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安全环保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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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淄博瑞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安全环保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淄博瑞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齐鲁化学工业区规划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66号)(2019年 10月7日),调整后的齐鲁化学工业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张辛路、胶济铁路,南至S10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淄博瑞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安全环保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
2、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思用地面积(m2)O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否置是设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甄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闱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不涉及前述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
3、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均不涉及危险物质是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齐鲁化学工业区规划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6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淄环审202119号齐鲁化学工业区已被认定为化工园
4、区,属于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化工园区。根据淄现划及观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省道及齐鲁石化厂区南边界,西至临淄区边界(包含淄博市人民政府将天辰齐翔尼龙新材料项目张店用地区域纳入齐鲁化工区规划范围的705亩),东至清田路、辛化路。总面积36.50平方公里。齐鲁化学工业区范围见附图5。根据齐鲁化工园区规划,项目厂区位于已建成区,用地性质属于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园区准入条件符合性: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根据园区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符合准入要求(见表1)。表1-1本项目与化工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
5、性分析分类序号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行业原则上新上非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的控制区内,属于建材行业,现有项目已纳入齐鲁化工园区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技改在现有绿色建材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开展,不新增用地,不属于前述所列项目,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符合新上剧毒化学品项目核燃料加工,涂料、油果、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造。其中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允许类之外项目乙烯联合化工区炼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特种油及仓储区
6、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允许类之外项目工艺及产品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符合2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12O17215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J22号)相关规定的项目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开
7、展,不新增用地,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发展规划符合3不能落实新增污染物倍量减排的项目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符合4未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新增耗煤项目项目不属于新增耗煤项目符合污染控制I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态环境风险的技改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含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符合2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项目项目不会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符合3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区域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的项目技改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符合4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
8、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且采取的污防措施不合理的技改项目废气不涉及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符合5固废、危废产生量大,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与项目营业额比例不合理的、具有环境管控风项目产生的残次品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可以回用于生产,危废仅产符合险的生少量废机油及废油桶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型6具有重大环境风险、且无法采取有效防治、应急措施的依据风险专项评价可知,技改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并采取了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符合项目与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淄环审202119号)的符合性见下表。表12项目与报告书审里E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本项
9、目情况符合性严格按照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采取严格、可行的地下水保护措施,加强对湖田、洋水地下水的保护;加强对地下水的监控技改项目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的控制区,项目采取了相应严格、可行的地下水保护措施符合整合、提高、优化现有企业,严格环境准入,实现污染物减排技改项目对现有项目进行优化改造,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符合集约、节约使用建设用地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改造,不新增建设用地符合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衔接技改项目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综上,项目符合园区相关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1、产业政策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路面砖、透水
10、砖等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中的水泥砖制造,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十二、建材”中“第3条、绿色无醛人造板以及路面砖(板)、路面透水砖(板)、广场透水破(板)、装饰砖(砌块)、仿古砖、护坡生态砖(砌块)、水工生态砖(砌块)等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属于鼓励类;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和使用的设备都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目前已经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详见附件3),备案代码为:2202-370305-89-02-913006。2、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辛店华能电厂西南侧淄博瑞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现有厂
11、区内。齐鲁化学工业区属于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化工园区,省政府认定起步区面积为44.44km2,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面积为36.50km2,本项目位于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免区的控制区内,详见附图6。本项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
12、(2018)46号)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符合性见下表。表13本项目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区域准入项目负面清单及企业搬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全区域全部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炼油、化工、医药、农药、稀土、采矿、采砂、采石、造纸、制革、印染、建筑陶瓷、燃料、炼焦、炼硫、炼础、炼汞、电镀、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设置禽畜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建设工业固体、液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为技改项目
13、,不属于前述行业之内:项目无废水外排;为负面清单之外项目。符合2控制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原有的项目进行转型或环保提升。本项目是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技改并进行环保提升,技改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因此不属于新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符合控制区要求符合表1.4本项目建设与淄政办字(2018)46号、淄政字(2019)36号文符合性分析序号(2018)46号文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控制区内,在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靠、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原有工业项目按照高端终端、高质高效原则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扩能,新建、改建产业延伸和产业配套项目由本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14、;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技改后可降低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靠、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的前提,项目按照高端终端、高质高效原则进行技术改造符合(2019)36号文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按照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淄政办字(2018)18号)和淄博市大武地卜.水需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能新增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本项目符合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梵区划分方案(淄政办字(2018)18号)和淄博市大武地卜.水需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不新增工艺废水符合2
15、不同意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污染物总量进行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替代,原则上不能新增大武地口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的污染物总量。本项目位于控制区内,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控制区,符合负面清单、准入细则、总量替代等规范的要求。(3)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环发(2019)46号,2019年5月10日),淄博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8处,其中地表水3处,其余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其中临淄区境内共有3处:齐陵水源地、永流水源地、刘征水源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刘征水源地,位于项目厂区西南方向,距
16、离约为7.6km。因此,项目不处于其方案中水源地上,详见附图7。3、“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I)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临淄区规划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区: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4)和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4)O表1-5临淄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类型备注汞山
17、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4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10.54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保林、草地包含汞山森林公园、垢皋林场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4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0.44水源涵养城镇包含永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齐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厂址位于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辛店华能电厂西南侧,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项目厂区以南距离约1.6km处。本项目不位于红线保护区内(详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判定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1
18、2月份及全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2021年第1期)(淄简033号),临淄区2020年PMlo、PM25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年评价不达标,项目所在处于不达标区;淄博市及临淄区已采取相关措施,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已日趋改善;本项目周围地表水体为乌河,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类标准;区域地下水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因此说明项目周边地下水水质情况较好。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项目各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去向明确。根据工程分析和环
19、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建成后只要能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本项目投产后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判定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用水量有所减少;现有年产3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技改项目已于2020年通过审批。实际分为两期建设,仅一期工程建设完成,二期工程不再建设;技改项目在期工程基础上进行,用电量等消耗相比原年产3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技改项目均有所减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
20、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号),该文件已于2018年7月16日废止(淄环发201888号),新负面清单暂未出台。综上,本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及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内划定的生态环境分区范围可知,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辛店华能电厂西南侧现有厂区内,属于齐鲁化学工业园区,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30520007,属于重点管控单
21、元,详见附图9。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6与淄环委办(2021)24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空间布局约束I.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 .强化规划、规划环评引领指导作用,科学规划建设工业园区,优化工业布局,引导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企业入驻,实现集中供热、供水、供气,实施水资源分类循环利用和水污染集中治理:禁止准入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不允许进入的生产工艺或工业项目。3 .大气、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商业住宅、
22、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敏感机构。4 .按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通知要求,执行超采区管控要求。5 .生态保护红线内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年11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7)33号)等相关要求管控。6 .新改扩建项目符合市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系列管控措施要求。L技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属于鼓励类项目。2 .本项目属于建材行业,现有项目已纳入齐鲁化工园区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23、技改项目供水、供电均由园区接入,生产过程不产生新的废水: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开展,不新增用地,属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的情形。3 .经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4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5 .本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内。6 .项目符合市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系列管控措施要求符合二、污染物排放管控I.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3 .废水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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