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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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北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性、便利性,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1)64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56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赋能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动专业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家中递送、专业照护服务向老年人床边延伸,让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的照护服务,有效破解老年人居家养老“照护难”问题,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家庭养老床位的定义指依托专业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把专业化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家庭,根据老年人居家环境和服务需求,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慧化改造,提供“养医照护康社专业化上门照
3、护服务。三、服务对象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满足照护服务需求和经济状况条件1 .具有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辖区范围内;2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3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评定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二)自愿接受适老化和智慧化改造老年人有居家照护服务需求,本人及其家属自愿接受必要的家庭适老化和智慧化改造,让家庭环境便于服务人员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机构采取政府采购公开
4、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机构,负责入户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和居家上门服务等工作。该机构应登记注册或备案,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公开服务热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和服务监督方式,公开信息应真实、完整、有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服务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岗前、岗中对服务人员开展操作规范、沟通技巧、服务安全保护、风险告知等培训。可根据需要为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购买与服务质量安全相适应的保险产品。五、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养老护理员、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
5、要求。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尊重老年人的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老年人隐私。六、床位建设和服务内容(一)床位建设1 .环境评估。服务人员上门入户,综合考虑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老年人居住环境和关键区域(部位)的改造需求,在与老年人或家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改造方案。2 .基础改造。根据老年人居家环境,服务机构对卧室、卫生间、厨房、客厅、楼梯等关键位置进行居家基础设施改造,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提供基本的设施保障。3 .专项改造。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机构
6、对老年人住所安装烟雾、燃气泄漏、呼叫应答、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智能化设备。智能设备接入区智慧养老平台,依托平台和智能物联设备,为老人提供健康监测、紧急救助、走失定位等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服务,分级响应服务对象的紧急服务需求,确保关爱暖人心、应急不断档。(二)上门服务内容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要求,结合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制定“一人一策”个性化服务包,签署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养医照护康社”专业化上门照护服务项目。包括:1 .个人护理。养老护理员指导和帮助老人沐浴、翻身、清理排泄物、用餐、饮水、防噎食烫伤、安全护理等生活照护服务。2 .生活照
7、料。家政人员提供居家基础卫生打扫、居家清洗、代办代买、维修、居室整理、读书读报、智能教学培训、节日活动等服务。3 .医生巡诊。医生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用药建议、预防医治、互联网远程问诊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健康指导服务。4 .医疗护理。护士开展体温、血压、心率、体重、血糖等生命体征监测,提供用药和健康指导、医疗处置、医嘱执行、陪医导诊等服务。5 .保健康复。康复治疗师开展康复指导服务和自理能力训练,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和康复服务需求进行服务。6 .精神慰藉。社工根据老人需求,开展入户探访、个案辅导、心理慰藉、情绪疏导等关怀服务。七、补助政策(一)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每张新增床位,按照3000元的标准
8、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建床投入超过3000元的部分由老年人自付,每位老年人限补助一次。家庭养老床位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建设补助资金。(二)服务补助按照每床每月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老年人服务补助,300元之内的服务消费支出,由政府全额补助,资金按月据实结算、不累计和转赠他人使用,超出的部分由老年人自付。八、服务流程(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审批后,报区民政局审核。(二)认定区民政局审批后形成台账,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照台账上门入户,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制定“一人一策”改造服务计划。(三)
9、签约由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身体及居家环境进行评估,与老年人及家庭商定适老化和智慧化改造内容、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等,并签署改造和上门服务协议。(四)改造服务机构依据协议对签约老年人的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慧化改造。(五)验收改造完成后,服务机构将改造清单、价格、相关票据和图片等相关资料上传区智慧养老平台,并建档报送所在镇街,由区民政局和镇街联合组织验收。(六)服务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档案,掌握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并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更新服务档案。服务人员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好服务事项告知,及时将居家上门服务的照片、视频等资料上传区智慧养老平台。(七)家庭照护者培
10、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照料者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者照护能力,缓解照护者身心压力,给失能老年人家庭更多的支持和赋能,让失能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九、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作为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落实专人负责服务满意度调查,做好民生政策的宣传推广和服务监管工作。(二)强化资金管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所需资金由区级统筹解决,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要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财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补贴资金及其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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