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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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JG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1052021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ofurbanlandscapelightingengineering2021-12-24发布2022-01-20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曰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ofurbanlandscapelightingengineeringSJG10520212021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19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深建设2019)40号)的要求,经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
2、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效果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运营维护等。本标准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业务归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城管大厦西座,邮编:518036)o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
3、照明学会深圳市照明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春海张超李振吴斌梁峥杨敏许海文饶高来冯仁荣骆玉洁田静李凌飞黄湘平陈健文李明辉钟振宗戈金星庞杰吕宇昂廖雯瑜刘刚朱建川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海天李良胜许彪钱可元胡明红范佐堂何伟本标准业务归口单位主要指导人员:张国宏冯增军黄亚顾应平胡浩文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54效果设计64.1 区域要素64.2 路径要素74.3 节点要素74.4 地标要素84.5 边界要素85工程设计95.1 照明供配电95.2 照明控制105.3 光源与灯具(附件)要求115.4 线路选型与布设125.5 安全防护与接地146工程施工166.1 配电及控制设施安装166.2 灯具
4、安装176.3 线路敷设196.4 接地装置敷设216.5 电气检测217工程验收237.1 验收组织与内容237.2 工程移交248运营维护258.1 运维管理258.2 评价内容25附录A灯光效果评价(问卷调查)26附录B灯光效果评价(参数测试)31本标准用词说明36引用标准名录38条文说明39Contents1 General12 Terminology23 BasicRequirements44 Designeffect54.1 Regionalelements54.2 Pathelements54.3 Nodeelements64.4 Landmarkelements64.5 Bou
5、ndaryelements65 Engineeringdesign75.1 Lightingpowerdistributionandsupply75.2 Lightingcontrol75.3 Requirementsforlightsourceandlamp(Appendix)85.4 Wireselectionandarrangement95.5 Safetyprotectionandgrounding106 Engineeringconstruction126.1 Installationofpowerdistributionandcontrolfacilities126.2 Insta
6、llationoffixture126.3 Linelaying146.4 Groundingdevicelaying156.5 Electricaltesting157 AcceptanceEngineering167.1 Acceptanceorganizationandcontent167.2 Projecttransfer168 Operationandmaintenance188.1 Operationandmaintenancemanagement188.2 Supervisionandevaluation18Appendix A. LightingEffectEvaluation
7、(QuestionnaireSurvey)19Appendix B. Lightingeffectevaluation(parametertest)22Explanationoftermsusedinthisstandard26Normativereference27Descriptiveprovision281总则.o.为规范深圳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保证建设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稳定、经济、智能运行,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维。1.0.3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运维,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
8、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本省市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景观照明IandSCaPeIighting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桥梁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2.0.2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通常由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使其照度比其周围照度明显高的照明。2.0.3重点照明accentlighting为提高特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使其比周围区域亮的照明。2.0.4内透光照明lightingfrominteriorlights利用室内光线向室外透射的照明方式。2.0.5动态照明dynamicIighing通过对照明装置光输出的控制形成场
