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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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9日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国
2、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046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奋斗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局部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奠定生态环境基础。(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显著增强,
3、主要表现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L5万吨/日以上,工业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以上。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60公里以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6%以上,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均达到70%以上。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28%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o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1万吨/年以上。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方面。建筑垃圾
4、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新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50万吨/年以上,实现利用设施县(区)全覆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面。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及县控以上地表水、重点乡镇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均实现全覆盖。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污水收集处理体系。1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干石览三江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快完成三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建三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远期关闭干石览污水处理厂。(市水务集团、市远洋渔业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区政府配合)优化普陀、高新区、新城等中部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形成舟山市污水处理中心。新建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置高新区和展茅
5、区块工业污水。(市水务集团、普陀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别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配合)关闭小干污水处理厂,逐步清退新城及沈家门南部区域较小规模污水处理设施,纳入舟山污水处理厂处置。展茅片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整合腾退,远期改造为污水泵站。(市水务集团、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别牵头)2 .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按照全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的要求开展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逐年谋划落实一批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定海、普陀、岱山等老城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基本解决污水管网破损、缺失、混错接等问题。(市治水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别
6、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全面开展污水管网隐患排查,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3 .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合理安排再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管网铺设项目。探索各类再生水利用途径,实施定海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扩建项目,推进舟山污水处理厂尾水再利用工程,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能。(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4 .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
7、标准化运维,全市新(改)建4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要求,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对有条件纳管的农村生活污水尽可能纳管处置,提高处置效能。(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1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提升改造,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机制。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桶车配对分类收集。全面实施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综合治理,完成团鸡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岱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竦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建成市级易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座。(市城管局
8、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2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建设。新建标准化分拣中心1个、农村资源化分拣中心12座,高标准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9座,全市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匹配、标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体系。(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三)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理体系。1 .优化布局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各县(区)及六横、衢山等较大岛屿建成统一收运和分拣设施,完善综合利用、处置成套的收运处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六横管委会组织落实)2 .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
9、合利用效率。全市建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项目5个以上,建立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共建共享、多元处置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3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规范管理。加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强化落实船厂垃圾、废钢、废矿砂等贮存管理,确保回收场地整洁、利用处置场所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重点开展废钢铁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升整治,定海、普陀等本岛区域布局若干集中回收点位。(市商务局牵头,定海区政府、普陀
10、区政府组织落实)4 .提升污泥安全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本岛片区污泥综合处理能力,新建三江污泥处理厂,启动舟山市污泥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合理布局污泥处置项目,本岛范围内污泥进行集中处置,引导岱山、竦泗本地消纳;鼓励污泥处置多元化。(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务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四)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水平。1 .促进危废处置行业良性发展。统筹全市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对鱼山、金塘、定海工业园区等危废处置项目进行优化布局,实现利用处置能力与需求相匹配。定期公告危废利用处置行业相关信息,优化危废处置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定海区政府
11、、金塘管委会、石化基地管委会组织落实)2 .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加快推进飞灰(灰渣)、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定海、岱山规划布点,适时推进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配合,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建设团鸡山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满足近期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置需求。(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3 .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对疫情期间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进行纳规管理。将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纳入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定海区政府组织落实)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医疗废
12、物“小箱进大箱岛际运输能力和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港航和口岸局按职责分别牵头)(五)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1 .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中转、消纳、综合利用进行全过程监管。(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港航和口岸局配合)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促进陆域运输联合执法常态化,严查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配合)2 .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积极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
13、干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新增普陀、竦泗、普朱、六横4个资源化利用项目,形成布局均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网络体系。(市城管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1 .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推进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重要乡镇(街道)等乡镇级河道小微水站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级河道监测监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底前新建19个地表水自动站点、15个重要乡镇小微水站,实现县控以上断面水质、重点乡镇地表水自动监测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2 .完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智能化监测水平
14、,在无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园区空气监测站点。到2023年底前,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组织落实)补充完善新污染物监测网络,建成至少1个温室气体监测点。建立区域VOCS污染地图,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精准溯源,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精准化管控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实施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组织落实)3 .提升石化行业环境监测监控能力。通过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与石化基地管委会共建共享的模式,推动建设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综合实验室,辐射服务
15、全市石化拓展区。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北面新增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形成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周边空气质量“1+7自动监测网络,加强运行管理,强化溯源分析。(石化基地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区)、功能区和相关部门的建设主体责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政策联动,协同推进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本岛一体化统筹原则,岱山、竦泗、金塘、六横等编制行动计划,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动态更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项目完成情况列入美丽舟山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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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环境 基础设施 建设 行动计划 2023 2025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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