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与经济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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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女与经济实施方案一、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消除歧视和偏见。二、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示范建设项目加强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鼓励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家政服务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江苏省巾帼家政服务标准体系,试点建立升级版好苏嫂工作室,打造现代巾帼家政示范品牌。加强家政服务领域的产教融合,加强高校家政服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育婴师、养老护理师等专业人才的培养,高校、家政培训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协同育人,促进行业从业
2、人员素质整体提升。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运行企业信用等级评级优选和百姓服务评价标准优选两种机制,实现消费者与家政服务员之间需求供给、质量评价的高效匹配。加强扶持培育,促进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和家政服务进社区,评选一批省级家政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家政服务标准化社区。三、妇女与环境1、健全文化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与监管机制在文化与传媒政策制定执行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文化传媒从业人员性别平等培训,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提升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评估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评估,消除网络媒体、影视
3、产品、公共出版物等出现的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完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2、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建设,主动参与环境整治、文明风气培育和社会治理,将妇女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文明创评内容。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阵地文化活动功能。全面建设书香江苏,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县以上主流媒
4、体、新媒体平台至少办好1个以上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每年至少刊出或播出2个宣传性别平等的公益广告。3、健全完善先进妇女典型的发现培养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励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倡扬文明,主动参与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及各行业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加强对各类先进妇女的社会宣传,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倡导女性先进典型反哺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4、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加强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教育培训,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辨别和利用能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引导在校女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合理安排网络使用时间,防止网
5、络沉迷。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5、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扣美丽江苏建设目标,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掌握环境科学知识,提高环境科学素养,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绿色环保、节约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浪费。鼓励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6、减少环境问题对妇女的危害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深化环境污染因素影响研究,监测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等对妇女的影响。推进城乡生活环境治理,开发利用清洁
6、能源,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广使用家用节能环保产品。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切实守护饮用水安全。城市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区域供水入户率稳定在99%以上。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高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尤其是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比例,在旅游景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新建、改建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至少达到2:3,人流量较大地区和场所不小于1:2o7、推进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在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爱心母婴室,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条件。根据需要,推动公共卫生间母婴设施改造。8、加强
7、对妇女用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内衣等商品的质量监管与卫生监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质量监督检查。9、在应急管理中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女性内衣等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强化宣传和培训,增强妇女自我保护和应对灾害的意识与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难妇女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四、监测评估1、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对纲要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重点目
8、标考核、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纲要规划实施进程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纲要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判纲要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在2023年进行省规划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国家纲要中期评估和省
9、规划终期评估。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由相关部门、团体、机构负责纲要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纲要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各单位信息统计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纲要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
10、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协助妇儿工委办公室邀请参加评估。鼓励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纲要规划中期、终期评估参考。2、坚持规范评估各级妇儿工委应当完善纲要规划评估工作机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评、专家评估,接受上级检查评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分工,对本系统纲要规划实施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3、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妇女发展统计指标,纳入省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省、市两级建立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支
11、持县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4、提升监测评估工作水平每年召开统计监测培训会议,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间统计监测的协作,加强部门内部处室之间统计监测数据的沟通工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探索第三方评估。系统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5、促进监测评估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
12、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反馈相关部门和下级妇儿工委,提出对策建议,协同攻坚克难。充分运用评估结果的导向作用,总结推广监测评估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客观科学指导下一阶段纲要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实现纲要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五、妇女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妇女的心理健康自我评估和辨识能力,自觉参与和谐向上的家庭、工作和社会氛围营造。探索将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纳入女职工日常体检项目,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女性高层次人才心理健康状况监测,高校开展女大学生心理普测,关注孕产妇、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农村留守妇女、全职妈妈以
13、及灵活就业女性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力度,推进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建设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专家资源库,依托单位、社区、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网络建立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机构,建设女性高层次人才心理咨询绿色通道和网络预约便捷服务模式,保障广大妇女获得便捷普惠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县级以上地区均成立1个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六、妇女与经济1、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完善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和安全、职业退出和土地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新业态女性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创新制度机
14、制,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加强对决策部门、执法部门及其他重点人群的宣传和培训,促进性别平等就业法规政策的落实执行。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协调监督作用,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3、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完善就业促进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妇女就业良性互动。发挥新经济新业态吸纳就业的功能,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
15、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就业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提升分级分类精准服务效能,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4、促进妇女创新创业在政策扶持、创业补贴、财税金融等方面为创业妇女提供支持和服务。建立健全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妇女参与互联网+创业行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女企业家、女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道。将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教
16、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和提升妇女创业意识和创业成功率。5、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建立涵盖毕业生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创新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实施基层成长就业项目,加强对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深化创业导师行动,鼓励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在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创业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大学生实施就业帮扶。6、为生育后女性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
17、的工资待遇,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技能培训和社会适应服务。优化科研和工作环境,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高校、研究机构等用人单位探索建立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落实放宽科研项目申报年龄政策,为女科技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先进评选等方面创造条件。加大公办和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建设女职工哺乳室、托儿点、女职工卫生室等标准化母婴设施。鼓励用人单位探索实行备员制,暂时代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假期缺勤女职工。7、关注特殊群体妇女就业兜牢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底线,促进共同富裕。鼓励灵活
18、就业,发展社区服务、电子商务等,为就业困难妇女拓展就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对就业困难妇女、城乡相对贫困妇女的帮扶。8、加强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在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和科技计划中加大对女性的支持力度,省高层次人才培训班中确保女性参训比例。各类科技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专家评审组成员中,女性应占有一定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拓宽人才上升通道,提升女性专业技能人才比例。建设乡土人才培训载体,设立大师工作室、传承基地、传习中心开展师徒结对、技艺传承活动,加快培育女性乡土人
19、才。建强并发挥省、市、县三级女性人才库的作用,加强对入库人才的动态管理和培养使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加大对各类优秀女性人才的宣传力度,营造促进女性人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9、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保障女性在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中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加强收入的分性别统计,动态掌握男女两性收入状况。10、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全面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依法查处侵犯
20、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探索灵活就业妇女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扩大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覆盖面。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发挥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作用,有效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和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重点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1、引领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女性乡土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完善创业
21、担保贷款、技能培训、市场信息、项目扶持等服务。发挥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等平台作用,帮助农村妇女、返乡妇女、下乡创业妇女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休闲旅游、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贡献力量。12、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机制,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量化、权益流转和继承等环节中,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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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 经济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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