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的通知.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的通知.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发文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23.02.14生效日期:2023.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的通知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们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联系人:马晶联系电话:0951-5099085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第一条为保证我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
2、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5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对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机构)组织实施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三条质量督导应当以提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为目标,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第四条质量督导分为外部质量督导(以下简称外督)和内部质量督导(以下简称内督)。本规程所指的质量督导指外督。外督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聘的工作人员,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评价机构实施的技能
3、人才评价工作进行质量督导。内督是指评价机构和相关行业部门选聘的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负责对评价机构实施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质量督导。第五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的技术指导、支持服务和日常管理,并承担全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五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地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的技术指导、支持服务和日常管理,并负责对本地区开展的技能人才评价活动进行质量督导。评价机构及相关行业部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 宁夏回族 自治区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关于 印发 技能 人才 评价 质量 督导 工作 规程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01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