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夏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预热阶段综合检测题(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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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预热阶段综合检测题(含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村民甲为泄私愤,将5包TNT炸药投放在集体水库的堤坝旁边并引爆,导致堤坝被炸毁,水库决水,淹灭大量农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种犯罪?A、爆炸罪B、决水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参考答案】:B【解析】:爆炸与决水为手段牵连,决水为目的行为:块水与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三者想象竞合。均从一重罪处断,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同样重的,则以目的行为定罪处罚。2、赵某犯A罪,依法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合议庭提出以下四种量刑意见
2、,其中必定错误的意见是:()A、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B、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C、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D、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参考答案】:C【考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理解【解析】刑法第55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据此,选项C错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如果适用缓刑的,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
3、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九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参考答案】:D【解析】:法与社会的关系本题题干引用了三大法学流派之一的法社会学派的观点。法社会学派主要研究法与社会的关系,认为法之理在法外,认识法律,必先认识社会。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故A项正确。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而不是单个的个人的恣意横行。”(马克 “纸上的法”以“活法”为基础。B项正“法律应该以
4、社会为基础,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思语)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确。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故C项”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说法正确。法以社会为基础,但并不是说法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相反,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都是法的题中之义。本题为选非题,故D项当选。难度系数*4、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某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如期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该企业即履行了法定义务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某省制定了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家环保局备案。该省这一做
5、法是合法的C、环境侵权诉讼时效为5年D、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作出的环境赔偿金额处理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解析】:环境法律责任参见环境保护法第40、41条的规定。5、下列关于法律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学体系是法系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B、在一个国家中,法学体系一般只有一个,而法律体系会有数个C、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的范围广泛D、法学体系是法律体系的基础【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律体系及相关概念解析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其存在不以法学体系为前提。法律体系反I映的是一国现行的国内法,即各部门法的内容,而法学体
6、系不仅要研究本国现行的部门法,还要研究古今中外的各国法学理论以及国际法等,其研究范围比法律体系要宽泛的多。法律体系的建立也不以法学体系为基础。由于各阶级和派别的意识形态、研究角度以及认识程度的不同,在一国同一时期,可能会出现若干不同的法学体系,但法律体系却是单一的。故选C、6、应当按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是?A、甲带领单位保安围攻殴打前来查处其税务问题的税务征管人员,并造成其中一人受轻伤的B、乙聚集村民携带凶器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迫使前来解救的人员放弃解救的C、丙在法庭正在进行庭审活动之际,率众人殴打法官和法警,引起混乱、迫使法庭休庭的D、丁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
7、其中一人轻伤【参考答案】:D【解析】:关于A选项。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的行为,可能成为其他犯罪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从一重罪论处,但刑法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处理。本题中,甲带领单位保安围攻殴打前来查处其税务问题的税务征管人员,并造成其中一人受轻伤的,成立抗税罪。因此,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乙聚集村民携带凶器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
8、成立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因此,B选项不选。关于C选项。丙在法庭正在进行庭审活动之际,率众人殴打法官和法警,引起混乱、迫使法庭休庭的,成立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C选项不选。关于D选项。丁使用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其中一人轻伤,其行为成立妨害公务罪。因此,D选项应选。7、2004年8月,湖南省某地区发生大范围的传染病疫情蔓延,为处理该突发事件,急需通过铁路从外地调运急救药品,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无权调集火车B、铁路部门应保证及时运送C、在不影响正常应运的情况下,铁路部门可以负责运送D、如果影响正常应运,铁路部门有权拒绝【参考答案】:B【解析】考
9、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2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因此,B选项正确8、甲国发生的某组织进行的叛乱活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团体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
10、正确的?A、承担直接责任B、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政府和叛乱团体共同承担直接责任D、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一国内部叛乱行动造成损害其政府的责任承担。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国家责任是国家应对其违反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国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2)国家有不当行为,即该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违背该国所应承担的国际义务。因此,在一国领土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其他领土内成立的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不是该国现存政府的行为,所以不能因其发生在境内而被视为可归因该国的行为,该国不必然对此负责。本题中,叛乱虽然发生在甲国境内,叛
11、乱组织在其控制范围内掠夺外国侨民财产,但其行为不是甲国国家行为,对由此造成的损害,甲国不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9、根据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下列选项中的哪一职务的人员?()A、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B、国务院秘书长C、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D、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参考答案】:B10、托收方式中的委托人又称出票人,是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收款的债权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为下列哪一当事人?()A、买方B、承运人C、卖方D、议付货款的银行【参考答案】:C【解析】:托收托收方式中的委托人又称出票人,是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收款的债权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为卖方。故选C。11、郭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服刑6
