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广州市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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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广州市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穗消规字(2023)1号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为加快推进广州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广州市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暂行办法,现予发布。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4月25日广州市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广州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激励消防安全守信行为,激发社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2、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消防安全守信行为,是指社会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安全领域严格遵守法定义务以及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及状态。本办法所称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名单,是指在消防安全领域严格遵守法定义务以及履行约定义务且为维护社会消防安全做出较大贡献,消防救援机构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以及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等方面对其采取激励措施的社会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市范围内消防安全守信行为的激励及相关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应用及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及时、便利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共同推动社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第五条市、区两级消防救援机构根
3、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其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工作,对本级履行职责过程中掌握的消防安全守信行为信息、消防安全守信激励信息进行归集、公开、应用及管理。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区两级消防救援机构可将其列入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名单:(一)因消防工作成绩突出,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救援机构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二)消防工作经验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救援机构以现场会形式推广;(三)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经综合评定具有较好的消防安全条件和较高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接入
4、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年度巡查开展率达到100%的;(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采用消防物联网技术对运行状态(包括并不限于压力、水位、流量、位置、音视频等)信息进行采集,且系统长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六)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消防救援机构认为可以记入的其他“消防安全守信行为。其他单位、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区两级消防救援机构可将其列入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名单:(一)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突出贡献,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二)在中国消防志愿者平台或“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且消防志愿服务时长达到600小时以上的个人;(三)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积极协助消防救援
5、队伍,为火灾扑救做出重大贡献的;(四)研发智能灭火救援装备、消防监督装备和消防员智能个人防护装备,并在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应用的;(五)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消防救援机构认为可以记入的其他消防安全守信行为。列入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名单的对象必须是连续12个月内消防安全信用等级为A级或被列入消防安全信用红名单,连续36个月内未发生火灾事故且无消防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核查无不良记录、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社会单位和个人。第七条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名单的调整确定应在每一年度5月31日前完成,由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统筹实施。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名单的提出按照以下流程实施:(一)市、区两级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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