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月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四次综合测试题(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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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8月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四次综合测试题(附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刘某在某大商场看到柜台里摆放的一条与其佩戴的假项链款式相同的纯金项链,于是产生“以假换真”的邪念。刘某以挑选金项链为名,乘售货员不注意,用假金项链换上真金项链。得手后刘某卖掉真金项链,得赃款2000元。刘某的行为:OA、构成诈骗罪B、构成盗窃罪C、构成盗窃和诈骗的牵连犯D、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二罪【参考答案】:B【考点】盗窃罪【解析】本案中,刘某针对同一财物,实施了一个行为,不可能构成两罪,可以排除答案CD.因为牵连犯以构成两个
2、罪为前提,本案的关键是刘某获取财物时起决定作用的是欺骗还是盗窃?刘某虽然实施了欺骗的行为,但欺骗行为只是为秘密窃取金项链作掩护,在非法占有金项链的过程中并不起关键作用。暗中换掉真项链这一窃取行为才是刘某犯罪目的实现的关键。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是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本质区别,如果是秘密窃取,即使在窃取前采取了一些欺膈手段来掩饰,也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2、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B、人民法院可依“
3、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中国公司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参考答案】:D【解析】:(解析)对于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法58条的规定,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不是高级人民法院,因此A错误。根据仲裁法第7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B选项中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不属于260条第一款所列的情形,因此错误。另外,对于人民
4、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及申诉,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起抗诉,但当事人可以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此C错误;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可知D正确。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A、不得减少支付违约金B、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C
5、、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D、拒绝支付违约金【参考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4、下列对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的判断,不正确的是A、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但应当给加工人以补偿B、加工增加的价值小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应当归加工人所有,但应当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C、未经原物所有人同意在其物上加工而造成损失的,加工人应赔偿原物所有人D、如果当事人就加工物的归属事先有约定的,可按其约定办理【参考答案】:B【解析】:当事人就加工物的归属有约定的,可依照其约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
6、归材料(原物)所有人享有,但材料所有人应给加工人相应的补偿.双方当事人对加工物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加工增加的价值小于材料的价值的,加工物的所有权归材料所有人,但材料所有人应该给加工人相应的补偿.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加工人,但加工人应绐材料所有人相应的补偿.加工增加的价值和材料的价值大致相等的,双方又不可能通过协商确定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的,可由双方共有.本题中,ACD选项均符合上述规则,为正确项,B选项为不正确选项,当选.5、甲欠乙十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十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
7、项是正确的?OA、故意伤害罪B、抢劫罪C、非法侵入住宅罪D、抢夺罪【参考答案】:B6、我国不是汉堡规则的签字国,但在我国海商法中适当吸收了汉堡规则的某些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概念是我国海商法从汉堡规则中吸收的内容?()A、实际承运人B、承运人赔偿限额C、承运人的责任D、诉讼时效【参考答案】:A【解析】:汉堡规则中首次规定了实际承运人的概念,弥补了海牙规则和维斯比现则的不足,我国海商法采纳了这一概念。关于承运人责任的制度,我国海商法主要采纳了海牙规则的规定,同时借鉴汉堡规则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货的贵任,而承运人赔偿限额与诉讼时效我国的规定与各公约不同,我国关于承运人的赔偿限额的规定基本上与维斯比规
8、则相同。7、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二审审查内容的说法正确的是:()A、只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B、只审查一审裁判,原则上不涉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C、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一审裁判,但应受当事人上诉范围的限制D、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一审裁判,且不受当事人上诉范围的限制【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67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8、下列选项中正确表述了公共秩序保留作用的是哪项?A、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B、限制外国法的效力C、便于本国法院正确适用法律D、便于本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参考
9、答案】:B【解析】:公共秩序保留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外国法的效力。9、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主张下列哪种权利?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先诉抗辩权D、抗辩权【参考答案】:C【解析】: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10、临检权是国家某种管辖权在公海上实施或实现的一种措施,下列关于临检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有权行使临检权
10、的必须为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者其他得到正式授权的、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B、只有在公海上的船舶有海盗、非法广播和船舶无国籍的情况下,一国才可行使临检权C、若经证明,被临检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行为,则对被临检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D、一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等不得对他国的军舰实施临检【参考答案】:B【解析】:临检权又称登临权,是指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从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列不法情况时,拥有登船检查及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这些不法情况为:海盗:贩奴;非法广播;船舶无
