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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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要求,拟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利用社区服务用房或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用房,在城区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管理,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养老服务。通过实施项目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化,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为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2、二、项目条件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要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所在城区、开发区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并具备项目建设的强烈意愿和相应能力。(二)项目所在地政府提供社区用房或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用房(必须是国有资产),并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要求500平方米以上(社区养老需求突出、人口密集区可适当放宽面积条件,但不得低于300平方米),10年内不能改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途。(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委托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方应具备可持续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特点的建设和运营方案。(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应参照
3、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和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附后)进行建设并开展运营服务,服务项目应在5项以上(包括5项)。(五)项目建设应在2017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装修,并确保2018年3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营。三、实施步骤(一)申报遴选(2017年6月20日前)。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对照项目条件和任务要求,落实项目建设用房,制定建设规划和运营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招标遴选运营方,2017年6月15日将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预算和项目运营方案等材料报至市民政局。(二)专家评审(2017年6月30日)。市民政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评审
4、,实地踏查确认,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名单,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建议。(三)建设运营(2017年7月至11月底)。区级民政部门对照项目建设方案,对服务用房进行改造、装修,购置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招聘培训服务人员,同步推进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民政部门要跟踪指导,确保建设项目如期投入运营服务。(四)检查验收(2017年11月-2018年3月)。区级民政部门对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情况进行评估自查,向市民政局提交综合报告。市民政局对试点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提出改进意见。四、补助资金(一)补助标准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按照建筑面积1000元/
5、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助(以实际可利用面积为准),主要用于服务用房装修改造以及居家养老服务设备购置,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资金管理L项目补助资金由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项目建设;2 .项目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区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3 .市民政局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如推进缓慢、影响试点的将取消项目资格,并收回补助资金。五、有关要求(一)区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并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二)社
6、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建立健全建设标准、服务标准,规范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评估及运营监管等制度,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重点保障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以解决他们的最紧急、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为重点,并向满足全体老年人多元化、专业化服务转变。附件:1.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2 .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3 .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所在城区(开发区):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申报单位负责人手机号投资总额万元建设规模服务内容及运营模式项目附件清单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投资预算、3.项目运营方案所在街道推荐意见单
7、位(公章):年月日区级民政部门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一、基本规定L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寒、防灾及管理等要求;2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在交通便利、方便自理老人及介助老人到达的场所;3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避开产生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区域,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的规定;4 .居家养老服务场地的道路除应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安全标志、防火器具以及
8、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具应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明显。二、功能设置L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功能应包括: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健康管理、康复训练、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应急救援以及文化娱乐等功能;6 .服务用房应包括休息室、餐厅(含配餐间,面积大于等于30平米),保健室、康复训练室、阅览室、书画室和多功能活动室等;7 .辅助用房应包括办公室、厨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卫生间规模应根据使用人数合理确定;8 根据环境、空间条件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配置的其他功能分区。三、室外环境L居家养老服务场地应为老年人提供适当规模的室外休闲场地,包括活动场地及休憩空间。室外休闲场地可结合住
9、区绿地设置,也可与相关设施合建,布局宜动静分区;9 .室外活动场地内的植物配置宜四季常青及乔灌木、草地相结合,不应种植带刺、有毒及根茎易露出地面的植物。居家养老服务场地内应人车分流;10 休憩空间应选择在避风向阳处,同时设有座椅、健身器材等休息活动设施。四、建筑设计L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四层及四层以上,三层及以上的养老服务用房应设置担架电梯或无障碍坡道;11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出入口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识,其位置应有利于应急交通疏散,出入口内外的轮椅回旋场地不应小于L50米XL50米;12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室内外高差不宜大于0.40米,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坡道坡度
10、不宜大于1/12;13 .连接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公共走廊净宽度不宜小于1.80米(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走廊两侧墙面应安装扶手,并宜连续设置。扶手的设置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老年人使用的楼梯应为缓坡楼梯,不得采用扇形踏步;14 过厅、走道和房间不得设置门槛,其他地面不宜有高差,当有高差时,应设置坡道并设明显标志。15 门厅、走道和楼梯间的地面应采用防滑面层;活动室、休息室及多功能室厅的地面宜采用软性面层;厨房、餐厅和卫生间等用房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洁的面层。16 设有电梯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电梯厅及轿厢尺寸应满足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的要求。轿厢内宜配置对讲机或电话,并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11、。五、设备1 .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其热水管道应暗敷。2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卫生洁具选用和安装应便于老年人使用,坐便器旁宜安装扶手。3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厨房应选用安全灶具。4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内应设置电话、休息室及卫生间应设置紧急呼叫按钮;5.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内的散热供热设施应安置防护罩。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一、居家养老服务定义由政府主导,依托社区和社会力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定义经合法登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三、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1、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相关资质证书。2、应具有与其业
12、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3、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和设备。4、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实施公开承诺服务。四、服务人员条件1、具有合法的劳动从业资格,经过岗前培训。2、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3、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4、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5、尊老敬老,富有爱心,宽容,忍让。五、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生活照料生活照料的基本内容包括:个人卫生护理;生活起居护理。服务要求:洗漱等个人卫生协助到位,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二)助餐服务助餐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协助进食;集中用餐;
13、上门送(做)餐。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送餐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三)助浴服务助浴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上门助浴;外出助浴。服务要求: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外出助浴应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或有公用沐浴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四)助洁服务助洁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
14、居室整洁;物具整洁。服务要求:保持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物具清洁;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具应保持清洁;定期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平整。(五)洗涤服务洗涤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集中送洗;上门洗涤。服务要求:洗涤钱应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并告知老年人或家属;集中送洗应选择有资质的洗衣机构或有洗涤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集中送洗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准确,防止交叉感染;贵重衣物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六)助行服务助行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陪同户外散步;陪同外出。服务要求:助行服务一般在老年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助行服务应注意途中安全;使用助行器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15、。(七)代办服务代办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代购物品;代领物品;代缴费用;代办证件;代邮物品。服务要求:代办服务范围一般为日常生活事务;代办服务时应当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八)康复辅助康复辅助的基本内容包括:群体康复;个体康复。服务要求:康复辅助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康复辅助应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康复辅助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康复辅助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个体康复一般提供被动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保健性康复。(九)精神慰籍精神慰藉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谈心交流;读书读报。服务要求:精神慰藉应以舒缓心情、排遣孤独为原则;
16、预先了解老年人兴趣爱好等情况;交流过程中应与老年人保持良性互动。(十)助医服务助医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陪同就诊;代为配药。服务要求:陪同就诊的情形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陪同就诊应注意途中安全;及时向老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代为配药的范围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代为配药一般到老年人居住地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代为配药应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十一)应急服务应急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接受紧急呼叫;定期上门查看;定期电话查询。服务要求:对政府补贴对象做到定期上门和电话查询服务;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接到紧急呼叫,应通知相关机构及时
17、赶到服务对象家中;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安装呼叫终端。长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要求,拟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根据居家养老老人的实际需求,开发设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项目,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推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建立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共赢的新机制,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二)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公信力、执行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可持续
18、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社会力量。(三)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老、助老的公益事业。二、项目条件(一)创投主体条件。申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指在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
19、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A)具备自筹资金能力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30%以上的项目优先;(九)参加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项目,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的社会力量优先。(二)创投项目条件L项目所涉及的养老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2 .项目所解决的居家和社区养老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服务体系难以满足服务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3 .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人界定清晰,受益群体精准,公益性质突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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