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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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编制时间:2022年5月1 总则11.1 1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应急预案体系21.5 工作原则21. 6地质灾害分级32组织机构与职责32.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32. 2应急组织体系框架描述82.3 村(社)职责82.4 应急联动机制8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93. 1预防93.3 预警预报113.4 信息报告114 应急响应134.1 响应分级134.2 响应程序144.3 先期处置164.4 指挥调度174.5 现场处置措施174.6 响应调整与结束204.7 信息发布204.8 新
2、闻宣传与舆情应对205 后期处置215.1 善后处置215.2 社会救助215.3 保险理赔215.4 调查评估216保障措施226.1 通信保障226.2 队伍保障226.3 物资与资金保障236.4 医疗救护保障236.5 交通运输保障236.6 治安保障246.7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247宣传培训与演练247.1 宣传247.2 培训257.3 演练258预案管理268.1 预案评估和修订268.2 预案颁布实施268.3 预案解释269附录279.1 地质灾害分级标准279.2 古路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体系框图289.3 古路镇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框图299.4 古路镇地质灾害救援和地
3、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表.309.5 古路镇人民政府各科室、单位通讯录319.6 古路镇所辖村(社区)联系人通讯录329.7 外部应急救援通讯录339.8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分级表.349.9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级表349.10 古路镇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359.11 古路镇应急救援物资清单369.12 古路镇所辖社区应急救援物资清单41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履行防灾救灾职责,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地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及时高效地开展重庆市渝北
4、区古路镇(以下简称“古路镇”)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控制、减轻和消除地质灾害引发的不良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古路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渝北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古路镇范围内
5、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1.4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是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与重庆市渝北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古路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体系见附录9.2o1.5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军民联动、社会自愿群体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
6、害。统一领导,分工联动。在古路镇减灾委领导下,有关科室、单位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行业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科室间加强沟通协调,社会共同参与,实现联动互通,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防灾格局。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由古路镇人民政府首先作出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险情)等级,市和渝北区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1.6 地质灾害分级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的分级包括灾情分级和险情分级;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分为四个等级,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威胁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地质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录9.1。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
7、.1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古路镇党委、古路镇人民政府是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古路镇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古路镇减灾委),是古路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古路镇减灾委办公室(简称:古路镇减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古路镇减灾委人员构成及职责见表2.1-1o表2.1古路镇减灾委人员构成及职责表古路愎减灾委人员构成主任镇长副主任人大主席、专职副书记、武装部长、纪委书记、宣统委员、组织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等成员镇党政办、武装部、财政办、经发办、民社办、应急办、平安办、规建环办、执法办、执法大队、村建中心、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征地协调办、市场
8、监管所、古路消防队、交巡警保税港大队、王家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古路派出所、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古路镇减灾委职责古路镇减灾办应急办2.1.2 )贯彻落实国家、市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2)研究制定镇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制度;3)统筹协调辖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指导辖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古路一减灾办职责贯彻落实古路镇减灾委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指令;2)组织建立古路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信息数据库;3)负责古路镇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收集与传送,及时向古路镇减灾委报告。4)根据古路镇减灾委的决定上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5)提出突发事件处置资金和物资分配建议意见;6)
9、统筹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7)办理古路镇减灾委突发自然灾害的有关文件;8)组织开展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调研并向古路镇减灾委提出工作建议;9)组织编制和修订古路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单项应急预案;10)组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演习、演练工作;2.1.3 )完成古路镇减灾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1.4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古路镇减灾委和古路镇综合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古路镇地质灾害救援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地指),作为古路镇常设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古路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镇地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地指办)在镇应急办及镇规建环办,承担指挥部日
10、常工作。由应急办及规建环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古路镇地指人员构成及职责见表2.12。表2.12古路镇地指人员构成及职责表镇地指人员构成指挥长武装部长、副镇长副镇长副指挥长镇应急办主任镇规建环主任(主持工作)镇党政办主任成员党群办、经发办、民社办、平安办、执法办、财政办、文服中心、农服中心、执法大队、村建中心、市政大队负责人、市场监管所、古路派出所、古路中心卫生院、保税港交巡警大队负责人、王家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供电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镇地指办公室镇应急办及镇规建环办,由应急办及规建环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地指职责1)组织指挥古路镇处置能力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
11、协调和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收集和核实现场情况,制定和调整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4)批准古路镇重大应急决策,视情发布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的命令;5)审定对外公开材料并根据授权对外公开突发事件信息;6)请求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救援力量支援;7)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8)参与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9)完成古路镇减灾委和古路镇综合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镇地指办公室职责1)在镇地指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经镇地指批准,上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信息;3)提出古路镇地质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分配建议;4
12、)办理古路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面的文、会、事;5)组织开展古路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并提出工作建议;6)完成镇地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1.5 应急工作小组与职责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为确保应急救援高效、快速、有序进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地指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防疫组、秩序维护组、舆情引导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7个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具体构成、职责分工及行动任务详见表2.1-3o表2.1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表应急工作小组人员构成职责综合协调组镇应急办及镇规建环办牵头,党政办、党群办、民社办、农服中心、村建中心、文服中心和事发村(社区)等参加。1)
