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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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SJG48-20182023年6月确认继续有效道路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licationofConstructionWasteRecycledProductsinRoadEngineering2018-08-09发布2018-09-01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刖百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立项,由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等作为主要参编单位,完成道路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号召,促进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本规程编制组
2、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相关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通过大量室内外科研实验研究,依据或参考有关技术标准,编制道路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本规程主要章节内容包括:L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建筑废弃物原材料的再生加工、运输和存储;5.再生骨料混凝土;6.再生骨料水泥砂浆;7.再生骨料注浆材料;8.再生材料用于路面基层;9.再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管理,由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条文解释。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邮编:518029)o主编单位:
3、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深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利德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徐波葛勇蔡小平徐东曹淑学杨文萃程生平于芳冯芳宋华张明亮何政军唐振忠彭志明张伟王元王媛刘敬华赵刚孙国庆张云峰黄勤李蕾何锋龚春城钟喜增姬广祥张金刚张占洋董淑慧谢勇利原华关宇尹剑辉江建刘铁军赵夕朝黄国祥王瑜明主要审查人:刘小生丁茂瑞朱秀兰周英武陈泽广万众杨根宏业务归口单位主要
4、指导人员:钟晓鸿刘向阳岑岩1总则32术语和符号42.1 术语42.2 符号53基本规定64建筑废弃物原材料的再生加工、运输和储存74.1 原材料再生加工74.2 运输和储存85再生骨料混凝土95.1 一般规定95.2 原材料要求95.3 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要求145.4 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155.5 拌合、浇筑和养护185.6 施工质量验收186再生骨料水泥砂浆196.1 一般规定196.2 原材料要求196.3 水泥砂浆技术要求196.4 配合比设计206.5 拌合、施工和养护216.6 施工质量验收217再生骨料注浆材料227.1 一般规定227.2 原材料要求227.3 注浆材料技
5、术要求227.4 拌合、灌注及养护237.5 施工质量验收238再生材料用于路面基层248.1 一般规定248.2 原材料要求248.3 基层材料技术要求278.4 混合料组成设计288.5 混合料拌合、施工及养护298.6 施工质量验收299再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309.1 一般规定309.2 路基填筑309.3 路基压实319.4 施工质量验收329.5 用词说明31引用标准名录32附:条文说明3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32 TermsandSymbols42.1 Terms42.2 Symbols53 BasicRequirements64 Crushing
6、Process,TransportationandStorageofConstructionWaste74.1 CrushingProcessofRawMaterials74.2 TransportationandStorage85 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95.1 GeneralRequirements95.2 ReauirementsofRawMaterials95.3 TechnicalRequirementsOfRecycledAggreateConcrete145.4 MixDesignOf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155.5 Pro
7、duction,CastingandCuring185.6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186 RecycledAggregateMortar196.1 GeneralRequirements196.2 ReauirementsofRawMaterials196.3 TechnicalRequirementsOfRecycledAggreateMortar196.4 MixDesignOfRecycledAggregateMortar206.5 Production,CastingandCuring216.6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
8、ce217 RecycledAggregateGroutingMaterials227.1 GeneralRequirements227.2 ReauirementsofRawMaterials227.3 TechnicalRequirementsOfRecycledAggregateGroutingMaterials227.4 Production,CastingandCuring237.5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238 RecycledMaterialsUsedtoMakeBases248.1 GeneralRequirements248.2 Reaui
9、rementsofRawMaterials248.3 ReauirementsofBasedMaterials278.4 MixDesign288.5 Production,CastingandCuring298.6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299 RecycledMaterialsUsedtoSubgradeFilling309.1 GeneralRequirements309.2 SubgradeFiling309.3 SubgradeCompaction319.4 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32ExplanationofW
10、ordinginThisCode31ListofQuotedStandards32Addit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3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促进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规范再生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工艺及检测方法,使利用过程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废弃物再生材料在城市道路工程中的应用。1.0.3建筑废弃物在城市道路工程中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废弃物Constructionwaste
11、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等。2.1.2 再生材料Recycledmaterials由建筑废弃物加工而成的,用于配制混凝土、砂浆、注浆材料、基层材料的粗、细骨料和粉料。2.1.3 再生粗骨料Recycledcoarseaggregate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黏土砖等加工而成,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2.1.4 再生细骨料Recycledfineaggregate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黏土砖等加工而成,粒径大于0.075mm且小于4.75mm的颗粒。2.1.5 再生粉料Recycledfinepow
