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日照电厂二期脱硫环保净烟气烟尘仪升级优化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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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豺中国华能 Chinahuaneng华能日照电厂二期脱硫环保净烟气烟尘仪升级优化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批准:审定:审核:编写:2023年04月第一部分通用部分1.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二期#3、#4机组脱硫环保净烟气烟尘仪 升级优化项目的设备采购,1.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该项目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 技术要求。1.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 最新版本标准和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
2、 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1.4 如果报价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 味着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1.1.5 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采购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 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7 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要求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
3、其他厂商购买的所 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采购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采购文件的条款,注明 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采购文 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采购文件。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报价人采用其他标准或 规范,则报价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采购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 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报价人采用的 标准或规范才能为采购人认可。1.2.4 采购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
4、有的技术要 求和适用的标准,报价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 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报价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 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 2. 5主要的标准和规范:烟尘仪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原部颁标准及 地方环保局的规定。供方提供的装置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涉及的 标准在本规范书出版时所列版本均为有效。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T75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
5、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蔡乙二胺分光光度法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201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这些规范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报价方在系统设计中,在确保设备可良好 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可超越这些标准,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 的设计或材料。引用的规范及标准不限于此。报价方可提出其
6、它相当的替代标准,但 需经采购方确认。2,通用技术要求参照专用技术要求部分。3.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1. 1该项目烟尘分析仪表及数据处理传送系统专用调试工具及授权软件,必须在 用户各系统完全兼容通用,满足用户技术监督统一管理和使用要求。3. 2整套仪表需要随附无权限限制的正版数据采集软件一套。4.试验、设备监理和检验要求1. 1所有供货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应按照本规范书中提到的规范和标准及技术要求 进行。4. 2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的各阶段均应按照 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5. 3所有外部采购的仪器、仪表、部件等均应进行检验和必要的测试,检验测试 报告
7、经过需方验收认可,然后再进行组装。6. 4最终产品通知需方派员到供方单位验收,验收人员可以查阅与本产品生产有 关的各种档案,如发现问题,供方应积极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方可发货。4. 5设备在供方处的验收只作为发货条件,不作为最终产品的合格保证,产品最 终应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考验而通过验收。5.技术性能的考核和验收5.1 报价方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功能进行验 收和检验,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5.2 在试验、演示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 件,报价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都由报价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 或软件还必须通过本
