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精密弹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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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精密弹簧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金辉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精密弹簧技改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3弹簧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0.1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205专项评价设置
2、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4)6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
3、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规划范围包括中央商务城、骞公湖科教城、滨江工业城与江海港物流区三个分区,滨江工业城是开发区工业发展的主体空间,滨江工业城又划分为江海港物流区及其配套加工区、海宝工业园、复华高新产业园以及现代装置制造产业园,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58号,本项目为弹簧制造,已取得入园进区协议,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1
4、8】8号),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开发区珠海路58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海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项目建设与海门开发区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M项目与环审20188号文相符性分析一序号海环审20188号文要求建设项目相符性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
5、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58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海国用2011第420190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相符2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
6、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机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为弹簧制造,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开发相符区产业定位及环保政策要求。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
7、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管控空间。相符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总量平衡在海门区内平衡。相符5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
8、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相符6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已取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相符7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求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
9、,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环评要求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计划。相符8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供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固废妥善处置零排放。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海门经济技7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及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88号
10、)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为C3483弹簧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通政办发200714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相关要
11、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12020)1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以及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2021年7月),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距离为1.6kmo表12项目周边空间管控区域表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方位距离本项目(km)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包括5个区域。区域1:东至张骞大道以西约1400米,西至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2:西至日新
12、河,东至青龙港,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3:三厂街道和常乐镇区域,长9.5公里,宽50米区域;区域4:西至临永汽渡,东至海门边界以西100米;区域5:西至十八匡河以东450米,东至海门启东界,宽度I(X)米;区域6:北至苏州路,南至杭州路,东至东江路,西至浒通河以东150米-500米S1.6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的要求。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南通市海
13、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85号),本项目位于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58号,属于重点管控区。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接管,噪声经处理后可达标发放,固废分类处置,零排放。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窠(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表1-3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企业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
14、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
15、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对照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
16、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废气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改变区符合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
17、功能区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建成后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
18、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
19、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己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
20、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本项目用水量相对较小,不属于高耗水行业;不新增用地;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笫十三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除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还允许开展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七)适度的船舶航行、车辆通行、祭祀、经批准的规划观光旅游活动等;(八)O属于上述规定中(二)(三)(四)(六)(七)情形的项目建设,应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论证,出具论证意见。其中,为维持防洪、除涝、灌溉、
21、供水等公益性功能而定期实施的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等工程,可不再办理相关论证手续。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属于弹簧制造,主要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符合开发区规划。相符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Jl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表1-4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力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的相符性k方窠的国方案的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
22、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3.根据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
23、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禁止海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4.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1.本项目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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