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铝合金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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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铝合金铸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湖南尚银模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7六、结论37附表37附件1委托书及合同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备案登记证明附件5厂房租赁合同附件6用地性质证明附件7联合预审会议纪要附件8铝合金锭MSDS附件9脱模剂SGS附件10检测报告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平面布置图附图3环保目标示意图附图4项目大气环境监
2、测点位图附图5湘潭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附图6湘潭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7湘潭县三区三线图附图8项目周边情况图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2有色金属铸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3.1环保投资占比(%)11.5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如下: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
3、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a花、冢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螺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题增废水自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匚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1.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情况,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内容。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2010-2030)审批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湘政审【2011】186号2199
4、2年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2)13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4)5号)批准,在易俗河镇设立经济开发区,规格为省级,规划面积为26km2,成为湖南省为数不多的县城与开发区建设项目名称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年产3000吨铝合金铸件建设项目一体化建设区域。2003年6月-2004年10月,通过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后,开发区规划审核面积为11.93km202005年申报为湖南湘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2006年国家发改委(2006)8号公告再核减非工业用地面积2.5km2,保留面积9.43km2o2012年再次进行调整,调整后面积为10.14km2o根据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
5、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园区边界范围总面积为1067.02公顷,包括区块一:面积1018.0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杨柳路、梧桐路、南至武广大道、西至玫瑰路、北至天易大道区块二:面积38.4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紫竹路、南至云龙东路、西至紫云路、北至天易大道辅路;区块三:面积10.5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光村、南至七湾坡、西至海棠路、北至湘莲大道。本项目位于湘潭天易经开区金雀路80号,属于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园区区块一范围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项目名称: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6、审批时间:2017年5月23日审批文号:湘环评函(2017)31号2、项目名称: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时间:2014年11月13B审批文号:湘环评函(2014)12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示范区规划范围北起湘江、西至涓水、南岭沪昆高速公路复线、冬至湘潭县行政边界、西南至易俗河镇镇界,规划总面积约99km20示范区功能定位为创新服务基地、生态工业新区、中部地区县城经济发展的示范区,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7、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和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3+2”现代产业体系。根据以上规划,其入区企业准入条件如下表。表1-1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企业准入条件控制类别界定范围和划分标准禁止发展的产业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禁止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禁止引进工业用、排水量大、水循环利用率低的企业;禁止引入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的大气污染型企业;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的项目;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的企业;与国家及当地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政策不符的企业。禁止以下产业进入规划区:(1)电子产品制造:印刷
8、电路板制造、液晶显示屏生产项目,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器件前工序生产;(2)设备及材料制造:含电镀、无成熟治理工艺及环保投资保证的喷漆工艺的机械制造项目;(3)轻工业:包括制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制浆造纸及制革、橡胶生产制造等前端制造工艺;(4)石油化工;(5)化纤及防治业:化纤、麻防治、毛防治、丝绸及需印染、漂染的各种防治品;(6)化学工业:包括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如硝酸、硫酸、磷酸、合成氨、尿素等)、肥料制造、涂料、染料生产以及传统农药制造等;(7)钢铁工业:包括炼焦、炼钢及压延等;(8)建材工业:包括水泥、砖瓦、陶瓷、石材、石墨制造等(不含后续加工);(9)电力:火力发电。限制发展的产业(1)能
9、耗较高的工业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大、市场容量小的项目;(2)产品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企业;(3)对于环境污染较严重,但有可行的办法并经努力后可以减轻,并且确实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具有较大意义的产业;(4)其他国家及当地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明确属于限制发展类的产业。鼓励发展的产业对于科技含量高,体现知识经济特点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应鼓励发展。比如:(1)先进装备制造业:先进矿山装备制造产业、汽车产业、零部件及具有自主产权(品牌)的先进装备制造;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等开发等;(2)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如湘莲、
10、茶籽等;谷类大米深加工业等。(3)新材料产业:新型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型建筑新材料等。(4)节能环保产业:环保技术和装备;节能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服务。(5)其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国家及当地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明确属于鼓励发展的产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符合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的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指标体系要求。项目属于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天易经开区鼓励发展产业中的先进装备制造业。2、天易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空间布局结构依据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主要围绕海棠路及武广大
11、道建设,整体形成“一心、两轴、四片”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海棠路公共服务中心;两轴:海棠路城市发展轴,武广大道交通联系轴;四片:东部先进装备制造片,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西部农产品加工及物流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2)产业发展结构拟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3+2”现代产业体系。其中现代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和专业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的主要定位为新材料产业基地和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的主要定位为聚集工业节能设备、环保设备制造企业,并设立资源再利用中心,引入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再制造企业,打造以设备生产和