13、协调其他各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2)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实施救援情况,掌握突发事件态势和处理情况,收集救援行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人员、单位通报情况;3)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造成不良影响;4)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图像、视频采集和应急救援的资料收集、撰写、整理、归档工作;5)负责上级政府、上级部门领导的接待工作;6)负责灾后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消除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跟踪做好医疗救治工作;7)完成镇地指交办的其他工作。抢险救援组应急办牵头,镇规建环办、古路镇专职消防队、综合
14、应急队、相关村(社区)及单位等参加。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2)勘察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力量施救;3)提供抢险救援所需各种资料、抢险器材和物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4)突发事件现场人员搜救、关阀堵漏、抑爆排险、输转洗消等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5)完成镇地指交办的其他工作。秩序维护组平安办牵头,应急办、执法办、古路派出所、保税港交巡警大队和各村1 )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突发事件现场和相关证据;2 )组织安保巡逻队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社区)等参加。3)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4)保证应急车辆和物资优先
15、放行;5)完成镇地指交办的其他工作。后勤保障组党政办牵头,应急办、财政办、规建环办、农业服务中心和事发村(社区)等参加。1)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车辆保障等后勤服务;2)疏散群众的综合保障工作;3)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电力及通讯保障等;4)做好死者家属和受伤人员安抚工作;5)完成镇地指交办的其他工作。医疗防疫组民社办牵头,古路中心卫生院等参加。1)负责与120急救中心对接,保证生命应急通道畅通无阻;2)组织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药品、器材进入指定地点,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和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到院抢救;3)对现场应急人员提供医疗保障;4)完成镇地指交办的其他工作。新
16、闻舆情引导组党群办牵头,党政办、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和事发村(社区)等参加。1)协助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防治救援各项新闻报道;2)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社会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与引导工作;3)组织开展对灾区群众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善后处理组民社办牵头,应急办、规建环办、平安办、事发村(社区)等参加。1)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伤亡人员家属赔偿、抚恤、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2)协调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3)参与有关各方赔偿或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协调工作;4)完成镇地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2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古路镇各科室、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应以
17、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等环节的职责,形成集中统一、政令畅通、指挥有力、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体系。古路镇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详见附录9.3o2.3 村(社)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实施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本村(社)辖区内重点企业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方案。(2)当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撤离、转移、安置、救护受灾群众等先期处置;在镇地指的指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并负责灾后善后和维稳等有关工作。(3)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4
18、 应急联动机制(1)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制度镇地指组织本镇各相关部门开展互访和座谈交流,定期通报和交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互通有无,取长补短。(2)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合作组织各村(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管理合作,推动村(社)间应急管理合作不断向全领域、深层次发展。(3)建立日常联络制度镇政府和各村(社)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相关事务,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实现信息共享。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防3.1.1 隐患排查古路镇政府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推进本镇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特别要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旅游景区等区域排查
19、,并按规定将排查结果、危险等级及防灾责任单位向社会公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台账,分类分级管理地质灾害风险。3.1.2 重点勘查和综合防治镇规建环办牵头对威胁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的重要隐患点进行重点勘查。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实施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城市建设、生态修复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结合土地整理、易地搬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和资金,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程。3.1.3 制订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镇规建环办和应急办要依据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单位于每年年初拟订本
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防范时期、重点防范区域、重要隐患点,并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报古路镇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公布并实施。3.1.4 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由镇地指组织实施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加强本镇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监测并逐步推进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3.1.5 监测预警措施镇地指要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单点防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队员、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人员和岗位职责,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队伍实施专业监测预警工作;
21、因地制宜使用声光报警器、鸣锣吹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3.1.6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镇地指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主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防治责任主体,督促落实防治措施。3.2 预警预报3.2.1 预警预报种类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年度预测、地
22、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古路镇值班室负责接收市、区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根据不同等级的预警预报信息做好相应的响应准备工作。3.2.2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级响应预警预报等级分为I级(红色Il级(橙色XIll级(黄色XIV级(蓝色)4个等级;分级标准见9.8: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分级表见9.9: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级表。镇地指根据风险大小、临时撤离转移受威胁群众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3 信息报告3.3.1 信息接收与通报古路镇人民政府建立24小时接警制度,负责古路镇各类各级突发事件的接警、出警工作。并充分利用Il
23、O紧急报警、119火灾报警、120急救报警等现有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快速获取事件信息;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古路镇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渝北区应急局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3.3.2 信息上报地质灾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信息报告应遵循“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的原则。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镇值班室和镇规建环办。3.3.3 报告的程序和时限(1)初报: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镇值班室和镇规建环办。镇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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