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氢站系统设备招标供货范围.docx
《供氢站系统设备招标供货范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氢站系统设备招标供货范围.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供氢站系统设备招标供货范围1 一般要求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 供系统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 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 量、产地、生产厂家(外购设备推荐三家)等内容。对于属 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 出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 用问题。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 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1.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三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且均应 为原厂备件包,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1.5
2、 投标方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进口部件在交 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和进口报关单。进口部件在交货时提供 原产地证明和进口报关单。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的配套进口 产品,在投标方与进口产品制造厂或代理商正式签订采购合 同前,应将采购合同提交招标方书面认可。设备供货时必须 提供进口产品报关单、由进口产品制造厂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和由进口产品制造厂当地总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如果配 套进口产品在国内生产(如:发电机),设备供货时应提供 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证明。如未提供上述证明资料,招标方将 拒绝接收该产品,投标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6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o1.7 投标方提供所有管
3、道接口的反法兰和连接附件。1.8 分包与外购设备的候选分包商应不少于3家,并提供各分 包商的简要资质情况及使用业绩。对于招标方已确认可列入 选择范围的分包商,必须列在分包与外购范围内。分包与外 购设备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选定。1.9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整套供氢站系统所需。2供货范围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 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 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 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 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且不发生费用问题。2.1 基本供货范围2.1.1 投标方应提供1套完
4、整的供氢系统,即从氢气瓶集装格 开始到供氢汇流排出口母管止,包括供氢汇流排、高压软管、 氮气瓶组、液压托盘氢瓶搬运车、电动葫芦、氢气检漏及其 报警装置、检测仪表等设备、附件和所供设备内部管道、阀 门及其附件、所供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阀门及其附件、以 及整套工艺流程所要求的热工仪表、化学分析仪表、控制仪 表及其安装附件、电气设备、电缆与桥架等。氢气钢瓶集装格与汇流排架连接的高压软管属于系统 的设备,其运行工况是长期处于超高压力的状态,必须注意 产品质量。2.1.2 土建工程、给排水、照明、采暖通风、总电源、消防 等由招标方提供。2.1.3 满足运行及检修维护用的专用工具。2.2 投标方应根据工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供氢站 系统 设备 招标 供货 范围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91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