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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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3年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哈尔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制度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
2、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三条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监督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总务处负责单位采购实施工作。内审部门为本单位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履行对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采购形式第五条采购形式主要包括: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主管预算单位,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的各项政府采购活
3、动。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经政府采购办公室认定资格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是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第三章政府采购范围第六条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依据当年财政部门所发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总务处应及时向业务部门传达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第七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通用和专用类政府采购项目构成。属于通用类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用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第八条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向主管部门申报后,
4、可以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自行实施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第四章政府采购方式第九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竞争性谈判及磋商;(三)单一来源;(四)协议供货;(五)定点采购;(六)电子卖场;(七)服务工程网上超市:(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第十条采购项目资金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总务处应及时报批财政部门。第十一条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第十二条政府采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哈尔滨市财政局所颁发各项政府采购管
5、理制度及规定和本单位所制订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及项目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实施采购,严禁自行采购。第五章政府采购程序第十三条政府采购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凡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项目,都应认真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立项、论证及上报工作。第十四条采购实施程序:(一)采购需求部门编报采购执行申请,提交总务处汇总。(二)总务处采购管理岗协同预算管理岗负责初审工作,主要关注采购事项是否列入年初采购计划、采购预算资金落实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提报单位领导审核。(三)单位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总务处负责采购计划编制与报批工作。待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后,开展
6、具体实施工作。第十五条政府采购应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磋商、单一来源、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服务工程网上超市为主要采购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需求部门应以书面形式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由总务处报批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方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限额(含)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国家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二)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7、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规定情形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可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可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四)单一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应组织适合项目特点、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专家进行论证,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500万元以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且符
8、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并网上公示无异议,不需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但应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论据是否充分和是否符合单一来源规定条件负责,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采购、财务和业务部门(岗位)责任,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依法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防止随意采购和滥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五)协议供货。信息化产品可通过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取消采购金额限制。原则上,适用协议供货的政府采购项目,应优先选择协议供货方式。协议供货的组织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六)定点采购。安全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取消采购金额限制,无特殊情况,应优先选择定点采购实施。定点采购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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