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总工会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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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总工会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领导决策党组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总工会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一、议事原则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同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做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党组成员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又要根据分工,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集体决策事项共担责任。二、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上级工会的有关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根据工会实际,研
2、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开展中心组学习;2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3 .研究、决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重要事项;4 .研究、决定全市工会工作要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讨论通过市总工会重大问题以及需要向上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的重要事项;5 .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6 .讨论工会年度财务预、决算,市总日常支出超过2000元以上情况;7 .其他需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三、议事流程1 .召开时间。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2 .会议主持。
3、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3 .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4 .参会人员。参加党组会议人员为党组成员,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5 .会议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
4、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6 .组织落实。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为推进市总工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一、议事原则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每
5、个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同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做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班子成员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又要根据分工,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集体决策事项共担责任。二、议事范围(一)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市总常委会决定的具体意见,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并提出意见。(三)研究落实全总、省总及市委、市政府涉及工会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四)讨论决定县(市、区)总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市直基层工会和产业工会、市总各事业单位、各市直各开发区(园区)工会请示的重要问题。(五)讨论研究市总工会机关和各部室有关工作;(六)研究部署市总工会阶段性工
6、作和一个时期全局性工作;(七)通报和交流工会工作情况;(八)讨论研究市总机关日常管理事项;(九)研究市总机关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十)其他需要主席办公会研究的工作。三、议事流程(一)召开时间。主席办公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如确有需要,可随时召开。(二)会议主持。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或委托常务副主席召集并主持。(三)参会人员。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兼(挂)职副主席、纪检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四)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办公室征求参会人员意见后提出,报会议主持人同意后确定。会议议题材料可由会议组成人员委托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准备。(五)会议决定。会议实行
7、一事一议,与会人员需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决定时,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对讨论事项作出决定。如需表决的,会议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表决同意票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方能有效,最后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六)组织落实。主席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做好存档管理。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会议指定的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白城市总工会“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实施办法(试行)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
8、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五个不直接分管具体事项是指: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末位表态具体事项是指: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书记或其它会议主持人应在参会其他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第2章分工、职责、权限第四条党组书记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经集体研究,授权党组其他成员具体分管。第五条凡属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届时,由分管党组成员提交议题。讨论中,党组书记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其他党组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述
9、理由,表明观点。最后,党组书记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第六条党组书记对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第3章风险防范第七条相关部室、具体责任人要根据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组决定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和形势变化需要,提出具体意见,促进完善有关制度。第4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党组书记要加强对党组成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有关事项的汇报。分管领导要主动接受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的监督。白城市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
10、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总工会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市总工会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制定如下制度。一、总体要求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市总工会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市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二、决策方式本制度的实施以党组会议为主要形式。三、遵循原则(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11、、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领导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四)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出现的决策失误、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
12、行责任追究。四、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市总工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市总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实施和废止;以市总党组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二)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市总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等事项;市总干部权限管理范围内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的录用、借调、选调、调动、交流、推荐、任免、挂职、考核、奖惩等事项;市总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选调、聘用、解聘、辞职、辞退、考核、奖惩等事项;其它应该提交集体
13、讨论决定的人事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信息化工程等项目;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财务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事项;专项资金申请和安排;除有规定用途、规定标准、规定报销程序外的5万元及以上的资金使用。五、议事程序(一)酝酿准备。1.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组织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
14、、听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2 .酝酿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3 .决策决议。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或者经分管领导审核的决策建议,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4 .会前告知。对进入决策提议的事项,分管领导组织准备上会的材料,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阅读,并作好发言准备。(二)集体决策。1.会议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
15、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可以邀请有关部室(单位)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2 .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3 .末位表态。实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其它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即领导班子在集体研究决策时,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其它会议主持人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汇总讨论情况,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4 .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
16、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5 .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每项议题讨论情况以及最后决定。6 .会议纪律。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三)决策执行。1.组织分工。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
17、员牵头。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分管。2 .决策变更。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要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或上级组织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3 .执行报告。实行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即根据工作实际,对部分重大决策的执行
18、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要求决策执行负责人在办理过程中向领导班子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便于领导班子及时了解决策动态,确保集体决策事项在办理期限内落实到位。4 .情况反馈。对部分需要公开的决策和执行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六、责任追究(一)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由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通报的。5 .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6 .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
19、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7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8 .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二)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三)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及纠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七、监督检查(一)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政务公开原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机关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三
20、)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白城市总工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和招投标的规定为严明纪律,加强工程建设和各类招投标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定规定如下:一、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指定、打招呼、批条子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各类招投标工作。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三、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各类招投标,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违规变通为不招标或者实行邀请招标;通过分批分次,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规改变投标条件和技术参数,增设限制条件,排除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入围、
21、中标提供方便。四、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结算;五、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指定工程建设物资生产商、供应商;严禁违规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招标事宜;要求建设单位使用指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六、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将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七、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过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为自己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承揽工程或中标采购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八、严禁违反规定以会议或者集体研究决定方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和招投标。九、其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工作的行为。白
22、城市总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为改进和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的原则绩效(年度)考核,应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贝心注重实绩、全面客观的原则;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个性考核与共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3、、职业化工会主席。三、考核内容及程序(一)考核内容包括个性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和民主测评三个方面(总分100分)1、个性工作目标(40分):按照部门三定方案的主要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担工作任务饱和度和难易度、工作执行力、工作效率及抗压性、工作积极性和经验契合度等方面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由各部(室)制定个性工作目标。2、共性目标(20分):思想品德(5分),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政治学习参与情况等方面;遵章守纪(5分),主要包括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行政行为、行政成本等方面;爱岗敬业(5分),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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