12、der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黏土石专等加工而成,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2.1.6 再生材料体积取代率Replacementratioofrecycledmaterials再生材料在混凝土、砂浆、注浆材料、基层材料中按体积取代天然粗、细骨料和粒料的比例。2.1.7 再生骨料混凝土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再生骨料部分或全部代替天然骨料配制而成的水泥混凝土。2.1.8 再生骨料水泥砂浆Recycledaggregatemortar再生细骨料部分或全部取代天然细骨料配制而成的水泥砂浆。2.1.9 再生骨料注浆材料Recycledaggregategrout
13、ingmaterials再生细骨料部分或全部取代天然细骨料配制而成的灌注水泥砂浆。2.1.10 净用水量Netwatercontent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不考虑再生骨料吸水量在内的混凝土用水量。2.1.11 净水胶比Netwater-binderratio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混凝土净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的比值。2.1.12 附加用水量Additionalwatercontent再生骨料吸水至饱和面干状态所需的水量。2.2 符号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Au,i第,组试件的立方体强度;mfcu,组试件的立方体强度的平均值;fcu,U再生骨料混凝土试配强度;Au再生骨料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14、标准值;PC水泥密度;Pf矿物掺合料密度;Pg粗骨料的表观密度;Prg再生粗骨料的表观密度;PS细骨料的表观密度;Prs一一再生细骨料的表观密度;Pw水的密度;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在不使用引气型外加剂时,a可取为1。frk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折强度标准值;3基本规定3.1.1 被污染或腐蚀的建筑废弃物不得用于制备再生材料。3.1.2 再生材料进场时应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与记录工作,主要应包括拆除结构的用途、服役时间和原始混凝土强度等级等。3.1.3 再生材料的选择应满足所制备的混凝土、砂浆、注浆材料或基层材料的性能要求。4建筑废弃物原材料的再生加工、运输和储存1.1.1 料再生加工1.1.2 使
15、用建筑废弃物加工再生材料时,应首先进行预筛分,预筛分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使用大型工业筛对收集的建筑废弃物进行预筛分;2分筛机宜选用振动筛或辐筛,振动筛筛孔大小可按工艺要求进行调整,筛孔大小不宜大于50mm,辐筛的辐轴间距不宜超过50mm;3大块建筑废弃物应经料仓由振动给料机均匀地送入预筛分机;4振动给料机和预筛分机宜采用带有预筛分效果的振动给料机;5预筛分过程应筛除建筑废弃物中的泥质含量较高的细料。1.1.3 一级除杂应符合下列要求。1一级除杂宜在预筛分后的物料通过皮带输送机送进颗式破碎机前完成;2 一级除杂可通过人工或机械挑拣完成;3 一级除杂应除去建筑废弃物中的衣物、木块和管材等大块杂质。
16、4.1.3 经一级除杂的大块建筑废弃物宜由皮带输送机均匀地送进颗式破碎机进行粗碎,粗碎后的建筑废弃物粒径不宜大于300mm。4.1.4 二级除杂应在建筑废弃物粗碎后进行,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二级除杂应除去建筑废弃物中的铁质、有机质等杂质;2二级除杂可通过磁选、风选以及人工除杂等方式完成。4.1.5 二级破碎应在二级除杂后进行,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二级破碎机宜采用圆锥破碎机、反击-锤式复合破碎机;2经二级破碎后再生材料粒形应接近圆形或方形。4.1.6 二级破碎(细碎)后的再生材料应由皮带输送机送进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出几种不同规格的再生骨料,满足粒径、级配要求的再生骨料由成品皮带输送机送往成品料
17、堆中;不满足粒径要求的再生骨料应由皮带输送机返送到二级破碎环节进行再次破碎。4.1.7 再生骨料生产应配备相应的除尘设备。应对破碎系统及筛分系统所有的扬尘点采取除尘措施,将粉尘吸附到除尘器(如电除尘器、布袋收尘器)中进行粉尘收集。4.1.8 应对破碎系统及筛分系统进行降噪处理,使其符合生产噪音排放标准要求(4类要求: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2运输和储存4.2.1 再生材料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混入杂物和粉尘飞扬。4.2.2 再生材料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照类别、规格分开堆放存储;2再生材料和非再生材料不得混合;3堆放应防止混入泥土和其他可能改变其品质的杂质;4再生粗骨料堆放高度一
18、般不宜超过5米,对于单粒径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级配,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IomO5再生骨料混凝土5.1 一般规定5.1.1 由建筑废弃物中回收的废混凝土加工获得的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以及由黏土砖加工获得的再生黏土破粗骨料可用于混凝土。5.1.2 再生骨料配制的混凝土可用于混凝土路面、预制铺设于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铺砌式路面砖、护坡植草砖和路缘石、挡土墙等构筑物,也可预制市政管网砌筑用破。当再生粗骨料中混入的黏土穆颗粒含量大于3%时,不宜用于混凝土路面。5.1.3 再生粗、细骨料宜用于生产强度等级为C20、C25、C30、C35、C40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黏土穆粗骨料可用于强度等
19、级为C30及以下的混凝土。5.1.4 再生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1.5mm。用于实心路面砖的再生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醇厚度的1/3,用于空心或多孔的路面砖和植草砖的再生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Iommo5.2 原材料要求521再生粗骨料按性能要求可分为I类、11类和III类,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再生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5.2.1;的规定。表5.2.1-1颗粒级配公称粒径mm累计筛余/%方孔筛筛孔边长mm2.364.759.5016.019.026.531.537.5连续粒级516951008510030600-100520951009010040-800100525951
20、009010030700505-31.5951009010070901545050单粒级5109510080100Crl50102095100851000-1501631.5951008510001002再生粗骨料的微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521-2的规定。表5.2.1-2微粉含量和泥块含量项目I类11类III类微粉含量(按质量计)/%1.02.03.0泥块含量(按质量计)/%0.50.71.03再生粗骨料的吸水率应符合表521-3的规定。表521-3吸水率项目I类11类III类吸水率(按质量计)/%3.05.08.04再生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521-4的规定。表521-4针片状颗
21、粒含量项目I类II类III类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105再生粗骨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521-5的规定。表5.2.1-5有害物质含量项目I类11类III类有机物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成SO3,按质量计)/%2.0氯化物(按氯离子质量计)/%0.066再生粗骨料中的杂物含量应符合表521-6的规定。表5.2.1-6杂物含量项目I类II类In类杂物(按质量计)/%1.07再生粗骨料的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再生粗骨料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521-7的规定。表5.2.1-7坚固性指标项目I类II类III类质量损失/%5.010.015.0表5.2.1-8压碎指标项目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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