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_T5280-2024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路面基层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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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19号)的要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近年来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路面基层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研究成果和行业内的相关标准,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再生骨料加工、运输和储存;5.原材料:6.结构设计:7.配合比设计;8.施工;9.质量检验。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交通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山东交通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
2、海棠路5001号,邮编:250357,电话:0531-86087910,电子邮箱:772002882)。主编单位:山东交通学院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青岛恩典之路环保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临沂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蓝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赵连地丁建勇赵秋红施国庆李晋高遵斌王范肖艇李秋义孙华东赵之仲陈仁山庄传仪宋力强王晓云肖钦广王成体王保群王光文张雷陈琳周宁薄涛杨运河刘磊罗志强姜昊顾昆崔亮李天军李希军王新孙战付宝华曹俊磊谢经凯郭健刘琼谢纪强庞吉莲任宗福胡朋岳公冰郭远新王文飞段珍华李志陈芳重胡圣南T陶张伟宋林林郝聚帅刘强杨杰孙大勇主要审查人员
3、:孙杰孙吉勇王显根王建光姚凯连峰万成梅卢忠梅朱亚光1总则12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33基本规定44再生骨料加工、运输和储存54. 1一般规定55. 2加工56. 3运输和储存65原材料75. 1一般规定75. 2再生骨料77. 3水泥及添加剂95.4水106结构设计118. 1一般规定116.2结构设计117配合比设计139. 1一般规定1310. 2水泥稳定再生级配骨料配合比设计138施工1711. 1一般规定1711.2 筑试验段1811.3 合料集中厂拌与运输1911.4 铺机摊铺与碾压2011.5 生、交通管制、层间处理及其他219质量检验2312. 1一般规定2313
4、. 主控项目23附录A再生级配骨料(4.75mm以上部分)混凝土石及杂物含量试验方法25本标准用词说明27引用标准名录28附:条文说明2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symbols22.1 Terms22.2 Symbosl33 Basicrequirements44 Processing,transportationandstorageOfrecycledaggregate54.1 Generalrule54.2 Recycledprocessing54.3 Transportationandstorage65 Rawmaterials75.1
5、 Generalrule75.2 Recycledaggregate75.3 Cementandadditives95.4 Water106 Structuraldesign116.1 Generalrule116.2 Structuraldesign117 Mixdesign137.1 Generalrule137.2 Designofmixtureratioofcementstabilizedrecycledaggregate138 Construction178.1 Generalrule178.2 Pavingtestsection188.3 Centralizedplantmixin
6、gandtransportationofmixture198.4 Paverspreadingandrolling208.5 Curing,trafficcontrol,inter-storeytreatmentandothers219 Qualityinspection239.1 Generalrule239.2 Maincontrolproject23AppendixATestmethodforaggregateanddebriscontentofrecycledaggregate(above4.75mm)concrete25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
7、rd271.istofquotedstandards28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9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路面基层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推进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路面基层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可靠、绿色环保、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镇道路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路面基层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1.0.3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路面基层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constructionwasterecycledaggregate以废混
8、凝土块、废弃砂浆、废石块、废陶瓷、废砖瓦为主要成分的建筑垃圾,经过机械破碎、分拣、筛分等工艺,分离除去金属、轻物质等杂物后加工而成的粒料。2.1.2 再生粗骨料recycledcoarseaggregate粒径大于4.75mm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2.1.3 再生细骨料recycledfineaggregate粒径不大于4.75mm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2.1.4 再生级酉己骨料recycledgradedaggregate由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按一定比例混合,级配满足一定要求且塑性指数和承载比均符合规定要求的级配骨料。2.1.5 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inorganicbinderstabiliz
9、edrecycledaggregatemixture一种或几种无机结合料、添加剂和水,与再生级配骨料按一定比例拌制而成的稳定材料。2.1.6 水泥稳定再生级配骨料cementstabilizedrecycledaggregate由水泥、添加剂和水,与再生级配骨料按一定比例拌制而成的无机混合料。2.1.7 凝固剂coagulant用于加强水泥稳定再生级配骨料化学和物理反应,使混合料生成稳定的路面结构层,提高结构层水稳性和强度的添加剂。2.1.8 杂物impurities建筑垃圾中除混凝土、砂浆、石、砖瓦、陶瓷之外的其他物质。2.1.9 轻物质lightcomponent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中,经风选
10、或水浮选而分离出的物质。2.2 符号/l塑性指数Rld无侧限抗压强度设计值QL再生粗骨料中混凝土石含量QL再生粗骨料中杂物含量石弹性模量RL弯拉强度3基本规定3.0.1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在道路路面基层中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3.0.2被污染、腐蚀、含有毒化学物质、放射性材料的建筑垃圾不应用于制备再生骨料。3.03路面结构设计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规定的方法,根据目标配合比设计,选取工程用各种原材料制件,确定设计参数。3.0.4人行道、园路、广场、停车场及步行街道等透水道路基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f
11、T188的相关规定。4再生骨料加工、运输和储存4.1 一般规定4.1.1 建筑垃圾应遵循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优化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进行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4.1.2 建筑垃圾及其再生骨料应遵循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原则,宜就地利用。4.1.3 再生骨料宜工业化生产。4.1.4 再生工厂厂址选择、建设标准、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的相关规定。4.2 加工4.2.1 建筑垃圾处置工艺设计应根据产品方案、设计规模、废弃物来源与组分,经方案比较,择优确定。4.2.2 道路用再生骨料应根据使用要求分类分档生产,工厂处置工艺应包含
