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民委(2024)1号各县(市、区)民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现将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2024年1月3日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社会救助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全市推广“信用+社会救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强基础、建机制、促精
2、准、兜底线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发展主线,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加强救助对象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诚信氛围,全面构建诚信规范、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困难群众办事为导向,聚焦社会救助“堵点,切实解决审批时间较长的问题。(二)坚持高效便民。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基本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救助环境。(三)坚持风险可控。结合承诺事项实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三、目标任务(一)优化一个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社会救助申请,经办人员告知其申请社会救助个
3、人诚信承诺书内容、含义和违反信用承诺后果。申请人签署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因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法定监护人承担;其他申请人无法自行签署的,可以书面委托其家庭成员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代为签署,因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未成年人、精神智力残疾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承诺本人或家庭成员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完整。2 .审核确认。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判断其
4、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如明显不符合,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如初判符合,受理次日起公示,其中临时救助公示3个工作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申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直接享受救助。3 .线上线下同步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将申请人家庭及赡抚(扶)养关系的义务人上传至江苏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数据比对。线下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和信息核对等方式,详细核查申请材料真实和完整性。4 .办结时限。对符合救助条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公示、审核、确认全部流程。(二)制定三张清单:1 .政策清单:厘清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 中共 徐州市 民政局 委员会 关于 印发 全面 推广 信用 社会 救助 实施方案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76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