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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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民委(2024)1号各县(市、区)民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现将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徐州市民政局委员会2024年1月3日关于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社会救助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全市推广“信用+社会救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强基础、建机制、促精准、兜底线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发展主线,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加强救助对象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诚信氛围,全面构建诚信规范、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困难群众办事为导向,聚焦社会救助“堵点,切实解决审批时间较长的问题。(二)坚持高效便民。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基本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救助环境。(三)坚持风险可控。结合承诺事项实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三、目标任务(一)优化一个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社会救助申请,经办人员告知其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内容、含义和违反信用承诺后果。申请人签署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因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法定监护人承担;其他申请人无法自行签署的,可以书面委托其家庭成员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代为签署,因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未成年人、精神智力残疾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承诺本人或家庭成员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完整。2 .审核确认。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判断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如明显不符合,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如初判符合,受理次日起公示,其中临时救助公示3个工作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申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直接享受救助。3 .线上线下同步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将申请人家庭及赡抚(扶)养关系的义务人上传至江苏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数据比对。线下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和信息核对等方式,详细核查申请材料真实和完整性。4 .办结时限。对符合救助条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公示、审核、确认全部流程。(二)制定三张清单:1 .政策清单:厘清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一次告知困难群众,确保意向申请人提前了解政策,对照家庭经济状况,决定是否申请。2 .申报材料清单: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无法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即可申请救助。3 .惩戒清单:将失信行为按失信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分类教育引导和细化监管惩戒措施。一般失信的予以批评和警告,并及时追回救助资金。较重失信的处非法获取的款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冒领款物退交之前,不再受理其他相关社会救助申请。严重失信的有关机构将其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健全四项工作措施:1 .健全双向承诺告知措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救助对象诚信承诺的内容、违约责任。通过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依法救助的自觉性、严肃性。经办人员同时向申请人承诺,全程按规定程序办理。2 .健全守信激励导向措施。对救助对象实施诚信等级评定,激励保障对象的诚信行为。对信誉优良的救助对象,明确可以优先获得其他社会救助项目,优先推送给各种社会力量实施帮扶。3 .健全诚信修复重塑措施。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帮助失信对象重塑个人救助信用,明确信用修复的途径和量化标准,对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按程序实施信用修复,同步修复失信对象数据库的信用等级。4 .健全容错免责措施。在“信用+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出现的非个人专断、非主观故意、非谋取私利,而是为了尽快为困难弱势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而造成的工作失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公正地认定划分责任,激励经办人员在救助工作中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充分调动和保护民政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措施,搞好动员部署和推广前培训。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等载体,积极宣传“信用+三大互助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同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2月TO月)。各地要聚焦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救助时效。要注重收集基层反馈、群众建议,做到开门纳谏、完善提升,确保“信用+三大互助工程在基层落实落细。(三)重点督导阶段(2024年11月)。根据各地全面推广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此项推广工作将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服务高质量考核。(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提炼总结“信用+社会救助全面推广情况,根据各地反馈的问题和难点,进一步细化方案,为下一年深化打下坚实基础。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明确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抓实、抓细、抓具体,县(市、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要明确工作职责,以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制度为纽带,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确保各项行动有效衔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三)强化监督管理。市民政局应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全程监管推广运行。建立专项信息报送机制,每月统计各地进展情况,年底对推广成果进行完整梳理,形成成果报告。(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