9、景明暗、形态或色彩等变化的照明方式。2.0.6溢散光spilllight照明装置发出的光线中照射到被照目标范围外的部分光线。2.0.7区域要素districtelementsofurbanlighting能集中体现城市夜间活力与风貌的片区。2.0.8路径要素pathelementsofurbanlighting城市中具备良好的夜景营造条件,夜间涉及大量人流、车流经过的城市路径及其周边景观的总和。2.0.9节点要素nodeelementsofurbanlighting城市夜间人流聚集、开展活动的汇聚点。2.0.10地标要素landmarkelementsofurbanlighting依托城市内载
10、体条件最佳的建(构)筑物,形成的构成城市夜间印象的标志物。2.0.11边界要素edgeelementsofurbanlighting城市夜间对外(含各分区边界)进行区域整体性形象展示的门户区域。2.0.12媒体立面mediafacade利用光电技术,结合新媒体和艺术手段,以照明和影像呈现为主要表现方式的信息传播载体。2.0.13生态敏感区ecologicalsensitivearea对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受到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的地区。包括河流水系、滨水地区、山地丘陵、海滩、特殊或稀有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沼泽、海岸湿地等重要生
11、态系统。2.0.14灯具效率luminaireefficiency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也称灯具光输出比。2.0.15特低电压(ELY)extra-lowvoltage(ELV)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均方根值50V的电压。2.0.16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afetyextralowvoltagesystemSELVsystem在正常条件下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包括其他电气回路的接地故障)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2.0.17接地故障groundfault带电导体和大地之间意外出现导电通路。2.0.18夕卜露可导电部分exposed-co
12、nductive-part设备上能触及到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状况下不带电,但是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会带电。2.0.19双重绝缘doubleinsulation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2.0.20隔离变压器isolatingtransformer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之间具有保护隔离的变压器。2.0.21安全隔离变压器safetyisolatingtransformer设计成提供SELV(安全特低电压)或PELV(保护特低电压)的隔离变压器。2.0.22Y矫正correct对图像的伽马曲线进行编辑,以对图像进行非线性色调编辑的方法,检出图像信号中的深色部分和浅色部分,并使两者比例增大,从而提高
13、图像对比度效果。2.0.23联动控制DynamicControl通过控制技术,使多个单独的景观照明载体按既定的控制策略进行控制,实现整体有规律的控制。3基本规定3.0.1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各区域照明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3.0.2居住、交通、医疗、教育等功能为主的城市空间应限制景观照明。3.0.3山体公园景观照明应控制建设规模和强度,自然山体不得进行景观照明建设。3.0.4生态敏感区内严禁进行景观照明建设。邻近生态敏感区的区域、机场片区及其邻近片区严禁使用激光及探照灯,景观照明不得对动植物、夜间航行造成干扰。3.0.5工程设计前,宜进行效果设计。效果设计应考虑区域、路径、
14、节点、地标和边界等要素,应优先保障功能照明,因地制宜建设景观照明,统筹协调,强化整体性。3.0.6效果设计宜考虑多视点、动态观景的需求。3.0.7效果设计应与建筑、景观风貌相协调,充分兼顾白天及夜间的视觉效果。3.0.8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和智能控制要求,可采用BlM技术开展设计。3.0.9景观照明设计应控制景观照明的光色、动态、亮度,避免对室内、行人及车辆行驶产生视觉干扰。3.0.10工程施工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3.0.11工程验收应结合景观照明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效果模拟及现场试验,确保实施效果和安全。3.0.12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同
15、步开展运维工作,宜通过信息化运维平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4效果设计4.1 区域要素4.1.1 综合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宜强调区域的整体性、和谐度,兼顾不同属性城市空间和各类照明载体差异化,进行和谐统一、丰富多元的夜景照明建设;2宜避免对不同载体采用过于均质化、同质化的景观照明设计,宜通过因地制宜的景观照明设计,提升各功能空间的夜间形象辨识度。4.1.2 商业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结合各类广告招牌、店铺招牌、城市家具、商业橱窗、商业内透照明等,加强对重要商业空间的夜景形象塑造及商业氛围渲染;2宜重点做好对商业建筑入口、楼宇标识及附属广场的照明设计
16、;3朝向居住区50m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平均照明亮度不宜大于5cdtf;4建筑物入口、橱窗可采用重点照明突显特定目标,被照物的亮度与周围背景亮度的对比度宜为35,且不宜超过10。4.1.3 商务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宜以内透光作为商务办公建筑夜景表现的主要方式;2采用动态光设计的,宜缓慢变化,并分时段进行控制;3宜重点做好对商务建筑入口、楼宇标识及附属广场的照明设计。4.1.4 行政办公建筑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4.1.5 筑庄重、简洁,不宜使用彩色光;2建筑物入口、特征构件、徽标或标识等被照部位的亮度与周围背景亮度的对比度宜为35,且不宜超过10。4.1.6 居
