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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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海市海洋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工作,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水域生态
2、文明建设,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一、禁渔内容(一)禁渔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二)禁渔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禁渔对象: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
3、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管理目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动绿色发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3月1日以前)1 .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禁渔工作的组织协调。组长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智宇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党
4、组成员梁纪豪担任,成员由厅渔政渔港监督处处长、渔业处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主任、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主任、广西渔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贺州14个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渔政渔港监督处,负责实施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渔政渔港监督处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厅渔政渔港监督处、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广西渔政执法总队有关同志组成。各市、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禁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3月10日前,各
5、地要以书面形式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报送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文件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协同办公系统渔政渔港监督处收文账号)。2 .制定方案。各市、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地区禁渔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压实管理职责,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助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3 .宣传发动。各市、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内陆水域禁渔制度。要组织工作组深入渔区、渔村、港口、码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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