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30 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合料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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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8六、结论71附表7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环保型沥青混合料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302-320956-04-01-51537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盐城市阜宁县(区)阜宁经济开发区乡(街道)温仑路5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9度49分40.061秒,33度48分11.82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第60条“石墨及
2、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G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江苏省阜宁开发区行政审批备案)部局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阜开投备(2023)25号总投资(万元)9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力否建设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600(利用现有土地,本次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专项。专项评价设置理由:(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苯并(a)花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
3、废气中含苯并(a)花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设置大气评价专项。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审批机关:阜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的批复(阜政复(2013)16号)规划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情 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 性分析审批机关:阜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修编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的批复(阜政复(2014)1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阜宁县环境保护
4、局(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阜环审(2015)2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文号:盐环审(2022)23003号(1)用地规划相符性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面积18.9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区。北区总面积4平方公里,其四至范围:东至通榆河、希望路,南至长江路、城河东路,西至阜坎河,北至四通河;南区总面积14.9平方公里,其
5、四至范围:东至跃进河,南至马路坪河,西至通榆河,北至射阳河、吴滩街道办事处。本项目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昆仑路5号,位于北区规划范围内,根据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2)与产业发展规划相符性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产业定位为: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光伏材料及装备制造业(不含前道单晶硅、多晶硅生产工序)、新材料产业(不含前道化工生产工序)、电子信息产业(不含线路板生产和电镀)、绿色食品加工业(不含酿造、制革、造纸)、精密机械制造业(不含电镀)、新型纺织及纺机制造业(不含印染)、仓储物流(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等产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6、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属于园区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同时结合园区出具的规划相符性说明(详见附件八),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园区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与园区行业与规划产业定位相符。表11本项目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阜环审(2015)26号)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入园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园区内企业竣工环保验收进程,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做好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工作。本项目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不得在
7、红线保护区、通榆河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布设不符合规划和条例要求的工程和项目。本项目不在红线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位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但本项目符合规划及通榆河保护条例要求3严格按照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的产业定位引进项目,严禁不符合产业定位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入园,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已入园企业保留现有生产规模,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建和扩大生产规模,并适时予以搬迁。本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属于园区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同时结合园区出具的规划相符性说明,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4区内各企业应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并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根据企业生产和项目情况,设置相应的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
8、距离,污染较大的企业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按照制定的拆迁方案,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和可能影响到的居民在项目试生产前及时迁出。本项目按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5加快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管网,入园企业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阜宁县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经水务部门审批通过的排污口进入纳污河流。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各企业不得自建燃煤锅炉,确因生产工艺要求需用特定供(加)热设施时,
9、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加热使用轻质柴油清洁能源。6为降低环境风险,提高环境风险事故处置的可行性、可靠性,园区应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入区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园区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将根据厂内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7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阜宁县总量指标内,新上项目的So2、COD、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须在完成区域“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均在厂区内进行平衡,不新增总衡解决,其他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另
10、行核批。量。表12本项目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盐环审(2022)23003号)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按照原环评批复和环保要求进行园区后续开发,合理筛选入园项目,按规划布局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投资规模大、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轻的企业。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属投资规模大且污染轻的项目2优化园区用地布局。根据用地实际情况调整园区用地布局,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合理控制居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3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加快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及
11、生活污水须全部接管并排入阜宁县污水处理厂和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推动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回用途径,提高中水回用率。本项目无废水排放4完善固废危废管理制度。加强园区内企业的固废危废存储场地管理,建立园区危险废物统一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收集、储运、利用实施全过程监控和安全处置。本项目设置专门的固废堆场,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收集处置5强化园区内污染源监管。完善园区内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治。本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6切实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严格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园区内项目环
12、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项目严格准守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园区用地规划、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符合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评及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13、关于盐城市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86号),本项目距离通榆河最近距离约为308m,本项目厂界距离通榆河最近距离约为104m,不在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区内。表13盐城市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录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是否在此范围内家生保红范围国级态护线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阜宁县境内通榆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100米的陆域范围,扣减与通榆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区域本项目距离通榆河最近距离约为308m,本项目厂区距离通榆河最近距离约为104m,不在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内。表
14、14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情况表序号管控类别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一“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相符性1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禁止引进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电镀、固废处置等项目。(3)印染产业可在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之外适当发展,印染企业废水总排放量不得超过1万t/d。(4)现有化工、医药项目不得扩建,并适时搬迁。(1)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八。(2)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电镀、固废处置。(3)本项目不属于印染产业。(4)本项目不属于现有化工、医药项目。
15、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不新增废气、废水排放总量相符3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跟踪监测制度,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2)建设工业区与居住文教功能区之间生态防护带、开发区与通榆河、射阳河之间生态防护林带及沿河沿路绿色廊道等。(1)本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控制指挥小组,建立跟踪监测制度,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相符4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
16、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H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1)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本项目不新增水用量。(3)本项目清洁水平良好。(4)项目不涉及销售使用燃料。相符对照
17、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1知(苏政发(2020)49号)的内容,本J海地区,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表15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旗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顷目所在地属于淮河流域、沿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5。色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18、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位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但本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用水、无废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本项目不属于工业相符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
19、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总量在现有厂区内平衡;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固废排放量为零。相符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航道运输剧毒化学品。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区不属于缺水地区。相符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
20、。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为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不属于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废气、废水排放总量;固废排放量为零。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
21、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不涉及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不涉及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本项目不涉及海上运输。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本项目不涉及。于25%。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阜宁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阜宁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良好,大气环境为达标区,但当地已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应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等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当地的水、气、声、土壤的环境功能类别。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
22、目利用现有场地,不新增工业用地,本项目不新增用水量,项目用电量约为60万度/年,由当地供电总公司供应,能够满足用电需要,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相关文件及园区环境负面准入清单对照分析内容具体详见表1-6。表16本项目与相关文件及园区环境负面准入清单对照分析一览表序号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I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为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类项目。相符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为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第十二、9中环境治理、节能储能、电子信息、保温隔热、农业用等非
23、金属矿物功能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应用项目。相符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相符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相fr5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本项目为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不属于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相符6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盐政发(2017)74号)阜宁县城主体功能区定位为集聚高端要素、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的核心区域,本项目位于阜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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