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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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水节字(2023)2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市水利(水务)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山东省水利厅2023年9月8日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水节约(2023)1
2、3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全社会节水控水、健全节水激励约束机制等关键共性问题,统筹施策,靶向发力,推进水资源总量控制、科学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节水制度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全社会节水意识不断增强,水资源
3、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6%、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到2035年,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建成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要求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管理机制和市场机制,形成与产业规模、经济结构、空间布局等相协调的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格局。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一)坚持“四水四定”。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决抑制不合理
4、用水需求。加强水资源用途监管,防止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变更用水范围。禁止调水冲污,严禁以生态补水为名人造水景观。研究制定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推动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认真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强化节水评价审查把关,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不通过的,不得批准该规划和取水许可申请。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高耗水项目建设、规范园区扩区调区,有序推动高耗水项目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认真落实深层地下水禁采相关规定,逐步关停用于农业灌溉的深层地下水取水井。(厅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厅发展规划处、厅行政许可处、厅调水管理处按照职能分别负责)(
5、二)强化用水指标管控。加强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管理,将年度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等控制目标,逐级分解到县级行政区。推动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可用水量,合理拟定区域农业、工业、生活和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计划。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建设项目取用水指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定额等指标的符合性审查。持续推进河湖水量分配,配合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做好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深化细化跨市跨县水量分配。推进全省地下水管控指标划定,尽快明确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厅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厅农村水利
6、处、厅行政许可处按职能分别负责)(三)严格取用水管理。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修订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对未按规定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的不予受理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取水许可。严格落实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要求,加快实施超载区综合治理,争取尽早解除取水许可限批。巩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及“回头看”成果,加强取水口动态管控,完善“一张图”管理,持续规范取用水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卜水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意见,联合省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持续
7、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等重点区域地下水压采。(厅行政许可处、厅水资源管理处按职能分别负责)三、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四)深化用水权改革。依据我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取水总量指标、外调水可用水量等成果,规范明晰区域初始水权,加快明晰取水户取水权和灌溉用水户用水权。健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相关制度,推进全国用水权交易系统应用,规范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推动水要素市场化流转,提高水要素配置水资源的效率。探索典型地区“水源置换、价水分离”等水资源市场化交易模式,鼓励通过水权收储等方式促进用水权交易。(厅水资源管理处牵头,厅调水管理处配合)(五)完善节水制度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
8、省节约用水条例,推动各级建立健全衔接配套的节水制度体系,强化节水法治保障。健全完善节水标准体系,持续制修订完善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城镇生活等主要用水行业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尽快出台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技术规程省级地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节水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配合)(六)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定价办法,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机制,稳妥推进多水源供水区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实施德州市宁津县、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
9、现代化灌区建设国家试点,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厅财务管理处、厅农村水利处按职能分别负责)(七)落实节水激励政策。鼓励各级制定节水奖励办法,对节水工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争取给予表彰奖励。用足用好督查激励政策,对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地方,在安排水利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广泛宣传“节水贷”融资服务政策,鼓励有需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加强典型示范项目扶持,培育优质成熟的节水服务企业。(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牵头,厅人事处、厅财务管理处配合)四、推进全社会节水控水(八)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25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提档
10、升级骨干灌排设施,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现代化灌区。积极开展节水型灌区和灌区水效领跑者创建,到2025年创建20处节水型灌区。鼓励发展旱作农业,推行适水种植。衔接相关部门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完善农村集中供水设施,加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节水能力。(厅农村水利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按职能分别负责)(九)推进工业节水减排。以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为重点,推动火电、钢铁、石化化工、造纸、印染、食品等高耗水企业认真执行行业用水定额,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实现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重点用水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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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 水利厅 关于 印发 全面 加强 水资源 节约 高效 利用 实施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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