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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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头(2023)139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现将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附件: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26日附件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标志性战役和“六大”攻坚提升行动计划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实
2、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到202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施工现场“防污、控污、减污、治污”水平显著提升,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重要战略部署。二、工作任务(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化”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冲洗设施、裸土覆盖、渣土清运、土方开挖等施工管理。鼓励施工单位在道路、围墙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装置。遇有4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时,不得开展易产生扬尘的拆除、
3、土方开挖和回填等施工作业。(二)加强施工现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的使用,涂料及胶粘剂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项目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查验涂料和胶粘剂的出厂合格资料,无VOCS含量检测证明、VOCs含量超过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推动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发现未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放检测注册登记的应禁止入场,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车辆信息。(三)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水平。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扬尘防治信息化水平。2023年底前,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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