北路西约500米,南至区南路,东至新东方大道,规划面积约:3.21平方公里。南区位于城区西南,东至硕项河,南至来安大道,西至淮扬镇铁路向东约50米,北至南六塘河向南约190米,规划面积约:3.14平方公里。园区围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纺织服饰等重点产业领域,全力打造“231”现
6、代产业体系。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项目,属于绿色家居行业,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行业,项目用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因此符合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图见附图6。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1)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2006年4月,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07年1月25号,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了审批意见,批复文号为:连环发(2007)33号。规划总用地控制在1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灌南县老城区以西5公里处,北至老六塘河,东至南六塘河,西至保成大
7、沟以西240米,南至肖八路。功能定位:将开发区建成为一个集轻工、电子仪表、纺织、机械和其它现代制造业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园式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项目,属于轻工,用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本项目与灌南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Ll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开发区应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轻工、电子仪表、纺织、机械和
8、其他现代制造业。宁连高速以西以电子、艺术品加工等一类工业为主;宁连高速以东以综合性一类、二类工业用地为主,禁止三类工业及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并严格执行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文),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防止区外污染项目转移落户开发区。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三类工业,不属于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文)中严格淘汰、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相符2禁止建设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本项目为特种玻璃
9、制造项目,不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相符政策明令禁正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物质O3所有入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针对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土壤和地下水等均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相符(2)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6.47平方公里,包括开发区西区、东区和南区三个部分,西区位于南六塘河以西、老六塘河以南区域,北至人民西路一新港大道,西至规划东租路一保成大沟,南
10、至南六塘河,东至南六塘河,规划面积约:10.45平方公里。东区位于老城区东北,武障河以南区域,西至新东幡西约510米,南至区南路,东至新东方大道,规划面积约:3.21平方公里。南区位于城区西南,东至硕项路,南至来安大道,西至公兴河,北至南六塘河,规划面积约:2.81平方公里。总体定位和目标利用区内优质土地资源和紧邻城区的区位优势,抓住高铁的机遇,引入高铁经济,打造商业商务配套区,成为灌南县城重要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培育壮大电子信息、精密机械两大主导产业,提档升级现有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纺织服饰等传统产业,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迈进,由普通加工制造和贴牌生产向品牌化、精品化和高技术化发展,并加强营销和
11、延展产业链,积极拓展培育关联的新兴产业和产品,积极培育和推进创新经济,营造创新的园区氛围,形成灌南创新创业的集聚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2园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清单类型准入内容产业定位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纺织服饰优先引入1、符合产业定位和开发区发展方向的项目。2、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类项目。维持现状1、皮革糅制加工企业2、食用酒精制造3
12、、再生资源循环再利用企业(不涉及重金属的除外)禁止引入东西区精密机械制造:1、禁止引入使用不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2、禁止引入纯电镀项目(重金属零排放的绿岛项目除外)。3、禁止引入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的项目。4、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5、纯电镀(工序中包含电镀的除外)和纯线路板制造企业。6、含传统含铭钝化等污染较大的前处理工艺的企业。绿色家居:1、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的项目;2、不满足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f3500-2019)低挥发性有
13、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使用低固体分、溶剂型等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而的涂料的企业。食品:1、产水量较大的废水含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的项目。2、异味较大或工艺废气中含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放的,水质经预处理难以满足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纺织服饰:1、产业政策限制类的纺织印染服饰项目南区电子信息:1、禁止引入线路板制造项目。2、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3、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4、排放重
14、点重金属(铅、汞、镉、辂、神)的项目;5、含硅片制造和芯片前道加工工序的项目。空间布局约束1、开发区东区边界设置Ioom的空间防护距离,西区和南区边界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宁连高速两侧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2、禁止引入占用开发区规划水域和绿地,破坏区内生态空间的项目。3、禁止引入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4、区内道路与商业、工业混杂区之间应预留降噪空间,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5、禁止引入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本项目生产使用丁基胶、硅酮密封胶等,不属于高VOCS含量的项目,属于园区准入清单内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
15、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性分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查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H),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
16、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及关于启用“三线三区”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连自然资函(2022)183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南北长12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盐河的水域及河道东岸背水坡堤脚外UO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本项目与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为106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本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表1-3。表13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范围名称主导生态功
17、能面积及范围与本项目侬距离面积(平方公当良)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4.304.30南北长12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盐河的水域及河道东岸背水坡堤脚外110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1060米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及关于启用“三线三区”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连自然资函(2022)183号)中江苏省生态空间
18、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分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4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
19、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2022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5天(其中:优81天,良224天),优良率为83.6%,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超标60天,其中:轻度污染53天,中度污染7天,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io)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54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0%
20、、18.5%5.3%6.2%;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0%;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亳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io)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和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6项指标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022年灌南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8%o灌南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二级标准。灌南县为达标区。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及VoCs,分别经过收集并处理后,对环境影响
21、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均有合适的平衡途径/方符合案。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2、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
22、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2022年,全市2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In类比例为86.4%,与2021年持平,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45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川类比例为93.3%,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高于年度目标,地表水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3、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2022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未受到环境污染。6个
23、土壤国家网一般风险监控点监测项目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表明连云港境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项目不向土壤环境直接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项目环境影响;(3:本项目能源使)稿,2016耗上限,嚏体分析结二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很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限分析: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用电量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项用占用当地资源较少,对照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年10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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