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会计的7个税务筹划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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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税筹方案做过建筑业财务的都深有感触:建筑业会计是真难当!因为建筑业的毛病太多了!虚列成本、虚开发票、公转私、无发票报销、不愿意交所得税、不给农民工买社保、管理人员没交个税、委托付款、挂靠建筑业会计不仅累,工资低,风险还高,到哪办点事儿,让你留指纹、拍照全部的压力都是会计来承担!关键老板可能还会怀疑你让公司多交了十几万税!汇总建筑企业税务稽查4大自查清单、建筑行业预缴的财务处理办法,以及建筑行业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Ol建筑企业税务稽查四大自查清单是否正确选择计税方式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增值税计税方式有两种情况:1.营改增前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开工标准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
2、开工日期或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如实际开工日期有不同,以实际开工为准;税收稽查中会检蛰老项目条件适用是否正确,是否有存在将新项目强行包装为老项目享受简易计税的情况。2、清包工工程和甲供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实务中的土方、劳务、装修都有可能是清包工模式。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这里需要注意三点:1全部或部分甲供都可以作为认定甲供工程的条件;2不仅仅是设备材料,动力甲供也可以作为认定条件;比如电力供应就属于动力;3对于建筑总包而言才安照财税201刀58号
3、)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需要注意如果符合这个条件的总包方只能选择简易计税,不能进行选择。二是否按照要求预交税款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有两种情况:1.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建筑企业如果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交税款,直接在征管局申报即可;如果跨越地级行政区,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收到预收款预交增值税建筑安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根据财税
4、201刀58号文件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o具体交法同上面的跨区域预征,这里不再赘述。对于增值税预征,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是三个一是否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征;一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如果有分包,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具备了分包扣除条件,并取得了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三是否按照税法要求确认纳税时间节点建筑企业增值税最大的问题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把握问题。根据20
5、16年36号文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是否将各种价外费用确认交税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中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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