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福利院管理制度.docx
《养老福利院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养老福利院管理制度.docx(5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管理制度养老福利院管理制度-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个人卫生1、衣服勤洗勤换。2、定期换洗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3、定期洗澡、洗头、刮胡子、剪指甲、理发。4、睡觉起床后整理床铺。5、患病院民由服务人员或经院里指定的其他院民帮搞个人 卫生。二、居室卫生1、住房内按人统一配置床、被褥床单、桌椅、大衣柜、鞋 架、脸盆毛巾架、暖水瓶,各种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叠放, 门外张贴身份牌。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洁净卫生,无蜘蛛网、污迹、烟头、 积尘和异味。及时消除蚊子、苍蝇、老鼠、嶂螂等有害之物。3、床铺、蚊帐、衣被、鞋和其他物品统一格式放置,严禁 白天室内存放便桶及在室内大小便。4、严禁室内明火取
2、暖、做饭及从事其它烘烤,不得在室内 擅自拉线,不得在照明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得放置迷信物品, 不得在墙上乱钉钉子、乱帖(挂)字画或其它物件。安全管理制度1、预防火灾事故。2、预防淹亡事故。3、预防触电、雷击事故。4、预防食物中毒事故。5、预防中暑事故。6、预防院民走失事故,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7、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未经批准,院内任何人员不得留客 人在院住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财务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会计和出纳 员。2、县级民政部门下拨的供养经费、乡村补助的供养经费、 自费人员寄养经费、社会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 产农副产品及生产经营收入
3、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分别设立 相应帐目,日清月结,做到账款、账物、账目清楚相符。3、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 重大开支要向乡镇及上级业务部门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 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2名经办人、验 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4、坚持财务公开,做到收支账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生活开 支帐目每月公布一次。5、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借用、挪用、拖延、抵扣、截留、私分敬老院任何经费, 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敬老院报销经费。6、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购置和制作各类生活设施,要 如实登记入帐。一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
4、查,登记造册存档。 7、敬老院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生产经营管理制度1、持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种、养、加工等院办 经济。2、按院民人数配置蔬菜基地,做到院民蔬菜基本自给。3、敬老院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成立种、养、加工等若干 生产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生产劳动, 对表现突出且有重大贡献的院民给予适当奖励。4、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必须入帐,专款专用,随时接受院 务会检查监督,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改善院民生活、再生 产投入和对院民的奖励。敬老院院长职责1、在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敬老院全面 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 策
5、和法规,领导全院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完善敬 老院各种生活设施,落实责任人,适时维护,确保常年完好, 并充分发挥其效用。4、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 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5、组织实施院务会议,提请聘任或解聘敬老院工作人员; 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敬老院财务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 纪律,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2、账目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并按时公布收支
6、情况。3、做好敬老院的预算工作,正确、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 报表,定期编写财务收支情况分析。4、负责审核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协议和其它经济文件,并 做好存档工作。5、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账册、现金及有关印章。敬老院服务人员职责L认真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院民提供 优质服务。2、负责院民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协助院民整理好内务卫生,并监督、 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保证院室内清洁、无异味。4、组织院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适当的学 习活动。5、及时掌握院民的心理动态,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和调解 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6、协助医务人员做好院民的医治护
7、理工作。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敬老院炊事人员职责L敬老院炊事人员上岗前须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认可可以 从事炊事工作,实行持证上岗。2、炊事人员负责全院所有人员膳食和饮用水供应,并按需 要或医嘱制作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防止食品中毒事故 发生。劝阻非厨房值班员或工作人员进入厨房。4、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搞好伙房、饭堂内外卫生,保持 室内环境整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5、接受院务会监督,倾听院民意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 经常调剂伙食。6、负责食品仓库、厨房、餐厅内食品、物资设备、公用餐 具、厨具的管理。敬老院院民准责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2、搞
8、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3、提倡互助友爱,不无事生非。4、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5、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6、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7、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8、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区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乡镇敬老院财 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 发展,根据会计法和五保供养条例和事业单位会 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全区乡镇敬老院。第三条乡镇敬老院法人代表由社事办负责人担任,社事办负 责人变更后需及时办理敬老院法人变更。第四条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9、法规和 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力求节约;及时、准确地反 映财务状况;加强核算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 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五条乡镇敬老院单独设置账套,各项收支纳入财政所指定 账户管理,财务核算由财政所或社事办实行代理核算,不改 变原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各乡镇敬老院设财务报 账员1名,并对所有购买的实物建立台账。第二章收支管理第六条乡镇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拨入的五保供养资金、门诊医 疗费等;(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的各项 资金;(三)自营收入,即敬老院种植、养殖、加工等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10、包括利 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第七条收入资金管理(-)根据五保供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纳入敬老院集 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资金直接拨付敬老院。(二)集中供养老的五保户享受打卡发放的低保金等,卡由 院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取出打卡的款 项交回财政所,财政所出具收据,并存入敬老院。各财政所 要明确款项交付时间,保证每月款项存入指定账户。各敬老 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监督,及时公示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 情况。(三)敬老院其他所有收入资金直接转到(或存入)财政所 指定账户,记入敬老院。第八条农村敬老院经费支出包括:五保人员供养经费、专项 经费等。五保人员供养经费只能用于五保人员的
11、各项生活费 用,不得挤占和挪用。敬老院管理经费,如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报刊征订费等,按原渠道报账。(-)五保人员供养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伙食费、衣被购置 费、洗浴理发费、小额药费、按区规定标准发放的零花钱等;(二)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和社 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支出。第九条各项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第十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交回财政 所管理,取现、转账由财政所出具支票办理。各财政所根据 敬老院日常支出情况核定备用金,开支后及时报账。第十一条支出票据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核实签 字,交乡镇社事办负责人审核,乡镇分管领导
12、审批。除从农 村集市购买和收购院内自已生产的蔬菜和农副产品可用一 般收据或自制凭据入账外(但必须附有明细清单和说明事由, 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其它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求为 合法票据,严禁白条及未经审批的发票入账。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乡镇社事办、财政所要协助乡镇敬老院做好固定资 产登记,建立固定资产专账,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 点,确保账实相符。第十三条乡镇敬老院各类资产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必须进 行资产核查。涉及房屋等不动产的处置,须经乡镇政府和区 民政部门批准,报区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资产的报废 和转让,须经乡镇政府批准后由
