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完善城乡危房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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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完善城乡危房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健全房屋使用安全防范和危险房屋治理运行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关于做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城乡危房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依法管理(一)完善体系。全市城乡危房治理工作由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成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房屋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要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和综合协调,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村(社区)要开展常态化、网格化排查巡查。(二)落实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房屋安全情况,完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即时推送和数据共享制度。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民政、交通运输、民族宗教、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分级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独立非住宅房屋调查登记、房屋建档和安全隐患排查,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三)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全覆盖、常态化、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房屋安全巡查纳入基层治理网格
3、化平台,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网格员制度、日常巡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分类处置制度等5项制度;建立健全专业排查机制,辖区内既有房屋原则上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排查;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对腾空防控的房屋严格实行预警研判、风险评估、风险处置和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装修监管机制,规范监管流程,明确城镇房屋装修监管相关部门职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房屋装修行为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2)6号)规定,支持农村建房改善住房环境,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集中建设过渡性安置用
4、房,用于唯一住房危房户临时周转居住,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条件。要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排查鉴定经费、动态监测经费和治理改造救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强化精准排查(一)全面巡查。乡镇(街道)要建立全覆盖、常态化、网格化的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对房屋安全进行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危房治理以及信息建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体系,并按照“一楼一档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日常巡查、信息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按照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要求开展每周一次的日常巡查,重点加强在册危房、纳入重点监管区域房屋(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小区)安全
5、巡查。日常巡查中,发现房屋存在结构性开裂、沉降、倾斜等安全隐患的,及时书面记录、拍照留存,并在24小时内上报乡镇(街道);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期间,应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C、D级危房及尚未鉴定的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解危责任主体及时解危;未解危尚在使用的,应按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要求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并安排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动态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要依托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城镇房屋安全信息系统,规范房屋调查登记和建档管理,建立涵盖建筑结构、建造年代、类别和用途等基本信息的房屋底册。(二)分类排查。乡镇(街道)要重点排查三层及以上预制多孔板
6、结构、用作生产经营、涉及公共安全、未经审批备案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和房屋结构、“退二进三”改扩建等房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独立非住宅房屋的实际使用年限情况,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每年主汛期前,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安全专家对既有房屋分类排查情况进行一次会商研判,确定各行业和乡镇(街道)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的重点清单。(三)分类管控。对列入日常巡查的房屋,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网格巡查,规范信息建档管理工作,节假日、台汛期间加大巡查频次。对列入安全监管重点清单的房屋,原则上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监管,发现疑似危房立即鉴定,经鉴定
7、为危险房屋的,由乡镇(街道)依法落实动态监测、腾空防控等管控措施。(四)社会监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房屋使用安全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城乡危房治理渠道,广泛征集城乡既有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隐患线索,接受社会监督。三、优化危房治理(一)简化审批。推行危房治理联动机制,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住建、资规、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实施一事一议、联审联批;城镇危房治理改造要简化审批程序,开设绿色通道。资规部门在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危险房屋的治理改造。宗教活动场所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分类治理。各乡镇(街道)应当优先将成片危险房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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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全面 完善 城乡 危房 治理 长效机制 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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