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小学七都校区办公家具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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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小学七都分校办公家具采购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18第五部分评标方法22第六部分采购需求29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5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建设小学七都校区办公家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GBLC20230612008项目名称:温州市建设小学七都校区办公家具项目预算金额(元):675080最高限价(元):/采
2、购需求:标项名称:温州市建设小学七都校区办公家具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67508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办公家具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_()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3、(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
4、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
5、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 .其他事项:3.其他事项:3.1投标说明:3.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3.1.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前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
6、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en/#/knowledges/CWl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3.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
7、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温州市建设小学七都分校办公家具采购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4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8、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卜丁(1)项目预算:67.508万元(2)项目属性:货物类(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是(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
9、留份额通过()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质疑和澄清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逾期不受理。质疑投标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包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环节的质疑。2、项目的书面澄清(
10、更正)文件会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澄清(更正)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提醒信息,否则后果自负。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费用及责任风险自负。(现场踏勘地点及联系人: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中的采购人信息)10是否提供演示否11是否提供样品是12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11、:WWW)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1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收取项目中标金额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分。16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7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之日起12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1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
12、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之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7月11日9:30时整之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响应无效。2、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
13、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3、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1采购代理机构代0元理费用22签章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内容签章23政采贷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如有需要请点击:https:/ggzy,2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
14、织和实施的。(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审、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
15、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第八部分。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列入失信被执行
16、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评审时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3.3、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投标联合协议(成员中有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须附相应声明函),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投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投标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3.4、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
17、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5、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6、投标文件须由主办人盖章及其全权代表签署;4、对供应商的限制4.1、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2、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3、 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
18、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4.4、 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血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
19、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无效。4.6、招标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4.7、 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投标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
20、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有权对工资福利进行审核或参与工资福利的编制,发现中标人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招标人有权要求其重新调整,中标人必须接受,最终员工的工资福利由招标人确定签字后发放,否则暂停支付该月的管理服务费。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质疑、澄清(更正)(一)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采
21、云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包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环节的质疑。2、如有质疑,必须在政采云系统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与质疑联系人电话确认。3、质疑应当在政采云系统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
22、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1、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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