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塑料制品3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年产塑料制品3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塑料制品3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6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塑料制品3000万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亿可思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塑料制品3000万件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3.33施工工期3
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9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的行业类别中的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3、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中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2、与相关用地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利用江苏永和制药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项目建设不需新增工业用地,因此不涉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相关政策要求。也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3、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滨港大道2169号,江苏永和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
4、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该区域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产品为塑料制品,主要用作汽车电池盒塑料外壳件,属于汽车零部件中的一种,因此符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规划选址要求。4、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本项目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要点规划环评批复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1(一)加
5、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位于海门区滨江街道滨港大道2169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租赁方(江苏永和制药机械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符合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证书,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2(二)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
6、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塑料制品汽车电池盒塑料外壳件,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符合3(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区域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本项目建设地不在江苏省国家级
7、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不会导致生态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F降符合4(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及噪声均可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开发区内部平衡符合5(五)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
8、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不使用水资源,年用电量较少,不影响当地能耗总量目标符合6(六)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已通过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准入审批符合7(七)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
9、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建成后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废气、废水、噪声等例行监测符合8(八)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区域符合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不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与海门经
10、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H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限制和禁止进驻项目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l-2o序号总体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Cl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位于海门区滨江街道滨港大道2169号,不属于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符合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要求符合3距离江海
11、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南侧l7km的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符合要求符合4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0m范围内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项目东南侧310m处的江边村居民,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符合要求符合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本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不在规划环评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符合表1-2与海门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单中6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
13、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本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建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将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符合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未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符合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
14、流水质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符合9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进;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嫌、苯乙烯、丙烯睛、氨等注塑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分质安全处置符合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1)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
15、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及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1877号),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最近距离约为1700m。项目周边空间管控区域见表1-3。表L3项目周边空间管空区域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kn)方位与本项目距离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包括5个区域。区域1:东至张骞大道以西约1400米,西至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2:西至日新河,东至青龙港,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3:三厂街道和常乐镇区域,长9.5公里,宽
16、50米区域;区域4:西至临永汽渡,东至海门边界以西100米;区域5:西至十八匡河以东450米,东至海门启东界,宽度100米;区域6:北至苏州路,南至杭州路,东至东江路,西至浒通河以东150米-500米6.14S1700m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1877号)的要求。2)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3大功能7个分区
17、,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与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约为5km,项目不在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覆盖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3)与省政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文件中“(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实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力+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力,个总体管控
18、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个(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滨港大道2169号,属于长江流域及沿海地区,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4。表14与省政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是否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
19、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空间布局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
20、及管控单元内,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不属于污染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产业;不属于化工生产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南通市海门区范围内平衡,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
21、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22、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府规定的期别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工业用地;生产过程不使用水资源;生产采用能源为电力,不涉及禁燃区的相关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
23、发202049号)的相关要求。4)与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对照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5o表15与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是否符合要求间局束空布约1 .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年产 塑料制品 3000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88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