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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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勤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6-150205-04-05-5375176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庭毅联系方式13664072888建设地点内蒙古省(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110度39分52.907秒,北纬:40度35分17.82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2、业42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废机动车加工处理建设性质也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也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巾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150205-04-05-375176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77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也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5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园区规划名称: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
3、建设厅;审查文件名称: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文号:内建规20141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内环字2009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指出园区产业体系为:推进发展金属冶炼及深加工、煤炭采选及煤层气综合利用、新型材料和综合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聚力发展金属制品及
4、废旧金属回收处理产业、塑料制品业、装备制造、煤化工、煤电、新型建材六大培育配套产业。本项目位于冶金材料产业园区,该园区定位为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规划目标为聚力发展金属制品及废旧金属回收处理产业、塑料制品业、装备制造、煤化工、煤电、新型建材六大培育配套产业;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一废机动车加工处理),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指出:废旧金属回收处理产业应按照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在冶金材料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一废机动车加工处理),与园区产业布局相符。根据内蒙古包头
5、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清单分析(与本项目有关)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要求本项目是否准入入园项目,必须根据清污分流、污污分治、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选用经工业化应用或中试成熟、经济可行的技术。园区存在无纳污水体的环境限制,拟入区项目产生的废水,必须有可靠的处理去向。不得进入周边水体。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
6、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拐旧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器处理、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是以水定产,园区引入项目应重点评估水耗指标,取用地表水不得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禁止取用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应首选采用中水。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不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不取用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采用中水。是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应分类管理、隔离分区贮存,尤其是煤肝石、脱硫渣应单独贮存,以便分别运往园区渣场隔离分区贮存,方便后续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分别分区存放于一般固废
7、暂存间,定期外售,危废分别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是入园项目,应加强土地沙化的预防与治理,全过程防治水土流失。进入园区的项目不得占用林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本项目将加强土地沙化的预防与治理,全过程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是应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入区企业应建立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本项目将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将建立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
8、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环境信J息、O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清单相符。2、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己审查通过,本项目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分析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园
9、区。严格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规划布局,尽快退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合规企业,并按照“适地适树、灌草乔相结合”原则回复自然属性。本项目不涉及园区的建设。是新上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先进的拆解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采取的环保措施可有效的控制污染物排放。是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符。1、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包头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
10、,更新后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30.55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6.76%;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894.45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4.03%;更新后优先保护单元共计49个,面积为22391.6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1.19%;重点管控单元共计28个,面积为1137.6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15%;一般管控单元共计7个,面R4040.25km2,占陆域总面积的14.66%。本项目位于石拐工业园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PMz5平均浓度不大于35微克/立方米。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11、87.5%,消除劣V类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大气环境:根据2023年石拐区的空气质量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较小。水环境: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拐旧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器处理、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对
12、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均为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已取得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准予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占地符合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不会对区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产生影响。水资源本工程位于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项目生活用水、锅炉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最大用水量约9198m3
13、a,用水量较少,不挤占当地农业用水、生态用水和居民用水,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电本项目由园区供电,用电量约为15万kwh/a。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内政发2018)11号),本项目位于石拐工业园区,不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属于自治区负面清单中。本项目位于石拐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1502052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包头石拐产业园,管控单元分类为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3。根据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022年8月)、包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备案稿)
1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动态更新编制技术组,2023年10月),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与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与本项目有关)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是否准入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ZH15020520002包头石拐工业产业园【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重点发展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新材料,新型服务业、煤炭及煤层气综合利用产业等特色产业。本项所属行业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位于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属于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配套产业,与园区规划相符。是【产业/综合类】清理整治“僵尸”企业,现有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限期退出或关停,提高土
15、地利用效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以上情形。是【产业/禁止类】禁止新建和扩建火电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要求的除外)。严格执行钢铁产能置换政策。本项目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以上情形。是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综合类】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是环境风险防控【风险/综合类】生产、存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钢铁、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扩散污染大气环境
16、。本项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不属于生产、存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火电、新型化工企业。是【风险/综合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分区存放,并做相应的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过程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是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基本要求。2、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对企业的
17、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析表1-2。表4项目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相符性分析规范内容本项目是否符合1拆解产能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应满足表10要求本项目位于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包头市年机动车2023年保有量为93.5万辆,属于IV档地区,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为1万辆,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回收拆解1万辆报废机动车的能力符合场地建设要求企业建设要求: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位于包头石拐工业园区冶金材料产业园区内,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符合GB50187HJ348的选址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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