12、预处理、分选分离、破碎筛分、骨料整形、泥水分离、回收杂物处理、再生骨料储存、再生产品生产等系统。4.2.3 建筑垃圾加工应进行轻物质分选。4.2.4 各级破碎工艺应设置除铁分离。4.2.5 再生粗骨料用于基层时宜设置颗粒整形强化工艺。4.2.6 再生骨料生产应配备相应的除尘设备。4.2.7 破碎系统及筛分系统应进行降噪处理,作业场所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87的规定。4.2.8 建筑垃圾处置应设置预处理作业区,并配备大块固体废弃物破碎处理设备与人工分拣设施,经预处理后的固体废弃物粒径宜小于1m;预处理区应设置相应的消毒与降尘措施。4.2.9 再生骨料宜采取
13、覆盖、遮挡和防护措施,分类堆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档粒径的储料仓之间应设置3m以上的隔离墙,应设置标识UL牌;2应在堆料场周边设置边沟,在排水口的上游设置沉淀池。4.2.10 废水、余水等应进行回收、沉淀再利用。4.3 运输和储存4.3.1 再生骨料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混入杂物和粉尘飞扬。4.3.2 再生骨料存放应有防雨措施。4.3.3 再生骨料堆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照类别、规格分开堆放存储;2再生骨料和非再生骨料不应混合;3堆放应防止混入泥土和其他可能改变其品质的杂质;4再生粗骨料堆放高度一般不宜超过5m,对单粒径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级配,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IOmo5原
14、材料5.1 一般规定5.1.1 在原材料性能检测评定中,应随机选取具有足够数量的样本进行材料试验。5.1.2 再生骨料在使用前应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5.1.3 再生骨料的贮存应保证均匀性;根据其用途确定相应的性能要求,应将不同等级、规格的骨料分别贮存,避免混杂或污染。5.1.4 水泥应入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5.2 再生骨料5.2.1 基层用再生粗骨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21规定的材料等级。不同料源、规格、品种的再生粗骨料应分批检测和储存,检测频率为每200Ot抽检一组。表5.2.1路面基层用建筑垃圾再生粗骨料性能要求项目等级检验方法III压碎值(%)304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
15、TGE42T0316混凝土石含量(%)250230附录A泥块含量(%)0.71.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10含泥量(%)1.03.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10针片状颗粒含量(%)2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11杂物含量()0.51.0附录A5.2.2 再生细骨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22的规定。不同料源、规格、品种的再生细骨料应分批检测和储存,检测频率为每2000t抽检一组。表5.2.2路面基层用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性能要求项目等级检验方法IIl颗粒分析满足级配要求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02/0303/0327单级最大压碎指标值(%)
16、304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50泥块含量(%)2.03.0建设用砂GB/T14684轻物质含量()1.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38塑性指数Ip20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3430TOl18三氧化硫含量(%)0.8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13有机质含量(比色法)合格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T03365.2.3 用于水泥稳定再生级配骨料的再生骨料宜分为Omm4.75mm、4.75mm9.5mm、9.5mm19m19mm375(或31.5)mm四档。5.2.4 再生粗骨料的规格应符合表5.2.4的规定。用作基层时,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
17、;用作底基层时,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o表5.2.4粗骨料规格要求规格名称工程粒径(mm)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公称粒径(mm)5337.531.526.519.013.29.54.752.36Gl204010090100-01005-1937.5G22030-10090100010()、5-1931.5G32。、25-10090_J,000_1005-1926.5G41525-10090100-01005-13.226.5G51520-10090100O10O5-13.219G61030-10090100-0100-5-9.531.5G71025-10090100-
18、O1005-9.526.5G81020-10090100-O1005-9.519G9I(T15-一10090100O105-9.513.2GlO515-一-1009010040700、100、54.7513.2Gll510-1009010001054.79.55.2.5 再生细骨料的规格应符合表525的规定。5.2.5细骨料规格要求规格名称工程粒径(mm)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公称粒径(mm)9.54.752.361.180.60.30.150.075XGl3510090-1000-1505-2.364.75XG203-10090100-0150-2.36XG30510090-1
19、00-0-200-4.755.3 水泥及添加剂5.3.1 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大于6h且小于IOh强度等级为32.5或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等,其性能指标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相关规定。5.3.2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检合格方可使用。5.3.3 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5.3.4 在水泥稳定再生材料中,宜掺加适量的缓凝剂、保水增强剂或凝固剂等添加剂,并应对混合料进行试验验证;添加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的相关规定。5.4 水5.4.1 符合现行行
20、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或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基层、底基层材料拌和与养生用水。5.4.2 拌和使用的非饮用水应进行水质检验,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5.4.3 养生用水可不检验不溶物,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6结构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城镇道路基层及以下结构层,宜使用再生骨料。6.1.2 路面结构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交通荷载、路基条件、环境温湿度和使用性能要求,选择道路路面结构,基层及各结构层的力学特性和组成材料性质应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6.1.3 选择和组合结构层
21、时,应考虑基层及其相邻结构层的相互作用、层间结合条件及要求,以及结构组合的协调与平衡。6.2 结构设计6.2.1 道路基层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抗疲劳开裂性能、抗冻性能和抗冲刷能力。6.2.2 各结构层的材料模量宜自上而下递减。6.2.3 适宜压实厚度应按所选再生骨料的公称最大粒径和压实效果要求确定,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5Ornrn,且不宜大于20Omrn。基层的设计层厚超出相应材料的适宜压实厚度范围时,宜分层铺设和压实,或者采用满足压实要求的大功率、大吨位压路机。6.2.4 水泥稳定再生级配骨料路面基层设计弹性模量、弯拉强度等设计参数应依据相应的水平确定:1应按现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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