17、住建筑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在有利于形成城市天际线的特殊地段,居住建筑顶部可设置适当的景观照明,其他居住建筑不宜设置景观照明;2居住建筑宜采用局部重点照明;3宜严格控制对居住区的光干扰影响。4.1.7 度假型特色照明区域的景观照明设计应重点强化商业、酒店入口,以及配套商业空间的广告、标识的照明设计。4.2 路径要素4.2.1 景观大道夜景廊道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宜兼顾车行、步行及骑行视点下的夜景观赏效果;2宜采用统一的路灯选型,进行有主色调的景观照明设计;3宜将道路交叉口的可视界面作为夜景照明营造的重点;4宜兼顾廊道整体夜景效果及各区段的差异化夜景效果营造,增强城市不同空
18、间的夜间辨识度。4.2.2 步行夜景廊道的景观照明设计宜加强对与人行步道直接相连的建筑空间品质照明设计及夜景氛围营造,引导夜间公众活动。4.2.3 滨水夜景廊道的景观照明设计宜充分考虑滨河两岸对望下的夜景效果。4.3 节点要素4.3.1 开放空间节点宜针对不同人群的差异化夜间活动需求,进行合理的照明分区,引导夜间活动人群分区活动。4.4 .2历史文化节点的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景观照明设计宜契合人文特征,并充分表现空间特征,可采用彩色和动态照明方式,突出古建筑或仿古建筑物特点;2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应保持安全距离;3可适度引入主题性、特色性的夜游活动以活
19、跃夜景氛围;4城中村宜重点强化入口空间、底商空间及公共活动空间的景观照明建设。4.5 .3植物景观节点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植物景观照明宜注重整体艺术效果,兼顾白天景观的视觉效果;2应根据植物特征及周边环境条件,合理选用植物景观照明的照明形式;3植物景观照明的光色选用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应合理控制彩色光的使用;4植物景观照明应避免破坏植物及生长环境,树上安装灯具、缠树照明不宜选作常态化的植物景观照明形式;5植物景观照明应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光源功率和照射角度,应严格控制眩光。4.4地标要素4.4.1 超高层建筑地标的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加强对建筑顶部的全角度景观照明建设,不
20、应干扰航空障碍灯;2应充分考虑照明施工和维护的可操作性及便利性;3应确保照明设施及建筑主体安全,进行必要的安全计算;4应针对平日模式、节庆模式等进行精细化的景观照明设计,平日模式宜使用较低亮度的静态景观照明设计。4.4.2 文化体育建(构)筑物地标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考虑航拍视点夜景效果;2宜结合建(构)筑物的景观照明设计,进行建筑夜间标识系统设计,在满足引导性的同时,具备与主题景观照明相匹配的夜景视觉效果。4.4.3 交通枢纽地标的景观照明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宜进行与主体建(构)筑物景观照明效果相匹配的夜间标识系统设计;2宜考虑交通组织,避免吸引大量人流驻足观赏。4.5边界要
21、素4.5.1 门户界面宜结合空间特征及载体条件,充分展现独有的形象特征。4.5.2 滨海及界河夜景空间的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兼顾滨水步道近人尺度的夜游观景体验与远观视点下的滨水界面夜景观效果;2宜结合各区段景观特征进行分段照明设计,在保证整体夜景效果的协调性基础上,为公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夜景体验。4.5.3 口岸区域可结合多种照明方式,着重表现建筑气质,体现城市门户形象。5工程设计5.1 照明供配电5.1.1 景观照明控制中心用电设施宜为二级负荷,其他景观照明用电设施可为三级负荷。5.1.2 二级负荷宜采用双回路供电或设置备用电源,三级负荷宜采用专用回路供电。5.1.3 景观照明供电
22、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相负载电流不得超过25A,供电距离满足灯具端电压要求的支路,其供电电压宜采用交流220V;2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源电压宜采用交流380V;3当采用特低电压供电时,其交流电压均方根值不应大于50V或无纹波直流电压值不应大于120V;4安装在水下的灯具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其交流电压均方根值不应大于12V或无纹波直流电压值不应大于30V;5交流供电的照明灯具端电压允许偏移范围应为-10%+5%;6直流供电的照明灯具,其配套开关电源输入电压允许偏移范围宜为-20%+20%o5.1.4 景观照明线路保护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现行
23、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户外)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DB44/T2157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I类灯具的室外分支线路应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为接地故障保护,额定动作电流不宜小于正常运行时最大泄露电流的2.0倍2.5倍;2对单光源功率在250W及以上者,宜在每个灯具处单独设置短路保护;3灯光效果控制不要求同时开闭的照明分支回路,不应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4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1.1.5 景观照明配电箱位置宜设置在设备间、避难层、屋顶层或园林绿化带等人员较少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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