13、乡镇财政所核销。各类固定 资产的转让处置收入上缴区财政。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四条各乡镇敬老院应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一要做到钱、 账、物管理相分离,经办与审核(批)相分离。二是各敬老 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财务收支监督。三要注意重大支出由 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四要定期公示收支 情况。每周公布一次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公布一次上月财务 状况。第十五条敬老院管理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财务开支审批要 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各乡 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敬老院财务工作检蛰不少于两次,对发现 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第十六条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的 指
14、导,每年组织一次对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确保收入 不漏,支出合理,管理规范。第十七条乡镇敬老院要自觉接受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广大 群众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和违规使用敬老院各项 资金。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按国家的有关 政策、法律W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依法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共同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图/摄图网-3-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_市_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 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院长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
15、,园林 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逐项抓好落实;并 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蛰工作。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 事,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 纪守法。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充分发 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 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的落实,检蛰 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
16、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 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七、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爰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 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 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 务。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 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
17、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 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 美观。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老人洗晒衣被,督促帮 助老人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促进老人身心健康。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 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 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老人守则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 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 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三、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 用品摆放要服
18、从院里统一规定。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 人员,讲文明、讲礼貌。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 体健康。-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机构)财 务行为,加强_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等有关法规政策以及财政部有关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要 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县民政 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_ 县浩民养老
19、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门。第三条本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 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 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第四条本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保障经 费使用合法合规。(二)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含解释),及 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和财务会 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开展财务分析。(三)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维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防止资 产流失和浪费。(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费用,节约开支。第五条本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内部会计 控制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内部会
20、计监督,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六条本机构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机构中 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第七条本机构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 的专业能力。第八条会计和出纳人员应实行岗位分设,不得兼任。出纳人 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 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九条本机构财会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与接 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第十条会计机构
21、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 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备案的民政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本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含解释)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登 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有条件的 应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登记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 会计凭证为依据。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本机构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 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 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本机构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 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单位本
22、身的各项业务活动。第十四条本机构开立、变更银行账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 宜应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五条本机构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会计核算使用,不得向 其他个人或单位出借、出租。第十六条本机构所有财务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账 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建立账外账。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七条本机构的收入必须合法取得。按其来源分为捐赠收 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 益以及其他收入等。记账时应严格区分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 入,不得混淆,各项应税收入,要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十八条本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不 得强行或者变相摊派,不得接受附
23、加利益回报条件的捐赠。 本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当每年向民政部门报告接受捐赠的 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 构接受境外捐赠时,应作为重大事项向民政部门报告,不得 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第十九条本机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 公开的原则,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第二十条本机构各项收入除用于自身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 应当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事业。第五章费用管理第二十一条本机构的费用可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 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第二十二条本机构的费用必须真实、合法,凡取得的增值税 发票必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蛰验平台 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养老 福利院 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43002.html