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台储能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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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台储能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5-370828-07-02-2142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金岭路北侧山东北电电气有限公司车间内地理坐标(东经:116度15分4.273秒,北纬:35度6分1.92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2、)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5-370828-07-02-214210总投资(万元)25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n?)9488(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金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5)审批机关:金乡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及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的批复(金政字20188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现山东省生态环境
3、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05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文件名称: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75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和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金岭路北侧山东北电电气有限公司车间内。根据金乡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5)-用地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4、金乡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与金乡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关系图见附图6)。2、项目与金乡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金乡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2006年被山东省批准为省级开发区。金乡经济开发区位于金乡县主城区西侧,开发区范围东至迎宾大道一金中街一新华路,西至S252,南至南外环,北至老万福河及金溪路,规划面积30.79公里;金羊新区位于万福河北,位于袁徐路和S252沿线,规划面积6.35平方公里。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合计37.14平方公里。(2)产业定位金乡经济开发区园区定位为装备制造、智能输配电、食品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3)园区准入条件金乡经济开发区准入条件:根据山
5、东金乡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鲁环审2009105号)及审批意见和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鲁环审201755号):“准入控制建议:根据对金乡经济开发区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生态功能要求的分析以及下一步环境工作的要求,对拟进开发区的行业和企业作以下控制建议,总的原则是符合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禁止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入区;限制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的除外)、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入区”。
6、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具体内容见表I-Io表14金乡经济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1、机械行业金属制品业工具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日用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金属结构制造业,铸铁管制造业,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轴承、阀门制造业,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锅炉及原动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铸锻件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石化及其他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轻纺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农、林、牧、渔、水利业机械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医疗器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
7、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修理业摩托车制造业,自行车制造业,电车制造业2、农副食品加工方便食品屠宰、肉蛋类加工、蛋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物油和制糖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农副产品加工大蒜、饲料加工3、纺织业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棉、化纤纺织加工棉、化纤印染精加工*纺织和染整精加工毛条加工毛纺织毛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精加工缭丝加工绢纺和丝织加工丝印染精加工纺织制成品制造棉及化纤制品制造、毛制品制造、麻制品制造、丝制品制造绳、索、缆的制造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注: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进入行业;本项目行业类别
8、为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属于金乡经济开发区园区定位中的智能输配电。由上表1-1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控制进入行业,符合金乡经济开发区准入条件;同时根据金乡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最新版),其产业结构同原有规划,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乡经济开发区内,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05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2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1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
9、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严格落实本项目在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内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开发区控制进入行符合“三同时”制度。业2要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方案,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做好污水池、污水管网、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建设单位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年产15
10、0台储能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允许建设的项目,且项目已在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备案(2405-370828-07-02-214210)0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1)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金岭路北侧山东北电电气有限公司车间内,根据建设单位土地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同时根据济宁市“三区三线”划定图,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周边
11、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选址可行。(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
12、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经核查,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金岭路北侧山东北电电气有限公司车间内,项目所用工艺技术、装备和生产规模均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批、禁批的范围。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2年动态更新)的通知以及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济环委办20245号),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
13、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济宁市“三区三线”划定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周边新万福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项目与水环境功能相符性分析本项目
14、不新增用水,无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金乡县2023年SO2、NO2年平均质量浓度达标,PMl、PM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年评价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金乡县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减少煤炭消费,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加强颗粒物专项整治,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方面的行动,加快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VOCs,污染物排放量较少,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通过实施颗粒物、VoCS倍量削
15、减替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属性,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该项目将建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本项目为年产150台储能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水、电,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公共设施方便,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和标准。(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济宁市
16、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济环委办20245号),济宁市共划定19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南四湖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保护区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金岭路北侧山东北电电气有限公司车间内,金乡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82820005,项目与济宁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
17、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3,项目与金乡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l-4o他符合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济宁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情况分析管控维度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类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还应满足济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济环委办202227号)规定的管控类区域管理要求。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为C3823配电开关控制
18、设备制造,不在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内,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符合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合成药品、煤化工、电镀、皮革助剂、铅蓄电池制造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且本项目不涉及左栏所述项目。符合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
19、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位于金乡经济开发区内,且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符合新建工业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严格执行自备电厂火电行业能效、环保标准,逐步推进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为热电联产项目,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不涉及。符合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做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严控煤矿新增产能,确需新建煤矿或新增产能的,一律实行产能置换。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一级保护区内全面取缔建设项目、
20、各类排污口、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等污染源以及和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构(建)筑物,逐步退出农业种植和经济林等活动,并视情况进行生态修复,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全面取缔排污单位、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染点源,强化非点源污染控制和流动源管理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设施,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准保护区、补给区管理要求按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以及准保护
21、区内。符合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济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济环委办202227号)中保护类区域管理要求执行。加快城市建成区及重点流域内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不涉及。符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鼓励、支持生态渔业养殖方式,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增养殖,构建立体生态养殖系统。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及其他投入品。鼓励、支持封闭式池塘养殖园区建设,统一处理渔业养殖尾水;巩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退养成果,禁止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人工养殖,严格限制实验区现有渔塘规模;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措施,推进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不涉及。符合新
22、、改、扩建项目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应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未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方式运输。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符合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项目不占用水域。符合严格用地审批,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应当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和农用地等其他
23、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要严格管制用途,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不涉及。符合凡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湿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在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培育和修复等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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