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考》试卷二每天一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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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考试卷二每天一练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参考答案】:A2、下述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A、某村农民李某因宅基地问题与村支书争吵,后又互相动起手来,该支书家人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在处理该事件时,对李某有殴打行为B、税务局人员有对业主王某征税时,发现王某有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
2、,但情节不太严重,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王罚款3500元C、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在对一冷饮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的冷饮个别卫生标准不符合卫生法的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条第1款“可以处以1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冷饮厂罚款5万元D、火车上一列车员对乘客杨某在车厢内抽烟的行为处以五元的罚款【参考答案】:C【考点】行政合理性原则【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本题中A项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BD项符合合理性原则,只有C项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的是A、达到了破产界限,具备了
3、破产原因B、投资人决定解散C、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参考答案】:A【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绝对原因,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继承,只有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才应当解散: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无限责任制度,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我国可以实行破产制度的是法人,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故达到破产界
4、限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当然原因.因此,BCD选项郡是可以解散的原因,A选项不是,当选.4、1992年甲将自己的3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其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A、甲B、乙C、丙D、T【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方式的问题。依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登记为其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登记,故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房
5、屋所有权仍归甲所有。故本题答案为A项。5、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IOOO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IOOO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IooO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如果订立定金条款的,可以选择适用,但是适用定金赔偿的不能同时要求赔偿损失的形式,甲有权要求返回IOoo元的定
6、金,故B正确。6、下列哪一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转让无须通知保险人?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B、家庭财产保险合同C、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D、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榆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7、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八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36题)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
7、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十二年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仍为十一年D、维持一审判决【参考答案】:D【考点】上诉不加刑原则【解析】所谓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种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哽前款规定的限制。”这是我国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针对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具体情形,刑诉解释第257条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8、其中第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本题中,一审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根据前述规定,二审法院既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即有期徒刑11年,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诈骗罪或盗窃罪的刑罚。选项B将诈骗罪的刑罚从有期徒刑4年加重为有期徒刑5年,并且合并执行的刑指12年也比原判决重,因此错误。选项C虽然没有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仍为11年,但是加重了其中诈骗罪的刑罚,由4年改为5年。因此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该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5
9、9条第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只是认为判处刑罚不当,其中包括对诈骗罪的刑罚畸轻,丽非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因此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圆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而只能维持一审判决,针对其中量刑不当的情况,只能通过之后的审判监督程序加以解决。然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本题没有正确答案。上诉程序是因被告人或检控机关对初审判决或裁定
10、不服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判而发生,因此上诉程序的首要功能就是纠错功能,没有纠错功能就没有必要建立上诉程序,只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原审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的审判要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制约。但这一原则是要求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不是即使原判删罚过重,也不得予以减轻,否则二审应有的纠错功能便无从谈起。因此,本案中,当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判判处的盗窃罪的刑罚过重时,应予8、刘某雇佣某女冒充其妻子到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即发给刘某“离婚证”,结果使其妻子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精神病复发,为治病花去治疗费2000余元。刘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1、OO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B、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已造成了其物质损害D、有权获得医疗费和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参考答案】:C【解析】本案中镇政府发给“离婚证”的行为,造成李某的妻子精神病复发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五)项规定的给公民造成身体伤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获得赔偿。但对特定情形下的精神损害(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的情形),我国目前只进行精神补救而不予金饯赔偿。9、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
12、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参考答案】:A10、一般情况下,下列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是:A、李某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汪某和张某丙共同拥有的一辆宝马撞毁,张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请求其赔偿损失B、兴隆贸易公司借用新兴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万达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兴隆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万达商场诉至人民法院C、甲公司生产销售的一种食品质量不合格,给许多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消费者起诉请求赔偿D、甲、乙、丙三
13、人合伙开了一个大型板店,因与丁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该板店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丁公司【参考答案】:C【解析】:民诉意见第56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A选项中,汽车是汪某和张某的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侵权,汪某和张某是共同诉讼人。A选项不应当选。民诉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瓶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B选项中的贸易公司和机械厂就是这种情,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B选项不应当选。C选项中,消费者因为同一个事实,对甲公司提起诉讼,其讼诉标的是同一种类,而不是同一个,所以只是普通共同诉讼
14、。所以,C选项的情形一般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应当选。民诉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整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D选项中,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酒店,与丁发生债务纠纷,甲、乙、丙是共同诉讼人,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D选项不应当选。1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参考答案】:D【解析】:1)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
15、有例外。2)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3)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无偿合同可以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合同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根据以上阐述,排除A、B、C项,肯定D项。12、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保险范围是。A、违约险B、责任险C、平安险D、政治风险【参考答案】:D13、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A、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劳
16、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本题中,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不同的,具有长期性。而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由于国家机关和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不属于政府内的公务员关系,因此同样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14、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o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
17、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参考答案】:B15、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OO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参考答案】:D【解析】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
18、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的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的证据,反之,必须与其它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本题中,作为证据的匕首是公安机关直接从杀人现场提取,因此属于原始证据;单凭匕首不辅以其它证据不进行推理,不能直接说明犯罪行为是何人所为,因此属于间接证据。由此可知答案D正确。16、关于破产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双方的债务属同一种类的给付,方可抵销B、双方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方可抵销C、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所欠的债务也可抵销D、破产宣告时,债权人对破产人同
19、时负有债务的,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届至履行期,债权人均有权在破产清算分配前先行抵销【参考答案】:D【解析】:见企业破产法第33条。17、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参考答案】:
20、D【考点】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期限【解析】关于A项,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限期拆除自建房屋决定书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据此,A项正确,关于B项,行政法理论根据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给予利益或给予不利益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区分为负担行政行为和授益行政行为。负担行政行为要求行政相对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和对其权利进行限制,如命令、禁止、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撤销即属负担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即授予
21、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权利或者利益,或者免除其义务的行为,如许可、认可、特许或负担行政行为的撤销等。本题中,某地土地资源局的决定要求陈某承担拆除房屋并恢复土地原状的负担,属于负担行政行为,B项正确。关于C项,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间一般为3个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
22、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因此,土地管理法有关“十五日”起诉期间的特别规定排除行政诉讼法“三个月”的适用,C项正确。关予D项,根据上述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可知,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D项错误。18、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拘留,在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侦查人员告知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问以下哪
23、种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OA、犯罪嫌疑人张某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配偶代为聘请律师B、由于拘留前张某是A市市长,故其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C、张某的律师接受聘请后,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张某了解有关案情,为张某申请取保候审,还可向侦查机关了解张某涉嫌的罪名,并查阅侦查机关有关张某的犯罪事实材料D、张某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检察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同时在律师会见张某时应派员在场【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律师和侦查机关的行为。根据六机关关于刑诉法规定第10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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