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复合绝热保温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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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纳米复合绝热保温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5-370684-04-01-22056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涌金路11号烟台泓洋铜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地理坐标(度纳分59.890秒,皿度至_分5.55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建设性质6新建(迁建)口改建11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6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11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蓬莱区行政
2、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5-370684-04-01-220560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1环保投资占比(%)1.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6否用地(用海)面积(m2)14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蓬莱市刘家沟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烟环委办发20234号),烟台市完成2022年“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动态更新成果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并予备案。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涌金路H号烟台泓洋铜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项目在已建成厂房内进行生产,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
3、的符合性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H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
4、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本项目废气、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所用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等,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
5、、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全省建立省-区域地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要求,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清单总体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引4号),本项目属于烟台市刘家沟镇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2,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
6、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表1所示。表1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42001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刘家沟镇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度准入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管理。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 .涉黄渤海新区管理区域除遵循单元共性要求外,禁止以下项目准入:1)禁止新、改、扩建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2)禁止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发电)项目。3)禁止新、改、扩建低水平
7、废塑料回收加工处理项目。4)禁止新、改、扩建单一热镀锌项目。5)禁止新、改、扩建无合法来源的砂石类项目。1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拟严格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涌金路11号烟台泓洋铜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属于复合保温材料加工业,符合其产业定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L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
8、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 .木项目不涉及特殊废水。2 .企业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3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环境风险防控1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项目不涉及高环境危害、高风险化学物质,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控制单元。项目建成后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L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管控要求。2.水
9、资源执行上级下达的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本项目严格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管控要求。本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本项目与烟环委办发20234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属性/区域控度管绸清单编制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IK空间布局禁止开发建设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符合市约束活动的要求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
10、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
11、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涌金路11号烟台泓洋铜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符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合河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
12、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属于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应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中所列行业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符合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
13、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使用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废气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符合境险控环风防联防联控要求13、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实施后,企业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水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地下水开采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为纳米复合绝热保温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不属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4、内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需要退出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3、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
15、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纳米复合绝热保温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环评拟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3。表3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种、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本项目属于C3034隔热和隔音
16、材料制造,不属于所列行业及符合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颗粒物需申请等量替代,即颗粒物0.052ta本项目废水总量指标纳入烟台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指标,无需申
17、请废水总量指标。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本项目为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本项目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64、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034”,须进行简化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18、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
19、。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涌金路11号烟台泓洋铜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根据蓬莱市刘家沟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项目地所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
20、地。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鲁(2021)蓬莱市不动产权第001437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刘家沟镇总体规划。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
21、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5、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见表4。表4本项目与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19112号要求项目情况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
22、治。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涉及锅炉物料(含废渣)企业,储煤场应采用封闭储存。粉煤灰应采用密闭的灰仓储存,卸灰管道出口应配备有密封防尘装置;炉渣应采用渣库储存,并采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
23、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密闭袋装,由汽车加盖封闭运输至车间内原料储存区,在储存过程中定期洒水抑尘。物料输送及搅拌等过程均密闭进行,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符合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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