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维特功能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泽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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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英杰维特功能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泽塔项目项目代码2203-440404-04-02-70706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精细化工区南港西路640号(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E113度11分7.628秒,N22度1分7.84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63林产化学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由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d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
2、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2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9.1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M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审批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的批复(珠府批(2010)7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一)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中“第37条城镇职能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平沙镇和南水镇,重点发
3、展现代装备制造业、港口产业和旅游度假产业。其中,南水镇重点发展临港精细化工和生活配套区,平沙镇重点发展游艇制造、旅游度假、生态休闲产业。第84条海港城1.包括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镇和平沙镇。规划定位为以现代装备制造业、港口产业和旅游度假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港口新区。其中,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区域石化、能源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南水镇区重点发展临港生活配套,平沙镇重点发展游艇制造、旅游度假、生态休闲产业和港后生活配套。海港城内应特别注重生态保护和城市安全,化工园区和城市生活区严格分隔,设置足够的绿化间隔带。2.重型化工工业用地布置在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部及西南部的填海区;加工工业用地
4、布置在现南水镇西北部;油气仓储用地布置在高栏岛南部;居住用地布置在平沙新城、平沙镇区和南水镇区,其中平沙新城依托海泉湾旅游度假区,发展成为珠三角区域旅游休闲中心之一;平沙镇区和南水镇区将建设成为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生活居住社区,与临港工业区之间通过山体和农田相隔离根据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规划将南水片区分为三大产业区和三大码头仓储区。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是珠海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规划范围包括整个南水镇,东至鸡啼门水道、南至南海、西至黄茅海、北至南水沥,总面积约287km2o根据规划,该区域要形成石化、电力、能源、钢铁和装备制造为主导的重化产业格局,成为这几类产业的区
5、域基地。根据功能区分,区域内被分为高栏石化与天然气化工产业区、南水精细化工产业区、黄茅海荷包装备制造区三大产业区。另外,还有三大码头仓储区。本项目属于炭棒加工,位于南水精细化工产业区,符合相关要求。(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地块1位于开发区的北部,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和机械。精细化工行业未来重点发展合成树脂产业群,以亚洲最大的合成树脂生产企业台湾长兴化工项目为龙头,以艾伦塔斯等企业为典型代表精细化工企业为依托,发展与其相配套的涂料、油漆、粘胶剂、包装材料等项目,完善产业链配套,逐步形成金属涂料、集装箱涂料、黏胶剂、添加剂、增塑剂等成为主导产品的高
6、附加值特色化工产业群。机械行业主要发展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和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制冷空调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三废污染治理装备等。本项目属于炭棒加工,位于南水精细化工产业区,符合相关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或许可事项。根据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精细化工区南港西路6
7、40号(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高栏港)2016-043号)可知,项目地块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符性1、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根据关于已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本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分析,见下表。表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类别文件要求项目对照分析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8、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敏感区域,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精细化工区南港西路640号(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项目所
9、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能够符符质量底线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o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合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无大气、水污染物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电能、自来水等消耗较少,区域水电资源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
10、资源利用上限。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项目主要从事炭棒的切割,项目产品、设备、工艺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目录中,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事项,符合准入清单的要求。符42、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的相符性,项目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ZH44040420010,项目与(珠府(2021)38号)表2项目与珠府(2021)38号“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单元,环境管控单位编
11、码: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的相符性分析类别文件要求项目对照分析情况符合性区域布局管控1-I.【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先进能源、石化、精细化工等项目,其中,区块1重点引入精细化工和机械,区块2重点引入石油化工和造纸,区块3重点引入能源、钢铁及码头业,区块4重点发展油脂及饲料行业等,区块5重点发展液化石油气仓储等。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含发酵工艺的生物制药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以及电石、炼铁、球团及烧结、铁合金冶炼、焦化、煤化工、黄磷等行业。1-3.【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周边金龙社区、铁炉新村等村庄临近的区域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
12、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企业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本项目位于区块1精细化工区内,属于炭棒的加工,不属于产业禁止类项目。合能源资源利用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税收需满足珠海市工业用地指南(2020年本)的要求。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或电能。本项目采用电能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
13、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废水控制在15234.6m3d,COD341.8ItZa、氨氮85.45ta;排入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控制在45114.4m3d,CoD988ta、氨氮247ta;二氧化硫10517.11%、二氧化京6648.22ta以内。3-2.【其他/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3-3.【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34.【产业/限制类】造纸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火电、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5.【水/
14、综合类】加快推进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建设。3-6.【水/限制类】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排放限值。3-7.【大气/鼓励引导类】强化对石化企业臭氧主要前体物的排放控制,对产生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的车间或工段强化负压操作管理;对产生VoCS的生产工艺、废液、废渣系统实施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加强对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3-8.【大气/鼓励引导类】园区内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15、,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锅炉。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生产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A环境风险防控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企业、区域水质净化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证消防废水应急处置,并与南水水质净化厂、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4-2.【风险/综合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4-3.【风险/综合类】加强石化、化工等涉及本项目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并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的相关
16、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符合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储存、使用的企业管理,原料和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明火、热源,其仓库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4-4.【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4-5.【其它/综合类】进一步完善园区公用工程和基
17、础设施建设,推动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和油气化学品仓储区规划的公共管廊,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的热力管网建设;为保障罐区消防能力,完善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供水管网的建设。3、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V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相符性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实施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分
18、级管控体系,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水平。”本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打点机使用大豆油墨属于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本项目用电来源于市政供电,不新建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不新建燃煤锅炉。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的要求。4、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
19、通知(珠府(2022)1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珠府(2022)10号)提出“加强区域项目布局准入管理,禁止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珠海保税区一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重点发展航空配套、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商贸服务产业,加快建设粤港澳物流园。”“大力推进工业源深度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加强面源精细化综合防控,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强化水污染源头减排。”本项目不属于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经处理后排放;废水水量较小,均为达标后排放。综上所述,
20、本项目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珠府(2022)10号)的要求。5、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8.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9.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
21、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高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指导企业做好废活性炭的密封贮存和转移,推动家具、干洗、汽车配件生产等典型行业建设共性工厂。本项目使用大豆油墨能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7-2020)的要求,各物质VoCS含量详见附件:打点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不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项目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装载量为0It/次,每年更换一次活性炭,建设单位运营期间应记录
22、更换时间和使用量。废活性炭应装在密封胶桶内,避免有机废气的逸散。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确保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大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六)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即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涉重金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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