12、年整时因与同监舍的犯人曾某发生打斗,结果将曾某的一只眼睛打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郭某应当如何决定执行的刑期?A、应当在6年以上20年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B、应当在6年以上15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C、应当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D、应当在15年以21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对于这种犯新罪的并罚,应采用“先减后并”的原财,即把前罪判决中已经执行的刑罚扣除,再把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实行并罚。所以,本案应当在两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不能超
13、过20年的规定,这里的总和刑期不能按21年计算,即只能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012、甲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在其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国有资金10万元用于赌博,甲的行为构成:()A、挪用资金罪B、挪用公款罪C、职务侵占罪D、贪污罪【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解释,挪用受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以挪用资金罪论处。13、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后,主要从事的工作不包括:A、协助聘请方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聘请方的重大事宜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B、参加聘请方的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处理法律事务C、配合聘请方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业务
14、教育D、参与起草、审核聘请方重要的规章制度【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法第二十六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14、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参考答案】:B15、张某于
15、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现欲申请律师执业,下列哪项说法不正确()A、张某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半年方可申请B、张某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C、张某申请时须提交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D、张某申请时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根据律师法第5条第1款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可知A不正确。第6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二)律
16、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可知选项BCD正确,本题答案为A。16、将律典简化为十二篇的是:()()A、北齐律B、魏新律C、北魏律D、晋律【参考答案】:A【解析】:北齐律篇章结构正式确定为十二篇曹魏太和三年(公元229年)十月颁行的魏律是十八篇,史称曹魏“新律”;于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正式颁行天下的晋律共二十篇,620条,史称“泰始律”;于孝文帝大和十年(公元495年)颁行的北魏律共二十篇;于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完成的北齐律共十二篇,949条,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对后代封建法典影响
17、最直接、最深远的一部法典。它集中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的封建立法经验,使封建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十二篇的规模及篇名也基本上被隋、唐、宋代法典所继承。北齐律在中国法制史上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而著称,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平。故本题应选A。17、下列有关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A、出版自由指公民可以自由设立出版社、出版刊物的权利B、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属于公民政治自由的内容C、我国对出版物的管理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都由国家承担检查、监督的职责D、2001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列出了十类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的出版物,这属于对公民政治自由的限制,超越了国务
18、院的立法权限,构成违宪行为【参考答案】:B【解析】: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看法。出版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是错误的。对出版物的审查,我国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事前审查主要由出版单位承担,国家一般不予干涉。因此,C项也是错误的。2001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列出了十类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的出版物,这是在宪法范围内为执行宪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而非对公民政治自由的限制,D错误。18、某县卫生局与县技术监督局联合对本县食品行业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发现个体摊贩
19、韩某出售已过保质期的变质酱油。双方立即共同作出决定,责令韩某停止销售并销毁全部变质酱油,并处以罚款5000元。韩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则本案被告应为:A、县卫生局B、县技术监督局C、县卫生局和县技术监督局D、县人民政府【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诉讼被告。依照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可知县卫生局和县技术监督局应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故C项为正确答案。本题是考查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此考点一直是本法在司法考试中的重头戏。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依不同行政主体而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且其所包含的情形错综复杂,故考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命题者也会对此部分给予足够的考查力度19、如争端一方当事国不执行国际法
20、院的判决,他方当事国可向下列哪个机构申诉,由该机关决定采取执行判决的方法?A、联合国大会B、安全理事会C、秘书长D、国际法院【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第94条规定,安全理事会才有权采取司法解决以外的办法,和其他执行判决的办法。20、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
21、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暂无21、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相比较,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破产的规定有哪些特殊之处?()A、仅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破产原因B、破产宣告前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C、清算组成员须包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D、破产清算时应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息【参考答案】:A,B,C,D【解析】:商业银行破产【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
22、定进行重整。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贵任的人应当向
23、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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