8、规范书规定的试验和演示要求。5.3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采购方为主编写,报价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 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 级部门协调。5.4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 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6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6.1 报价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报价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报价方提供的现场服务应满 足工程需要,并与前期项目现场勘察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6.2 报价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
9、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 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6.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运 行的要求。采购方不再因报价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6.4 报价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 进行现场指导;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6.5 报价方无偿派技术人员现场给予技术指导和培训。7.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7.1 报价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
10、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 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由报价方翻译成中文(免费)。7.2 报价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给 出全部技术资料和资料交付进度清单,并经采购方确认。7.3 报价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报价方阶段,配合设计及产品设计阶段, 设备检验、安装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报价方须满足以上 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7.4 报价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深度满足采购方进行阶段设计的要求。这些资料准 确,不能任意修改。报价方所提供的资料如有修改,在新版中明确标示并相应提供文 字说明。7.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
11、料,一经发 现,报价方及时免费提供。7.6 报价方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供货清单(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分别列出); 设备维护及使用说明书; 设备安装说明书; 提供所执行的标准名称及复印件。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完整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汇总数据表。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的证明。 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8.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1. 1每个设备箱至少包括两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8. 2装箱运输的成套附件,采用同等条件进行包装。9. 3装箱的技术条件有: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装箱单。装箱上并应注 明:制造厂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和型号、装箱
12、数量、装箱日期、装箱人工号等。10. 4包装箱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注明部件号、编号、名称 及数量等,标签所标内容应与装箱单一致。11. 5设备贮存的位置要同安装位置的环境相类似,即室内安装设备贮存于室内 (勿需加热及通风),室外设备应存放于露天。12. 6当设备需要防止结霜或需要防潮时,报价方应提供干燥手段(干燥器或干燥 剂),并指明周期性更换或干燥要求。13. 7报价方应提供设备贮存说明书,包括定期检查和贮存维护要求,以保证设备贮存期间不致损坏。这些说明书不应放置于运输设备的包装箱内部,而应单独提交给 采购方。第二部分专用部分专用技术要求新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
13、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的发布实施,山东省内也 发布了符合地域性的更高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对环保烟气排放第三方运维、校验周 期、校验方法和标准、以及全流路校验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目包括华能日照电厂脱硫环保净烟气烟尘仪升级优化,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 的系统供货、安装和优化调试。脱硫环保净烟气烟尘仪及其配套附件应满足以下技术 要求、并能符合现场系统安装需求。1 .本次采购烟尘分析仪用于超低排放湿除出口高湿环境中低浓度烟尘的测量, 报价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应 满足中国有关电力行业
14、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选用烟尘分析 仪产品应取得国家环保认证,适用于湿烟气超低排放0T5mgm3工况。2 .供应商应提供技术可靠、来源清晰、不存在技术纠纷的产品,并负责整体技 术性能保证,并与用户现有脱硫烟尘仪分析系统及电除尘控制系统完全兼 容。3 .要求提供的烟尘仪产品型号应与SAP计划提报型号完全一致,所有仪表设备 主附件均需在设备原位置安装,需完全符合现场安装条件,不得改变其安装 方式和信号传输方式,不得影响主机脱硫设备的安全运行,能适配和满足现 场取样、分析、控制处理系统专用要求,信号接口匹配,无需转接处理。4 .所有整套仪表和主附部件均为全新产品,内外包装保持原厂原样,能
