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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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衢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
2、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衢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衢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2.1.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组成市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在上级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指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市防指常
3、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市长担任,市防指副指挥长由衢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联系应急管理、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武警衢州支队副支队长担任;市防指成员由市委网信力、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城投集团、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铁路衢州站、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
4、、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市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驻衢94850部队负责人组成。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衢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气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2.L2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行业系统防汛备汛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组织行业系统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应对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职责分工若有调整,由市防指发文公布。2.L3重大灾害
5、应急工作组在遭遇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洪涝台灾害时,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防汛防台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全市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市防指成立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1)综合文秘组:组织收集防御应对动态信息,组织综合文稿、简报信息等起草。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资规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等单位为组员单位。(2)监测预报预警组:组织分析研判洪涝台等灾害性天气,提出综合预报预警和防御建议。市气象局、市水利局为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为组员单位。(3)风险防控组:组织开展风险会商研判,研究提出风险管控意见,负责市防指指令等起草。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
6、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为副组长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国网衢州供电公司等为组员单位。风险防控组按风险类别下设若干个风险研判管控小组,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风险研判管控。(4)宣传和舆情引导组:统筹协调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为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新闻传媒中心为组员单位。(5)抢险救灾组:组织、协调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指导灾后恢复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衢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为副组长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
7、局、市卫健委、驻衢94850部队、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铁路衢州站等为组员单位。2.2县(市、区)防指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指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2 .督促所辖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县领导包乡”包保责任。3 .落实上级预案、本级预案有关任务要求。4 .按照职责权限组织采取“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下同)等措施。5 .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衢州智慧
8、新城管委会防指参照县(市、区)防指执行。3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1.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要求,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和人员,在上级防指和乡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2 .落实所辖区域和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职责任务,落实“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包保责任。3 .落实上级预案、本级预案有关任务要求。4 .按照职责权限组织采取“五停”等措施。3风险识别管控4.1 风险识别汛期,市气象、水利、资规、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行业(系统)开展会商研判,向市防指报告研判结论;市防
9、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县(市、区)防指进行会商,识别和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风险。2. 2风险提示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市气象、水利、资规、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根据风险排查、会商研判情况,下发风险提示单并报市防指;市防指根据综合研判结果,视情向有关县(市、区)防指、单位发送综合风险提示单。应急响应期间,有关部门根据监测预报发送预警响应单,市防指风险防控组负责组织联合会商、综合风险研判发送管控指令单。各风险研判管控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各专业领域会商和风险研判,及时列出风险隐患清单、提出管控要求,报市防指风险防控组,经综合研判后向有关县(市、区)防指、单位发送管控
10、指令单。3.3风险管控有关县(市、区)防指和有关部门根据风险提示单、管控指令单要求,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反馈表并报市防指和市级主管部门。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地方落实管控措施,实现风险闭环管控。4监测预报预警4.1 监测预警各级气象、水利、资规、住建等部门应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旱情的监测和预报,将结果报告各县(市、区)防指并通报有关单位,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同级防指,并通报有关单位。4.1.1 气象监测预警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本行
11、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按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同级应急管理、水利、资规、住建部门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众联合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网格降水预报产品的时空分辨率和准确率,提前13天发布台风警报,提前24小时发布降雨预报,提前13小时发布短临预报,按照预警信号传播要求及时发布;短临预报市级细化到乡镇(街道),县级细化到村(社区)。4.1.2 水文监测预警各级水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江河湖库洪水、山洪预警和干旱信息;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预警阈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
12、预警,县级向村(社区)发布实时监测预警和未来3小时和6小时短临预警。4.L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各级资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等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市级向乡镇(街道)发布未来24小时常规预报,县级向村(社区)发布实时预警。4.L4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各级住建(排水)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负责设置监测预警设施和物联感知设备,实时监测城市排涝设施和下穿立交、桥梁隧道、低洼地等易淹易涝区域水位;各级住建、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城镇内涝应急联动机制,共享降雨雨情、流域洪涝、河道水位等相关监测预警信息,做好联防联控。
13、4.1.5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健全完善汛期市县二级防指汛情日报、周报和洪涝台旱重要信息应急专报制度。市级气象、水利、资规部门每日7时向市防指报告前一天天气情况、水雨情和预报结论、情势分析、险情及应急响应行动建议等信息;县(市、区)防指每周五8时向市防指报告本周相应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按响应行动规定报送。4.2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4.2.1预警叫应按照“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各级气象、资规、水利等部门发布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时,要第一时间向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相关负责人实施“叫应”。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各专业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规则“叫应”有关防指领导。422预警
