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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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西咸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泾河新城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2、规定,结合泾河新城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臭氧所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2)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
3、变化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3)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负总责,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响应工作。(4)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5)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 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职责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成立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管委会主任担任总指
4、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各镇街、党委、管委会办公室、纪委机关(监察局)、党委宣传部、改革创新发展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卫体局、环境保护局、城乡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管理办为成员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示;拟定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挥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部门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提早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或解除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5、设在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组建重污染天气督导考核组,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督和管理,根据上级重污染天气指挥部要求参与重污染天气期间各类值守工作。由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城乡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泾河新城应急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负责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各部门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城乡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负责组建重污染天气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通过与上级气象部门进行对接沟通,收集重污染天气气象监测、预警等信息;应急办副主任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信息的上报和发布,组织和协调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2
6、.3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党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根据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期间相关指令,实施预警的发布和终止,以及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并协助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响应和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调;向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事宜;按照西咸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指导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编制部门预案,并按要求报备。纪委机关(监察局):组织对各项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委宣传部:制订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报道方案;负责督导、协调重点门户网站做好预警、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工作,督
7、导、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的宣传工作;负责舆情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媒体和公众应对工作,化解、消除舆论不良影响。环境保护局:负责大气污染物的监控,向指挥部汇报空气质量信息;加大工业企业排污查处力度,督导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减排措施;牵头对秸秆焚烧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区域内企业实施厂区内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预警、应急响应情况。改革创新发展局: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行的工业企业名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并督导落实。协调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
8、工作;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对接,参与督促对应采取限产停产的企业落实相应的措施;在旅游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信息传播工作。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响应级别,组织实施机动车禁限行及户外大型活动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管控措施,会同环境保护局落实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检查。城乡管理局:督导所属施工工地、汽车维修企业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督导公交公司根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辆限行情况,落实增强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响应措施;依托上级气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分析未来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掌握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气象条件数据,为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出建议;督导水利工
9、程设施建设、维修和养护工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监管农业养殖、种植等过程中肥料和散煤的使用,并督促做好污染减排应对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渣土清运、出土作业工地、建筑企业垃圾清运,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规划建设局:督导市政、房建项目及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落实响应措施;督促供热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督导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工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教育卫体局: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督导新城各类医疗机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落实呼吸道等大气污染相关疾病24小时门诊
10、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及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工作。各镇街、各管理办:负责本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降低人为活动对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3监测预警3. 1预警分级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W级)、黄色预警(In级)、橙色预警(II级)和红色预警(I级)。蓝色预警:预测AQl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黄色预警: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l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
11、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l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l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l日均值达到500。3.2 监测预报整合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资源,及时关注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3.3 预警机制在接收到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相关预警通知后,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协调并通知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通知后2小时内落实预案响应情况,并每12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进展情况。4应急响应4. 1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1)当发布蓝色预警(IV级)时,启动W级响应。
12、(2)当发布黄色预警(In级)时,启动In级响应。(3)当发布橙色预警(级)时,启动级响应。(4)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4.2响应程序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4.3分级响应4.3.1IV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等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镇街分别按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医疗
13、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各级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2)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3)强制性减排措施公安部门做好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车辆禁限行工作。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管理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新城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
14、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城乡管理局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对连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每天至少湿扫3次,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湿扫1次。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规划建设局按照职责督导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PM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总排放量的5%以上;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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