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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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真实、准确、及时,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钟楼形象,促进全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各责任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门户网站主管部门,负责网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区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考核,对网站信息发布提供
2、技术支持,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监督各单位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各责任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相关栏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集、编辑、发布信息,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共同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第二章信息采集第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含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含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如需刊登上述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
3、、省新闻单位或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江苏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转载。第六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网站转载文件、电报的来源。各单位在网站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电报,应当从文件、电报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网站或其授权的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在转载页面上应当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转载的内容保持稿件原意,不得断章取义或歪曲扩大,不得擅改标题。第三章信息审核发布第七条网站发布信息应坚持“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规定,对拟对外发布的信息要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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