14、和响应联动各级防指应急响应原则上与本级有关部门的预警相衔接,将预报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科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各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当地的预警与采取“五停”等行动措施相衔接,明确对应标准、流程、责任,纳入相关预案内容。各级气象、水利、资规等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专项预案,组织本系统采取应急行动。各级防指要组织联合会商,及时提出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预案及时采取“五停”措施,并督促落实。4.3预警信息发布各级气象、水利、资规、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按专群有别、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预警发布内容、范围、程序等,科学做好预警信息发布。5事件分级
15、与应急响应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11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市级气象、水利、资规、农业农村等部门向市防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会商研判后,由市防指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当局地突发严重洪涝台旱灾害事件或重大险情时,根据当时灾险情实际,市防指可针对重点地区(或流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影响地区防指应按照预案先期处置,同时报告上级防指。县(市、区)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应与市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等级。5.1事件
16、分级51.1一般(IV级)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IV级)事件:(1)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两个以上县(市、区)的面雨量将超过50毫米;或实测两个以上县(市、区)24小时面雨量达50毫米以上80毫米以下,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毫米以上120毫米以下,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毫米以上150毫米以下,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主汛期湖南镇水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228米),预报库区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到暴雨,并且黄坛口水库下泄流量达IOoo立方米每秒情况下,水库水位仍然上涨。(3)衢州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85国家高程基准,61.20米),并预报仍有
17、大到暴雨。(4)根据洪水预报,江山水文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85国家高程基准,94.50米)或常山水文站水位超过保证水位(85国家高程基准,84.00米)以上的洪水。(5)小型水库、重要山塘、重要堤防等重要水利工程发生较大险情,并可能危及生命安全。(6)两个以上县(市、区)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7)一个或多个乡镇(街道)主要农作物因旱成灾面积占受灾乡镇(街道)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30%;因旱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5万人。(根据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此处“饮水困难”是指由于干旱,导致取水地点被迫改变或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升/人.天,且
18、持续15天以上。)(8)市防指认为应该启动IV级响应的其他情况。5.L2较大(11I级)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In级)事件:(1)两个以上县(市、区)24小时面雨量达8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毫米以上160毫米以下,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毫米以上200毫米以下,并且市气象局(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湖南镇水库水位达到230米,并预报库区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到暴雨,水库水位将超过230.5米,并且黄坛口水库下泄流量达2000立方米每秒情况下,湖南镇水库水位仍然上涨。(3)衢州水文站水位达到保证水位(85国家高程基准,63
19、.70米),并预报仍有大到暴雨。(4)根据洪水预报,江山水文站水位超过保证水位(85国家高程基准,95.50米)或常山港干流出现1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5)小型水库、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重要山塘发生垮坝,并发生人员伤亡。(6)两个以上县(市、区)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7)一个或多个县(市、区)主要农作物因旱成灾面积占受灾县(市、区)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30%;一个或多个乡镇(街道)主要农作物因旱成灾面积占受灾乡镇(街道)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30%以上;因旱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万人。(8)市防指认为应该启动11I级响应的其他情况。5.L3
20、重大(II级)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II级)事件:(1)两个以上县(市、区)24小时面雨量达100毫米以上150毫米以下,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60毫米以上230毫米以下,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200毫米以上300毫米以下,并且市气象局(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湖南镇水库水位超过230.5米。(3)衢江干流发生超过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常山港、江山港干流有一条流域出现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4)小型水库发生垮坝;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衢州干流重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堤防发生决口。(5)两个以上县(市、区)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平
21、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6)主要农作物因旱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30%;一个或多个县(市、区)主要农作物因旱成灾面积占受灾县(市、区)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30%以上;因旱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0万人。(7)市防指认为应该启动11级响应的其他情况。5.1.4特别重大(I级)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I级)事件:(1)两个以上县(市、区)24小时面雨量150毫米以上,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230毫米以上,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300毫米以上,并且市气象局(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湖南镇水库水位超过232.6米。(3)衢江干流出现20
22、年一遇以上洪水。(4)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5)衢江干流重要堤防多处或大面积发生决口。(6)两个以上县(市、区)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7)主要农作物因旱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30%以上;因旱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5万人。(8)市防指认为应该启动I级响应的其他情况。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5.2防汛应急响应行动521W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一般(IV级)事件,经会商研判,由市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1)市防指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组织市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资规、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必要
23、时通知市住建、公安等部门参加。(2)市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3)市防指副指挥长视情连线有关县(市、区)、乡镇(街道)防指进行动员部署。(4)市防指办常务副主任值班。(5)市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资规、住建、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执行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其他防指成员单位按市防指指令或本部门(单位)职责、预案要求加强值班。(6)市气象局每日至少2次向市防指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利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洪水预报成果;市资规局每日2次向市防指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并根据需求实时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撑;市住建局每日1次报告相关积涝信息;市交通运输局每日
24、1次报告交通路况信息。上报信息的同时提出相关预防和处置建议,期间信息如有明显变化的,随时更新预报、报送。(7)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8)洪涝台灾害影响地区县(市、区)防指每日15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9)视情向重点影响地区和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52211I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In级)事件,经会商研判,由市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11I级应急响应,实施11I级应急响应行动。(I)市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市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资规、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必要时通知市住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参加。(2)市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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