15、提供原 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供货时提供),及原生产厂家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函 (报价时提供)。5 .烟尘分析仪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产品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 协会/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并由 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环保认证检测合格报告(报价时提供证书和报告)。证 书和报告中的型号需与原产地证明型号、与计划提报型号一致,并符合山东 省环保动态管控平台的相关要求。6 .烟尘分析仪为在线式,采用直接加热抽取法测量,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稀释法 或其他方式测量。包括:样气采样器、样气预处理加热装置、低浓度烟尘测 量单元、测量控制单元装置等组成。这些装置分别负责样气
16、的采集、预处理 并测量加热过的样气中烟尘浓度、控制各个装置的工作。电源:380 VAC, 50 Hz, 316 A;烟尘仪设备整体功耗2KW,整体重量100kg,方便后续的 安装维护。信号输出:420mADC.针对湿烟气中含水量高,存在结露的工况 环境,基于散射测量原理应采用预处理加热湿烟气,使湿烟气变成干烟气后 进行烟尘测量;采样管采用耐腐蚀、不易破裂的材质;精度:l%FSo取 样测量单元通过法兰连接安装在测点烟道上,控制及吹扫单元安装在取样测 量单元旁边的安装平台上,法兰中心离平台高度1500mm,现场仪表应能适应 当地的气候条件及现场使用条件。7 .报价方提供的烟尘分析仪应具有良好的防雨
17、、防尘、防潮、防振、防火、防 水、防冻保温等防护功能。报价方应负责设计合理的电缆及采样管线通道。8 .烟尘仪具有自动校准功能及等速采样功能,且使用手动校准镜片对烟尘仪进 行校准时,不需要从烟道拆下烟尘仪设备,直接在烟尘仪上进行校准。9 .烟尘仪系统的所有测量值在就地均有显示,并能提供原厂配套的远程操作单 元,用于测量值与状态显示、数据查询和远程操作。10 .凡是与烟气或校正气接触的探头均应满足在电厂运行工况的烟气成分、温度 条件下能连续可靠地运行的要求,一般由以下材料构成:聚四氟乙烯、玻 璃、能承受205C温度的不锈钢,Hasteloy 0276或其它耐腐蚀合金。应使用 高度抗腐蚀且不易破裂的
18、材料。本项目应提供PVDF材质的取样探头,其工作 方式、安装法兰尺寸与其他机组设备保持完全兼容通用。11 .与除尘控制系统及CEMS系统的接口信号应通过硬接线连接。模拟量信号输出 为420mA;开关量信号应为无源干接点信号,接点容量应至少为AC220V, 5 或DC220V, 2A,接点数量应满足系统监视控制功能的要求。烟尘单位为 mgm3O12 .为满足除尘系统控制要求,烟尘分析仪系统需提供两路4-2OmADC的烟尘浓度 信号(带隔离)到三希数采仪控制系统,另一路送至脱硫CEMS系统;并提供 满足用户各级网络防护要求的信号隔离装置,信号隔离装置应与采购方所用 装置无差异联结和通用。13 .分
19、析仪的校正、吹扫等操作为全自动。分析仪应确保采集的烟气样品在环境 温度下不结露,保证稳定的测量精度。采样管应采用耐腐蚀、不易破裂的材 质。精度:l%FS014 .烟气连续排放参数测量测量范围:0-5-500mgm3,双量程自动切换,精度满足0. Imgm3.零点漂移:(24h)皂 2 %满量程。全幅漂移:(24h)W 2 %满量程。响应时间: 10 S0线性度:1 %o15 .系统应能满足在最少180天运行不需要非日常维修的要求。(非日常维修是指 在烟尘分析仪系统运行和维护手册中常规部分没有要求的任何维修活动)。16 .工作人员进厂进行安装调试工作时持有原生产厂家认可的有效身份证明或 售后技术
20、服务工程师资质证明。17 .现场服务工程师除完成该项目安装调试以外,还应按照用户的要求,利用专 用工具或授权软件对其他运行机组的烟尘仪进行综合评估,并完成硬件性能 测试和软件升级,出具评估维修测试报告,达到完整可用的性能要求,以响 应当地环保政策要求,用户不再额外为此支付费用。18 .仪表安装使用时,不会因任何的差异因素,造成任何多余的工作量或者对现 有系统的稳定性、准确性和机组安全产生影响。不能因为任何原因对机组的 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必须满足机组环保排放要求,所有部件不应低于现有设 备的安装工艺和产品质量。19 .手动校验装置与用户其他在用烟尘仪测量传感单元一致通用,并提供使用说 明书和操作
21、培训。20 .烟尘分析仪量程,应以结合使用方现场实际和所在公司电厂、所在地环保设 备运行控制要求为准。二、 质量控制及环保验收、备案要求:1 .所有主附部件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168小时运行后计时12个月。2 .供货方应承诺保证一年内免费提供本项目所供硬件(包含调试工具、校准校 正部件)的非人为损坏维修服务。3 .供货方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满足采购方检修工期或者紧急施工的 要求。4 .供货方应承诺配合完成环保验收、备案:1)根据新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和各级政府超低排放环保
22、政策要求,环保新设备投运以后,应完 成相关环保验收和环保平台备案。2)本项目产品及服务应符合山东省内环保动态管控及其他相关环保要求,烟 尘仪完成设备上电调试、工作正常以后,应根据采购方的工作计划或者现 场实际生产状况,配合用户环保数采仪厂家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共同完成 相关信号通讯及传输协议的优化,配合完成72小时调试报告和验收报 告。调试报告和验收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以符合设备安装地各级政府环保 部门的政策要求,满足环保平台(4. 2和6.0)要求,通过环保备案为 准。3)根据超低排放环保监督监控要求,如果机组运行中安装调试设备,应联系 委托相关环保资质机构,对安装机组的排放口烟尘参数进行比对监
23、测(一 般每4小时一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提交给环保监督部门并通过有效性 审核,避免采购方因此受到环保企业考核或发电负荷限制。4)因环保设备运行和维护受到当地省、市各级环保政策约束及监督;重要企 业开展工作首先遵守各级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程。所有工作人员进厂开 展工作,均应遵守采购方厂内各项安生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环保政策,向 山东省第三方管控平台报备许可后,方可进行。三、 双方责任和义务:1采购方责任和义务:L1设备安装时负责开具施工所需的工作票。L 2参与烟尘仪系统的现场施工、调试,为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拥有提出正 当的整改要求的权利。1. 3对供货方的设备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把关监督,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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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 电厂 脱硫 环保 烟气 烟尘 升级 优化 设备 采购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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