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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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解析:解析:一般许可,是指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并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特殊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条件外,还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的许可。如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等。另外,按照许可书面文件形式可划分为: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独立证书许可是指单独的许可证便足以表明持有人被许可的活动范围、方式、时间等,无需其他文件加以补充说明的行政许可;附文件的许可,指必须附加文件予以说明被许可的活动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的行政许可。例如商标许可证还要附商标设计图样。从以上分析可知驾驶执照属于一般许可和独立许可。故选AC。第36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
2、行为的有()。A.某市政府为建办公楼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筑承包合同B.某市政府为修建大型水利设施而对该地居民区实施的拆迁行为C.商务部作出禁止某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的决定D.消防局向某企业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机关盖办公楼而与建筑商发生的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行为,只是一方为政府机关的民事行为。故选BCD。第37题、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选择要件包括()oA.犯罪行为B.特定的犯罪方法C.特定的时间、地点D.犯罪客体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解析:刑法学理论通说认为,在犯罪构成客观方面中
3、,只有危害行为(犯罪行为)是其必要要件.其他客观方面的要件都是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客体是与犯罪客观方面相并列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是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必要要件.故本题答案是BC。第38题、有权对刑法作出司法解释的机关包括()oA.公安部B.最高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法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解析: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在我国,有权作出司法解释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o第39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对事物的认识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表现出来()oA.有认识B.
4、无认识C.推定认识D.认识错误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规定表明,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有认识的;我国刑法第15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规定表明,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没有认识的:我国刑法第219条第2款“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的规定表明,在“应知”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对白己的行为及行为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认识的,所以,行为人对事物的认识形式包括有认识、无认识
5、、推定认识三种,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第40题、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D.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解析:行为人的罪过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是犯罪主观方面的必要要件。特定的行为构成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所以,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罪过的表现形式.选项AB是正确的。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犯罪的故意与过失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并应对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是因为刑事责任理
6、论认为。对于是否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任何正常人都具有进行选择的相对自由。实施或者不实施某一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都是通过人的意识和意志的积极作用,通过相对自由意志的选择和支配来实现的。行为人在相对自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选择实施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犯罪行为,不仅从客观方面危害了社会,而且在主观上也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这就使他对国家产生了罪责。国家据此对行为人认定有罪并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合乎情理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选项C是正确的。在选项D中,所谓“主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的主观上的犯罪意图就追究其刑事责
7、任,而不问其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观归罪是与客观归罪相对的.客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以及行为对社会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主观上的罪过。显然,坚持罪过责任原则。反对的不是主观归罪.而是客观归罪。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第41题、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B.甲构成盗窃罪C.乙构成抢劫罪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解析: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
8、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乙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根据刑法的规定,乙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甲教唆乙实施盗窃罪,乙的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所以,甲不能成为乙抢劫罪的共犯.但也不能说乙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甲构成盗窃罪,而乙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第42题、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A.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B.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C.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物的人员所经营、管理的国有财物D,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解析: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9、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这一规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两种: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故本题答案是AB。案例分析题15.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
10、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第43题、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参考答案:正确答案:甲的行为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理由是:第一,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传统模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现代传媒手段的发展使言论自由表达的平台更加多样化,诸如广播、电视、短信、QQ等方式都可以作为言论表达的手段。第二,短信的内容及其社会影响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第三,不同看法,即使是错误认识,也有表达的自由。实际上,言论自由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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