12、再制造为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主要制造压铸模具,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符合湘潭天易经开区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定位。3、与经开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本项目与其批复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L2与天易经开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符合性分析J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臂1进一步优化经开区规划布局,经开区各功能区快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功能区划和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及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园区北部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引进气型污染企业,做好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
13、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本项目位于园区中部,周边50米范围内均为工业厂区符合2严格执行经开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经开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总体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经开区禁止引进三类工业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严格控制发展气型污染企业,严格限制排水量大,以氨氮为特征污染物和水循环利用率低的企业及项目进入。经开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具体准入条件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4、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入园企业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按报告书要求对现有园区及调扩区域内不符合产业定位,涉及重污染企业限期退出,并妥善解决原厂址遗留环境问题。项目选址均符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经开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总体要求;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三类工业,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符合3做好经开区水污染综合防治,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进一步推进经开区内各企业水循环利用工作,减少外排废水量;经开区污水纳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15、管委会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应加强进水水质标准管理,确保经开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水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I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地方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加快实施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和经开区排水管网建设完善工作,污水处理厂出水控制水质应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在管网未配套到位,废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的区域,应禁止引进企业。项目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排入市政
16、雨水管网;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符合4做好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经开区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严格限制燃煤企业进入,逐步改造现有燃煤企业,实现生产、生活无煤化。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督促其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将气型污染相对明显,涉重气型污染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居住等环境敏感区域的
17、位置,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减轻相互影响。企业不涉及燃煤。废气产污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装置和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且项目远离居民点,对敏感区域影响小符合5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运、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符合6经开区要建立
18、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投产后,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符合7合理有序安排经开区开发进度。按经开区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项目不涉及拆迁。符合8经开区建设过程中,应按规划及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景观设计和功能分区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施工期保护好山体、树林和耕地等不受破坏;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本项目生产厂房已建,本次工程施工期只对厂房进行必要的装修及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符
19、合2021年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湖南湘潭天易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12022188号),本项目与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符合性分析序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一)按程序做好园区规划调整。园区核准面积开发程度较高,园区北部已与县城融合,周边存在大量居住区,未来应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将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向园区南部、西部布局但应重点关注和采取措施避免工业污染排放对园区南部邻近的湘潭县第九中学、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影响,园区应结
20、合2022年重新核准的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适时重新启动规划调整并开展规划环评,重点做好园区与城区之间的边界管理,推动园区整体连片发展,从生态环境相容性角度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布局,逐步减少园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减小工业开发对城市居住及社会服务功能的影响。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进一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园区后续发展与规划调整须符合“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要求,后续不得引进与园区产业定位相冲突的产业。对不符合园区用地规划、产业定位的现有污染排放企业,应按报告书建议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符合“
21、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产业定位与规划环评相符。符合3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加强园区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全部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配合园区依托的污水处理厂适时开展扩建工程以确保园区废水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涉重企业废气排放,重点推动园区企业加强对VoCS排放的治理,加大对园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及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力度,确保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
22、。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项目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气产污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装置和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符
23、合4完善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园区应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方案,应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等,建立健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督性监测,特别是对于环评明确了“生产废水不外排”的企业要严格监管,防止其偷排漏排以及通过雨水途径非法排放。本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符合5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重要环境风险源管控,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本项建设后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6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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