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洛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山东奥洛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奥洛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7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奥洛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奥洛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奥洛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8-371425-89-01-63729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M7452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
2、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8-371425-89-01-637295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占比(%)3.3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51.4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02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
3、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以及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项目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使用自来水提供,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J996)三级标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进齐河县污水厂统一处理。项目废水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该项目无需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行业准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
5、项目不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但项目工艺简单,污染物产生量小,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总体布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焦斌次中心。“三片”为西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冶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本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符合。2、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
6、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鲁环审20225号该项目情况符合性发发建义开区展”严控“两高”项目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该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及M7452检测服务,根据山东省“两富”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三线一单分析)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7、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控。该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及M7452检测服务,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该项目用电量较少,不涉及高耗能工艺符合由2、根加业用地,租$二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g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项目厂区所在用地规划为工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总协议见附件4,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见附图4。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8、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208-371425-89-01-637295,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3。2、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可知,齐河共有3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见下表。表L3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代码所在行政区域面积边界描述,生态功能km2市县(区、市)1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
9、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1-13德州市齐河县东北至戴寺村,西南至潘庄村。30.50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包含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齐河县饮用水源地2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3-02隹州市齐河县东至荣庄村,西至段庄村,南至油房村西,北至西桥村。28.04防风固沙、土壤保持3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3-06f.州市齐河县区块1:齐河县表白寺镇孙耿小学西北侧;区块2:东北至许家,西至蔡王庄,南至大漠刘。5.39防风固沙、土壤保持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N36度49分19.257秒,El16度45分36.021秒),
10、不在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功能区红线区见附图4。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如下:表L4德州市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分类汇总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齐河县8.83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齐河县2.39YS371425I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齐河县9.2YS3714251110020徒骇河齐河县1.53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N36度49分19.257秒,El16度
11、45分36.021秒),不在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里的内容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5gn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即35gn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022年每月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可知,齐河县第一中学空气自动监测站SO2日均值数为4.519.7ugm3,No2日均值数为17.346.8ug/m3,CO
12、日均值数为0.40.742mgm3,PMlo日均值数为3361Uug/nP,PM2,5日均值数为17-82.5ugm3,O3均值数为51.2186.8ugm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No2、So2、PM仆Co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二类区标准要求,PM25、Ch等基本污染物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北路6号齐河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K29号二楼(编码为ZH37142520005),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的
13、排放。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n类,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n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50%。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HI类的水体断面达到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
14、达到或优于HI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根据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县分局2022年Ol月2022年08月份地表水监测结果数据,现状监测的水质指标中不存在超标现象,说明齐河县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北路6号齐河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K29号二楼(主要河流:邓金河,管控分区编号:YS3714252210010),属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前器皿清洗、试验后器皿第3遍及后续器皿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不会引起项目区域水环境质
15、量恶化,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项目危废间、实验室等均设置防渗,避免对土壤的影响,同时在贯彻落实德政字202119号文件提出的管控要求的基础上,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表项目环境质量底线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项目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
16、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项目不涉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不属于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工业园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并按要求申请总量,满足标准要求。满足要求水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项
17、目属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和建制镇应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强配套管网项目不属于高耗水的工业项目;项目不属于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的生产项目;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前器皿清洗、试验后器皿第3遍及后续器皿清洗废水
18、、水喷淋满足要求建设和改造,新区建设全部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推进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封盖导流、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满足标准要求。土壤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项目属于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建立相应档案。满足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里的内容分析。区域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按照能
19、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分解落实压减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完成省定压减任务。初步确定“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只减不增,按照每年2%压减,实际消费总量需等国家确定压减基调后由省发改委下达。水资源利用上线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
20、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农ED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管控区:根据地下水超采等状况,衔接各部门地下水开采相关空间管控要求,将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等区域,划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武城县、夏津县、乐陵市、宁津县部分地区同时属于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本项目位于齐河县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管控要求: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
21、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符合性分析: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项目
22、用水均采用市政供水管网提供自来水,不涉及地下水的开采和使用,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与目标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m2,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m2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1k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19.6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575.36k全市林木覆盖率达45%,人均绿地面积达12.0Om2。通过对我市近
23、十年土地利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后预测,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379.92k?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达2208.70km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95.49k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在21.3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95.47万元/公顷。项目不涉及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不新增占地。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6月28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 奥洛德 检测 服务 有限公司 实验室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95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