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建邦板材厂年产15000张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齐河县建邦板材厂年产15000张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齐河县建邦板材厂年产15000张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6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齐河县建邦板材厂年产15000张板材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齐河县建邦板材厂编制日期:2023年0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齐河县建邦板材厂年产15000张板材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F5299其他未列明零售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4人造板制造202其他建设性质Y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
2、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杏7是:未批先建,已依法用地(用海)面积(m2)1180接受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的行政处罚(德环齐违改字20221-43号),目前已停产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环评文件: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9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09年9月21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97号;2022年1月3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
3、文号:鲁环审20225号。1、项目与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1)开发区概况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9年,2002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位于齐河县城东北部,毗邻齐河县城区,总规划面积35k?,主要为工业用地,区域总体呈矩形,内有四分干渠、晏黄沟等水系穿过。划规环影评符性析 规及划境响价合分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及外向型加工业为主,集贸易、仓储、金融、商住、旅游多功能、全方位开发于一体。按照总体规划及行业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体系,合理布局了高新技术产业园、民营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冶金工业园、物流研发区、休闲度假区、综合生活区。目
4、前,入区企业已达120家,总投资164.6亿元,过亿元的项目有10家,拥有山东晨鸣集团、山东鲁抗集团、山东莱钢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台湾旺旺集团、台湾鸿运电子集团等6家上市企业,以及山东坤华集团、山东农业实业集团、北京国科集团、澳门名嘉集团等2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发区功能定位齐河经济开发区是齐河县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城市北部新区,其功能定位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档次的商贸市场为依托,综合民营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居住、办公等多功能的现代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
5、书的审查意见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中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区内机电工业产品主要包括建筑机械、门窗设备、电缆电线、变电设备等。本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制造”范畴,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园区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项目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依据内容项目情况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
6、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用水量少,且水源为公共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建小燃煤(油)锅炉。该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天然气加热,无需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行业转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制
7、造”项目,属于建材产业。符合总体布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焦斌次中心。“三片”为西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冶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南,属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中的“七区”之一一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保护管理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
8、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在规划的功能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开工建设,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该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2该项目与鲁环审20225号相关审查意见符合情况鲁环审200997号该项目情况符合性开发区发展建议严控“两高”项目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为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
9、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件的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本项目为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项符合规定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控。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天然气加热,不涉及高耗能工艺。符合经书的目2、项E南,根赤县不动产市总体大二表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孑查
10、意见(鲁环审20225号)相关要求。项目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1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号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及企业出具的鲁(2020)齐河上权第0005462号证明,项目选址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城见戈1,具体见附图4及附件。他合分斤其符性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211-371425-89-01-99685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土地符合性分析
11、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南,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及企业提供的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5462号证明,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3、项目与德政字【2021】19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见下表。表3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字202119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Z鲁兽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分析别控分区生态保护红线黄河(齐河段)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
12、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南,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黄河(齐河段),距离为11.7km,符合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般生态空间管控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
13、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一般生态空间依法实行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14、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地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加强论证和管理。鼓励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匏垦利用等各类工程实施,引导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管控要求: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I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
15、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南,属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范围内,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
16、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按照要求申请,项目不使用锅炉,环评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晏北街道控制单元)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行业,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一般管控单元)1
17、、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70家重点管控单元名单内,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资源一般管控“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本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天然气加热,能源利用上线区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
18、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为清洁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深层承压水禁采区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建设项目,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项目生活用水采用管网供水,不使用地下水,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南,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
19、09-2030)及企业提供的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5462号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符合。重点岸线资源/项目不涉及,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
20、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项目属于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1-11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项目,符合求产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己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
21、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以下的区域(按上一年度年均值,下同),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1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50%以内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2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3倍替代。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
22、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4、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
23、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5、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1 .项目属于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27限制开发项目。2 .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与永雅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南,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及企业提供的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第OOO5462号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齐河县 建邦 板材 年产 15000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99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