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吨控制面板和壳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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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600吨控制面板和壳体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阴市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0吨控制面板和壳体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7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思用地(用海)面积(m2)31
2、930.99(建筑面积)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判断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判断结果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设置原则中提及的污染物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接管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无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
3、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依托市政自来水管网,不设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阴市青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版)审批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澄政复201338号规划名称: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审批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关于江阴市青阳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机关: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审查文号:澄环发(2015)4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江
4、阴市青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2022年江阴市工业园区进行升级改造,根据关于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本项目属于青阳镇重点工业园区(四至为:东至海港大道、锡澄运河、锡澄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暨南大道,北至顾桐路、圣杨路)范围内。根据江阴市青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N-QY-D、E、F、K、M基本控制单元)调整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M2),另根据江阴市青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章第7条城镇用地兼容规定,二类工业用地(M2)可有条件兼容生产研发用地(Ma)。综上,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在规划图上的位置见附图5)。根据江阴市
5、青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75条环境治理措施,加强重点污染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业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送至青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实施雨污分流,防止工业废水进入雨水系统。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已实现“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澄环发(2015)44号审查意见(详见附件11)如下表:表12与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澄环发(2015)44号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1产业定
6、位:机械、电子、塑料管材管件制造及物流,主导产品为电子材料、汽车配件、机械金属制品、塑料管件管材等。其中,东区与增加工业新区近期继以机械、电子、电线电缆、塑料管材及物流为主,远期进行转型升级,逐步改造成为工业研发、科技服务用地,并依托锡澄运河、暨南大道布置较大规模的物流用地;北区近期保持现有的建成规模,兼以发展机械金属制品、塑料管材等低污染能耗低的行业,远期逐步调整为居住、仓储与商业用地,在镇区北部依托锡澄运河、锡澄公路及规划市场,规划一处小型物流用地。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主要进行控制面板和壳体的生产,符合青阳镇工业集中区远期转型升级的产业定位,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污的企业,
7、采用国内领先技术及设备,属于机械金属制品等低污染能耗低的鼓励发展的先进制造业。茴合2主要环保规划:工业集中区内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接管污水处理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3生态环境准入条件:(I)区域水环境质量氨氮和氮磷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需提供整治方案。区域水环境承载力不足,建议各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量。(2)所有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
8、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仅使用清洁的电能,不使用其他燃料,产生的废气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2)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不排放生产污水,不属于上述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澄环发(2015)44号审查意见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
9、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东北侧的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3km,故本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南侧的马镇河流重要湿地,最近距离约2km,不在规划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在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上的位置见附图6o保护区域规划范围及内容具体见下表。表L3重要生态功能区一览表生态空间钞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圉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
10、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包含绮山水库以及水库沿岸纵深与水岸边界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的陆域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未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0.540.20.7413km马镇河流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一地跨江阴市域南部地区青阳镇、徐霞客镇、祝塘镇、长泾镇,北起暨南大道,南至江阴市界,西至锡澄公路,东至河塘杨家浜一线;以及京沪高速以西,璜塘峭岐部分区域63j09974J099742km*马镇河流重要湿地由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可知范围为地跨江阴市域南部地区青阳镇、徐霞客镇、祝塘镇、长泾镇,北起暨南大道,南至江阴市界,西
11、至锡澄公路,东至河塘杨家浜一线;以及京沪高速以西,璜塘、峭岐部分区域,面积为63.80平方公里,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40号)可知,其中惠山区范围内地块因行政区划导致的调整调出,调出面积70.0260公顷,调整后马镇河流重要湿地总面积6309974平方公里。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项目位于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在无锡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上的位置见附图7),对照无锡江阴市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相符性如下:表1-4与无锡江阴市重点管控单元
1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工业集中区的建设要禁止以下项目入区:1、国际上和国家各部门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的项目、明令淘汰的项目;2、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3、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如剧毒、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储运项目、有持久性污染等产生的项目;4、禁止以任何形式引进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新建项目;5、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江苏省禁止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名录参考说明表)。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工业集中区内新建
13、、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位于江阴市青阳镇振阳路23号,对照江阴市青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性质为M2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土地规划。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生产或明令淘汰的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厂集中处理,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选用低毒、无毒、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优先考虑资源利用率高、产生污染少的原辅材料,生产选用高效、低能耗装置,重点设备选用国
14、内先进设备,生产方式先进、工作效率高、节能效果好。本项目工艺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烧,未列入江苏省禁止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名录,各工序工艺废气经收集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各类固废综合利用或分类处置,均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阴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管网已到位。本项目喷
15、塑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判定为大气非达标区,无锡市已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受纳水体锡澄运河监测断面pH、氨氮、COD、总磷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准。为进步改善本地区环境地表水质量现状,相符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已制定2022年青阳镇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项目所在地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要求
16、。环境风险防控(1)对主要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运行实施在线实时监控,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建立装置和区域两个级别风险防范体系,配套相应的重大风险源监控和应急设施,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2)集中区边界设置100m空间防护距离,如果入区项目在具体的项目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超过上述要求,则按项目环评要求的距离设置。本项目不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要求建设单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11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
17、、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设备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使用,所有涉及烘干加热的工序均使用电加热。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江阴市大气环境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青阳子站0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通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可有效
18、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同时,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已制定2022年青阳镇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见附件)。项目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监测数据,项目纳污河流锡澄运河监测断面pH、COD、氨氮、总磷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为进一步改善本地区环境地表水质量现状,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已制定2022年青阳镇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质量良好,周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综上,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可满足现有环境功
19、能区划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项目资源消耗量占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可有效控制资源能源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中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以及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环境
20、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澄环发(2015)44号)中限制、禁止入区项目。本项目距离京杭运河约11.3km,经查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0号),本项目不在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对照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本项目不属
21、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等文件,本项目不在禁止投资的项目之内。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3、其他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对照有关国家及地方政策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5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条例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22、(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项目地地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属于禁止的“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同时不存在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行为。
23、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地雨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实行雨污分流,符合规定,排污口设置规范,生活污水接管口、雨水排放口均依托厂房现有,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接管口均规范化设置标志牌。符合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本项目属于C3311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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