11、国籍;虽然该船悬挂外国旗或拒不展示船旗,但事实上与该军舰属于同一国籍。故A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若经证明,被临检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行为,则对被临检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故C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应选项为B。11、毛某原审被判有罪且已执行被判刑罚,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被改判无罪。判决前毛某未被羁押。请问毛某原判刑罚为下列哪一刑种时,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A、管制B、罚金C、有期徒刑缓刑D、剥夺政治权利【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再审改判无罪的刑事赔偿范围。依照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3项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依照第
12、16条第2项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由上述规定可知,本题应选B。12、北京某公司经理王某携带以新加坡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东南亚办理业务,途中在香港不慎将该汇票丢失。失票人王某请求保全票据权利适用何地法律?A、中国B、新加坡C、中国或者新加坡D、香港【参
13、考答案】:B【解析】:票据法第95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本题中,由于付款银行为新加坡某根行,而票据法第23条第3款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本题中的票据付款行为在新加坡,应属于涉外票据。票据法第102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适用付款地新加坡法。1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的是下列哪项
14、所列的内容?A、运送行为和运费B、货物C、货物和运费D、运输工具【参考答案】:A【解析】:运输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其客体是运送行为和运费。14、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
15、,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参考答案】:D15、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O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3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
16、第二审法院认为第_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参考答案】:B【解析】刑诉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进行下列具体规定:(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
17、不变的情况下,加更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险期:(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选B。16、甲纺织厂生产专门用于出口的棉布,所
18、需原材料棉纱大部分由丙纱厂提供。一次,甲厂接受了一单海外订货,但由于当年棉花产量剧减,无法筹集足够的棉纱。恰好丙厂囤积了一批棉纱,遂将原来的价格由4元/米提高到9元/米。甲厂为完成订货,只好接受。请问,丙厂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项基本原则?A、自愿公平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A【解析】:丙厂的行为是乘人之危,违反自愿公平原则。其实笔,者认为C选项”诚实信用原则“也是符合题意的,但因考虑到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之为民法的“帝王条款”,适用范围实在是太广,而本题又是单选题,所以选择A更恰当。假设本题为多选题的话,那答案就是AC了。17、张某诉丁某债务纠纷一
19、案已经由A县人民法院一审、B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现人民检察院欲对该案提出抗诉,应按何种程序进行?()A、A县人民检察院向A县人民法院提出抗B、B市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C、B市人民检察院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D、B市人民检察院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检察机关抗诉的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8、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杀人案,辩护人提出被告李某不在现场的证据,
20、合议庭认为此项证据存在问题,此时合议庭:OOA、应当否认此项证据的效力B、应当将案件退回,重新侦查C、可由被害人对此项证据质证D、应当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19、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在一定情形下,证券交易所可决定暂停其上市交易。以下对暂停公司债券上市情形的说法中不准确的是:A、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B、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C、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D、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参考答案】:B【解析】:第六
21、十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第六十一条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20、甲以价值40万元的字画向银行抵押贷款,从丙银行贷款25万元,合同日期为
22、2000年5月4日,未办理登记手续。从乙银行贷款10万,合同日期为5月6日,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现甲无力偿还贷款,而两银行的借款都已到期,字画拍卖得款20万元,问乙丙两银行如何分配?A、乙10万、丙10万B、乙8万、丙12万C、乙5万、丙15万D、乙10万、丙的抵押合同无效【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担保法第43,54条规定。21、甲将其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乙在使用时自行车发生故障,乙遂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丙将自行车修好后乙却无力支付维修费用,宽限期经过后丙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丙不知乙对自行车无处分权,行使留置权有效B、因为乙对自行车无处分权,故丙无权行使
23、留置权C、丙应单独赔偿甲的损失D、乙、丙应共同赔偿甲的损失【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乙虽对自行车没有处分权,但丙并不知晓乙无处分权,并且丙合法占有该自行车,故丙行使留置权有效,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106条第2款规定:”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即无权处分人乙应当对原所有权人甲承担赔偿责任,丙无需负责,故本题CD选项错误。22、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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