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科创飞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科创飞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科创飞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科创飞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宿政办秘(202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宿州市“科创飞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9日宿州市“科创飞地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与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对接合作,探索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的“飞地模式,实现“成果研发在异地、转化孵化在宿州的科创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创飞地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县(区)两级所属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外建设的具有
2、技术研发、招才引智、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等功能的飞地平台。引导市域内企业、高校院所等在飞地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市域外企业、高校院所、人才团队、科研机构等入驻飞地。第二条“科创飞地的建设运营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运营和管理。第三条鼓励“科创飞地建设单位自主运营管理,也可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飞地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入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为入驻团队和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资源整合、政策宣传、财税法律咨询等服务。第四条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任
3、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税务局、市城投集团、市产投集团、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市人才集团、市大数据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科创飞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创飞地的规划建设、政策制定等,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市级“科创飞地的绩效评价、业务指导等工作。第二章入驻管理第五条“科创飞地入驻单位应为科技创业团队或科技型企业。宿州市域外团队或企业入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宿州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飞地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36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